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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非儒家论


    理学是宋明以后,中国古代学术上长期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理学的全称叫“义理之学”,“义”是其政治思想,“理”是其哲学思想,叫“理学”只是从其哲学特点着眼的。传统至今,理论界都将理学当做儒学,其实这是很值得商搉的。笔者认为,理学根本不是儒学,从其学术性质来看,应为术家学派,即申、韩术家的“义理学说”。(1)为什么这么说呢?本文就拟谈谈这个问题 ,不当之处,敬请批评。
    一、理学的“义”不出自《孟子》
    “义”是理学思想的核心。理学之为儒学,原因是理学认为:其“义”出自孟子,如二程说:“孟子有功于圣门不可胜言”,“仲尼只说一个‘仁’字,孟子开口便说‘仁义’。”(2)朱熹也说:“诋毁孟子的‘仁义’之道,是不识圣贤所传本心之体。”(3)其实,这种说法欠妥。
    应当指出,理学的“义”直接出自《春秋公羊传》与董仲舒。理学从北宋三先生开始,就将《公羊》当作其思想的一个来源,如孙复的《春秋尊王发微》,同时也特别重视董仲舒,将其当作汉代儒学的正宗传人。《公羊》认为,孔子《春秋》的中心思想是“义”,因而就将发掘孔子《春秋》中的“微言大义”当做其宗旨。后来,董仲舒亦如是说。他的《春秋繁露》又进一步发掘《公羊》中的“微言大义”。就是说,《公羊》与董仲舒都认为,这个“义”出自孔子的《春秋》,可是理学却突然说“出自孟子”,二者就出现了分歧。
    这个“义”到底出自哪里呢?让我们先看孔子的《春秋》。在先秦,解《春秋》的著作不只《公羊》,还有《左传》与《谷梁》,二书均未发现《春秋》中有所谓的“微言大义”。两汉至今,除董仲舒外,其他读《春秋》的人亦绝少有此看法。相反,他们都认为《公羊》是在借题发挥,是曲解《春秋》。他们指出,“《春秋》(《公羊》)近法家(实为术家);”还假借孔子说:“董仲舒乱我书。”就是说,《公羊》与董仲舒的这一看法不科学。理学也许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提出其“义”出自孟子。
    这个“义”出不出自孟子呢?我们知道,在儒家思想的创立上,孔子是开山祖,孟子是亚圣,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孟子思想的核心是仁政,仁政是对仁的深化和发展,二者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可是,理学却将“义”当做孟子思想的根本点,无疑也不科学。
    不能否认,孟子是讲过作为政治思想的“义”,如《滕文公上》说“君臣之义”,《尽心下》说“义之与君臣也”等。但这个“义”与理学的“义”有质的不同。孟子的“君臣之义”内涵有三:一是君臣要相互尊重,否则关系就会关系紧张。如《离娄下》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二是君行为不端,臣可易君或离去。如《万章下》说:“同姓之卿,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异姓之卿,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三是“义”只适用于君臣,不扩大到社会其他领域。如《滕文公上》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理学的“义”,如朱熹所说:“义者,宜也。”“宜”,即“合当如此”,“合当如此”的君臣大义:一是“君为臣纲”,即臣要绝对服从于君,君权至上;二是臣绝对不能易君,两者没有对应关系,否则就是乱臣贼子;三是社会其他领域如“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关系”,也要由“君臣大义”的原则来限定和调整。怎么能说理学之“义”与孟子的“义”是一个义呢?
