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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与宋代儒学的复兴(6)


    “明体达用之学”既为政教立本,又有相对独立于科举、政教的性质,则其精神所寄必在于学校。范仲淹对此有明确的认识,他的一生也对此付出尤多,堪称一位伟大的教育家。
    范仲淹21岁寄居长白僧舍苦学两年,这相当于他的大学预备班;此后在南都学舍苦学五年,完成了他“大通六经之旨”的学业(《年谱》)。这种经历使他以后极其重视兴办学校,罗致教授,培养人才,而庆历新政首先侧重的“举县令,择郡守”又必须以“慎选举,敦教育”为本源。范仲淹登进士第后,调广德军(今安徽广德县)任司理参军,“初广德人未知学,公得名士三人为之师,于是郡人之擢进士第者相继于时”(《年谱》),以后徽学的兴盛,范仲淹与有功焉。天圣五年,范仲淹执掌南都府学,“常宿学中,训督学者,皆有法度”,在此写有《代人奏乞王洙充南京讲书状》,指出“致治天下,必先崇学校,立师资,聚群材,陈正道”(《范文正公集》卷十八)。景祐二年,范仲淹在苏州奏请立郡学,并将所得南园之地辟为学校,聘胡瑗为教授,由是而有苏湖之法。苏州有郡学,自范仲淹始;东南学术之盛,亦自苏州建学始。景祐三年,范仲淹知饶州(今江西鄱阳),在此建郡学,“生徒浸盛”,邀李觏到此讲学。景祐四年,范仲淹徙知润州(今江苏镇江),又在此建郡学,再邀李觏。宝元元年,范仲淹徙知越州(今浙江绍兴),李觏应招到越州讲学。庆历三、四年,推行庆历新政,在京师立太学,诏各州县皆立学,取苏湖之法著为令,奏请胡瑗、李觏入太学。庆历五年,范仲淹知邠州(今陕西邠县),在此作《邠州建学记》云:“国家之患莫大于乏人。……庠序可不兴乎?庠序者,俊乂所由出焉。”(《范文正公集》卷七)皇祐元年,范仲淹知杭州,两次推荐李觏入太学,李觏被授为太学助教,后嘉祐四年,胡瑗以病告假,李觏入京管勾太学。
    范仲淹在仕途中数进数退,所经之地有安徽、河南、江苏、江西、浙江、陕西、甘肃、山西、山东等省份。他在南都,亲掌府学;居庙堂之高,则在京师立太学;处江湖之远,则每到一地,必建学兴教,“立师资,聚群材,陈正道”。宋学精神之所寄在书院,范仲淹对于宋代书院的兴起有开创奠基之功。  作者:李存山
    参考文献
    《范文正公集》,商务印书馆1922年《四部丛刊》本。
    《宋元学案》,世界书局1936年《四朝学案》本。
    钱穆,1997年:《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商务印书馆。
    皮锡瑞,1959年:《经学历史》,中华书局。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