    那么“义”的源头究竟在哪里呢?笔者认为,在先秦象理学这样规定“义”的,只有韩非。《韩非子·解老》说:“义者,君臣上下之事,父子贵贱之差也,知交朋友之接也,亲疏内外之分也。臣事君宜,下怀上宜,子事父宜,贱敬贵宜,知交朋友之相助也宜,亲者内而疏者外宜。义者,谓其宜也,宜而为之。”可见,确切地说,《公羊》、董仲舒、理学的“义”均源于术家韩非。
    二、理学的理不是从周易中体贴出来的
    “理”是理学哲学思想的核心。程颢说过:“吾学虽有所授受,但‘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的。”(4)理学认为:他们的理哲学体贴自《周易》,但《周易》只是有某些理哲学的萌芽思想,是他们将其正式概括成了以“理”为核心的哲学理论。笔者认为欠妥。
    诚然,理学从北宋三先生开始,就特别重视《周易》,并将其当做他们思想理论的另一个来源。但是《周易》中的理哲学已不能用“体贴”二字了,因为它不是只有某些萌芽思想,而是一种成型的哲学理论。如《周易·系辞上》的总论说:“《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周易·说卦》的总论也说:“昔圣人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地而奇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致于命。”从“天下之理得”可以看出,“理”已不是一个一般哲学范畴,而是一种根本的哲学思想了,即《易》已用它来概括宇宙间的万事万物,而且《易》还提出要“穷理尽性,以致于命”,这是将“理”又进一步深化到了认识论和社会实践观。所以,理学再说从《周易》中来“体贴”理哲学思想是不当的。
    现在的问题是,《周易》是不是理哲学的思想源头?回答无疑是否定的。在先秦,探讨“理”的文献很多,如《孟子》、《荀子》、《经法》、《庄子》、《韩非子》等都不同程度地有某些理哲学思想,不只是《周易》才有理哲学。理学只承认其理哲学“体贴”自《周易》,完全回避其他文献,这也不对。在先秦,所有这些文献中哪一文献才是理哲学的诞生地呢?笔者认为是《韩非子》。(5)
    我们知道:在先秦,哲学上长期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是“道”,理哲学即胚胎和脱胎于“道”。最初,一些文献只是用“理”来说明“道”,如《经法·论》说:“物各合其道者谓之理。理之所在谓之道。”韩非开始也沿习了这一思想,如《韩非子·解老》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然后,他便对“理”进行了升华。《解老》又说:“物之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认识了事物的这些特性,就认识了“理”;“凡理者,方圆、粗靡、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得道也。”认识了“理”,才能认识道;表明“理”已摆脱了道的束缚,并能反制约道;“啬之谓术也,生于道理”;“夫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将“道理”并列,是韩非破天荒的发明。说明“理”与“道”一样,也是一种根本的哲学思想,这标志理哲学的正式诞生。韩非在《解老》中还反复论证:“凡物之有形者,易裁也,易割也。……理定而物易割也”;“得事理,则必成功”;“今建于理者,其持禄也久”;“举动理,则少祸害”;“动弃理,则无成功”等。用“理”来独立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因此,理学的“理”严格说来,亦源于术家韩非,而且《周易》中的“义理”亦然。
    三、理学的治国方针也不是儒家思想
    理学之“义”的治国方针,较重要的有四点:一是“三纲”说;二是“重义轻利”;三是“思想专制”;四是“诛心”说。
    关于“三纲”说。理学在治国上特别强调“三纲”,传统上理论都认为“三纲”源于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笔者在拙作《董仲舒非儒家论》(6)等文中多次阐明:儒家孔、孟从未将“君臣、父子、夫妻”三者并举,也未有“臣要绝对服从于君,子要绝对服从于父,妻要绝对服从于夫”的看法,亦未有“天尊地卑,阳尊阴卑”等哲学思想,相反还有“臣可易君,子可诤父”等观点;在先秦,只有韩非认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7)韩非在哲学上,还强调“天尊地卑,阳尊阴卑”,可见韩非的“三顺”才是“三纲的”始俑。
    关于“重义轻利”。理学在经济上,主张“重义轻利”,传统上,理论界都用孔子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或孟子的“义,人之正路”和“舍生取义”等来说明,其实,孔、孟在讲“义、利”完全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而不是从政治经济的角度出发的。应当肯定,如果只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讲“重义轻利”,那么“义”作为人类的一种美德一直值得提倡,无可厚非。可是,理学讲的“义、利”,完全是从政治经济的角度,不是从伦理的角度。如朱熹所说:“自到浙中,觉得朋友间却别是一种议论……直说义理与利害只是一事,不可分别,此大可骇。……熹窃认为今日之病,唯此为大。”(8)又说:“江西之学只是禅,浙学却专是功利。禅学,后来学者摸索,一上(旦)无可摸索,自会转去。若功利,则学者习之,便可见效,此意甚可忧。”(9)怎么办呢?朱熹根据董仲舒的“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认为:“《春秋》大法正是如此。”(10)在先秦,从政治经济角度来谈“义、利”关系的只有韩非,如《韩非子·说疑》说:“若夫周滑之、郑王孙申、陈公孙宁、仪行父、荆芋尹申亥、随少师、越种干、吴王孙頟、晋阳成泄、齐竖习、易牙,此十二人者之为其臣也,皆思小利而忘法义。”因此,理学的“重义轻利”亦源于韩非。
    关于“思想专制”。理学在意识形态上坚持思想专制,其根据就是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如理学的草创者孙复说:“推明孔子,抑黜百家……斯可谓尽心圣人之道者也。暴秦之后,圣道晦而复明者,仲舒之力也。”(11)传统上,理论界多用孔子“诛少正卯”、孟子“辟杨、墨”来说明理学的思想专制,其实孔子“诛少正卯”只是荀子礼家之后学的杜撰(12),孟子“辟杨、墨”本质仍是学术批评。在先秦,只有术家首次提出并坚决实推行思想专制,如秦统一后的“焚书坑儒”,就是以申、韩术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结果。事实上,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建议,就与李斯的“焚书议奏”同出一辙。可见,理学的思想专制亦源于韩非。
    关于“诛心说”。理学在思想专制上还十分注重“诛心说”,如王阳明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破心中贼”就是不让人去想,这也是思想专制的最高妙处。“诛心说”的另一面,就是对人们的言论文字或行为上纲上线,然后予以治罪。明清的“文字狱”即如此。理学的这一思想,虽直接来自董仲舒,源头亦在韩非。如《韩非子·说疑》说:“是故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这里的“太上禁其心”,不正是“诛心说”的始俑吗?
    由此可见,理学之“义”的治国方针,也非儒家思想,仍出自术家韩非。
    四、理学的哲学思想亦基本源于韩非
    理学的“理”具体化为哲学思想,较重要的有四点:一是“理气关系”;二是“万理归一”;三是“理一分殊”;四是“存理去欲”。
    关于“理气关系”。理气关系是理学之理哲学的最基本范畴。传统认为,这一思想是张载的一大发明,如其《易说》在释《易·系辞上》的“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时,认为:“气聚则离明得施而有形,气不聚则离明不得施而无形。方其聚也,安得不谓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谓之无?故圣人仰观俯察,但云‘知幽明之故’,不云‘知有无之故’。”首次提出了理气问题。然而在韩非那里,早已有了萌芽思想,如《韩非子·解老》说:“圣人在上,则民少欲;民少欲,则血气治而举动理;举动理,则少祸害”;“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无常操;无常操,是以死生之气禀焉……四时得之以御其变气……”等。《易·系辞上》那段话,无一“气”字,张载显然是将韩非之具体事物的“气”,上升成了一般概念,从而提出了“理气关系”的。
    关于“万理归一”。“万理归一”是理学之理哲学的另一个基本范畴。传统认为,这一思想是二程从佛教华严宗那里“体贴”出来的,如其《遗书》卷十八说:“问:某尝读《华严经》,第一真空绝相观,第二事理无碍观,第三事事无碍观,臂如镜灯之类,包含万象,无有穷尽。此理如何?曰:只为释氏要周遮。一言以蔽之,不过曰万理归于一理也。”其实,韩非也早有了萌芽思想,如《解老》说:“物有理物”,物之“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万物各异理”,“故理定而后可得道也”等。这就是说,“万理归于一道”。我们知道,在韩非那里,道与理是具有等同地位的范畴,因此“万理归于一道”,也可说成是“万理归一”,二程显然是吸收了韩非的思想。
    关于“理一分殊”。“理一分殊”是理学之理哲学又一基本范畴。传统认为,这一思想是朱熹从周敦颐的《易通》中推阐出来的,如其《语类》卷九十四说:“周子谓‘五殊二实,二本则一。一实万分,万一各正,大小有定。’自下推而上去,五行只是二气,二气又只是一理。自上推而下来,只是此一个理,万物分之以为体。万物之中又各具一理,所谓‘乾道变化,各正性命’。然总又只是一个理。此理处处皆浑沦。……物物各有理,总只是一个理。”其实,韩非也早有了萌芽思想,如《解老》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物有理,不可相薄;物有理不可相薄,故理之为物之制,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无常操。”这就是说,“道化万理”,“万理统万物”。前面讲过,韩非的“道”与“理”是等同的范畴,这样“道化万理”亦逻辑地等同“理一分殊”。朱熹也显然吸取了韩非的思想。
    关于“存理去欲”。“存理去欲”是理学之理哲学的归宿。如二程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明天理明矣:”(13)传统认为,二程的这一思想源于佛教华严宗的“净染”。其实,韩非亦早有萌芽思想,如《韩非子·南面》说:“人主欲为事,不通其端末,而以明其欲,有为之者,其为无得利,必以害反。知此者,任理去欲。”理学的“存理去欲”不正发端于韩非的“任理去欲”吗?
    由此可见,理学之理哲学的基本思想亦都源于术家韩非。
    五、理学的根本经典《《四书》集注》不代表儒家思想
    理学的根本经典是《《四书》集注》,《《四书》》的道创者是二程。《宋史·道学传·序论》说:二程“表章《大学》、《中庸》二篇,与《语》、《孟》并行”。集注者为朱熹。《《四书》集注》是宋明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科举的必读书。传统至今,理论界都认为:《《四书》集注》集中代表了儒家思想,然而这也欠妥。
    首先,《四书》中的《大学》、《中庸》均非儒家经典。传统认为,《大学》、《中庸》都是儒家经典,主要根据是:前者出自孔子的嫡传弟子曾子,后者出自其嫡孙子思,其实欠妥。我们知道,前一说法出自二程,后一说法出自郑玄。事实上,《大学》、《中庸》的作者在西汉时期就已不能明,东汉以后的郑、程又何以知之?笔者认为,从内容上来看,《大学》开首讲“作新民”,只有秦的统一才要求六国之人“作新民”;《中庸》有“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亦是秦统一后的事,所以二者应作于秦统一。从思想上来看,《大学》、《中庸》都与儒家的“仁、孝”学说不类,如《大学》坚持韩非的“重义轻利”:“长国家所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小人之使为国家,灾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中庸》则把“义”释为韩非的“宜也”,并提出近似韩非“三顺”的“达道五”:“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等。而且,在哲学上,《大学》主要谈“格物致知”,《中庸》谈“尽性知命”,二者都是从不同角度在发挥《周易》中源于韩非理哲学的“穷理尽性,以至于知命”,因此很难说《大学》、《中庸》都是儒家文献,就是说《《四书》》有二书不属于儒家经典。
    其次,《语》、《孟》在《四书》中不占主导地位。二程认为:《四书》的重点不在《语》、《孟》,而在《大学》、《中庸》。前者是《四书》的“入门”学问,后者是“心法”,即终结性学说,《语》、《孟》如何理解,要以此二篇为基础。所以,在二程手编的《四书》中,《大学》居前,《语》、《孟》次之,《中庸》压轴。理学为什么如此推崇《大学》和《中庸》呢?朱熹说得明白:《大学》所教,是“穷理、正心、修已、治人之道”(14);《中庸》“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15)尤其是,理学从二程开始,许多人都曾篡改过《大学》原文,如朱熹擅增134字,并认为:只有这样,才“序次有伦,义理贯通,似得其真”(16)。可见,他们无非是想用《大学》、《中庸》中出自术家韩非的“义理”学说来改造《语》、《孟》!
    再次,朱熹对《语》、《孟》二书的《集注》,都重在阐发“义理”,不重训诂原经。如侯外庐、邱汉生、张岂之主编的《宋明理学史》曾指出:“理学家注释儒家经典,把它纳入理学轨辙。他们的办法是用理学观点进行注释,用理学家的言论思想进行注释。朱熹的《四书集注》就是这样做的。”“例如《论语集注》”:“甲、引二程最多,引程门大弟子尹焞、谢良佐、游酢、杨时也较多。也有不少朱熹自已的注解。乙、主要引理学家对《论语》的解释和发挥,极少引宋以前的注家。丙、主要是发挥义理,不多在名物训诂上下功夫。”“这样做的结果,就把《论语》纳入了程朱理学的轨辙,完全代替了汉、魏以来对《论语》的解释。”(17)尤其是,自宋、明以后,学子读《四书》都不重原文,而重在读注,皓首穷经,原因是“义理”难明。
    由此可见,《四书集注》本质上不代表儒家思想,而是不折不扣的盗版的《韩非子》!
    六、理学对儒家的全面反动
    理学不仅不属儒家,而且是儒家最阴险的对立面,是对儒家的全面反动。
    第一,篡改儒家的核心经典。我们知道:儒家的核心经典,主要有二,即《论语》与《孝经》,《孟子》是《论语》的姊妹篇。汉唐经学时期,汉虽以《七经》治国,但主要是《孝经》,唐虽以《十二经》治国,但主要是《论语》。可是,理学却排斥《孝经》而将《论语》、《孟子》编入《四书》。在《四书》中,《论语》、《孟子》又只是陪衬,占主导地位的则是《大学》、《中庸》。《大学》、《中庸》本质非儒家文献,理学以此二篇为主要经典,是从根本上取缔儒经。
    第二,伪造儒家“道统”。“道统”说最先起于唐代韩愈,理学承袭了这一做法,但理学的道统与韩愈的道统有质的不同,就是韩愈根本不提董仲舒,而理学则突出董仲舒,将其当做孔、孟之后,汉初以来,儒学的唯一正宗传人。事实上,董仲舒根本就不是儒,这一道统也不是儒家的道统,而只是理学之“义理”学说的发展史。
    第三,歪曲和阉割儒家思想灵魂。如儒家只讲过属“仁政”范畴的“义”,理学就硬说这是其“义理”学说之“义”;儒家只讲过“君臣父子”,理学就说这是“君为臣纲”;儒家只讲过要“孝敬父母”,理学就硬说这是“父为子纲”;儒家只讲过“小人女子”、“男女授受不亲”,这里的女子还不是指妻子,理学就硬说这是“夫为妻纲”,是要妻子“守节”和“缠足”,是“饿死是小,失节是大”;儒家只讲过学术论争,理学就硬说这是“思想专制”;儒家只讲过“学而优则仕”,并且由此产生的“科举制”对唐代的社会发展起了关键性的作用,理学则硬说这是要求作“八股文”;等等。其实,这些都属韩非术家的“义理”范畴,理学却将其硬栽到儒家头上,以混淆视听。
    第四,制造儒家的学术冤案。由于理学的所有言论几乎都打儒家旗号,所以后来人们一批判理学,矛头都直指儒家。如:宋李觏就在《常语》中,将孟子的“义”当作理学的“义”来批,说:“孙、吴之‘智’,苏、张之‘诈’,孟子之‘仁义’,其原不同,其所以乱天下,一也。”郑厚叔在《艺圃折中》中也说:“孟子挟仲尼以欺天下,口诵‘仁义’,实乃卖‘仁义’。”中国近现代的“新文化运动”与五四“打倒孔家店”,亦然。殊不知,孔、孟也是理学的受害者。笔者曾指出:中国近代现代最大的学术冤案,就是孔子冤案。而理学则正是这一冤案的元凶。
    第五,思想专制株连儒家先师孟子。理学的正统二程及朱熹,虽看到了孟子的“义”可利用,但其他代表人物则看到了二者根本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于是便对孟子进行大张挞伐。如:司马光作《疑孟》,冯休作《删孟》,晁说之作《诋孟》,明太祖朱元璋则因孟子有“民贵君轻”、“臣可易君”等思想,下令将其牌位从孔庙中移出,并骂道:“孟子这老儿,若活到今日,朕非严办不可!”后又删《孟子》语录85条,余文编为《孟子节文》,科举以《节文》为主。理学的思想专制达到了极点!
    由此可见,过去理论界都将理学当作儒家,实是不应该。
    七、理学非儒家的意义
    正确认识理学非儒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它使我们加深了对理学本身的认识。理学从产生之日起,就被当作儒家,“新文化运动”已八十年了,仍将其当做儒家来反思,这是中国历史、思想史上一个特大误区。不搞清理学的性质,就谈不上对理学的正确认识,只有搞清了理学的性质,才能对其作出客观评价。
    其次,它使我们加深了对儒家的认识。中国古代儒家的核心经典只有《论语》、《孝经》,《孟子》是对《论语》的完善和补充,其社会实践主要是汉“武帝之治”、唐“贞观之治”。汉初的“黄老之治”、魏晋“玄风”、宋明“理学”均非以儒家为主的思想统治。
    再次,使我们加深了对术家的认识。术家是百家争鸣后期最重要的一个学派,其根本思想是“阴谋治国”或“权术政治”。术家的创始人是申子,还有商鞅、吴起、韩非、苏秦、张仪、李斯、秦始皇、赵高等。过去,理论界将其归入了法家,不妥。术家是秦代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术家还有一个分支思想,即韩非创立的“义理”学说。由于《公羊》以此释《春秋》,董仲舒以此释《公羊》,理学又以此释《论语》、《孟子》,传统上一直将其误为儒家思想,这也是不对的。术家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地位和作用不能偏估!
    最后,它使我们加深了对整个传统文化的认识。理学是传统文化反思的前沿,传统文化的反思,一定要超越理学的思想障碍,不超越这一障碍就会被其窒息。要超越这一障碍,就必须抛弃“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18)、“董仲舒是汉代儒学的正宗传人”等,不正确的思想前提,而应以“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为中国传统文化反思的科学基点”(19),坚持从“百家合流”看问题。只有这样,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思才会走出新路子。
    
    (1)(5)参见拙作:《韩非非法家论》,载《江苏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
    (2)(3)(4)(16)邱汉生:《四书集注简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第1版,第6页;第6页;第1页;第8页。
    (6)参见拙作:《董仲舒非儒家论》,载《江海学刊》1995年第4期。
    (7)《韩非子》:《忠孝》。
    (8)《朱熹文集》:卷53,《答石天民》。
    (9)(10)《朱子语类》:卷123;37。
    (11)《睢阳子集补》。
    (12)匡亚明:《孔子评传》。
    (13)转引自杨荣国主编:《简明中国哲学史》,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1版,第176页。
    (14)(15)朱熹:《四书集注》:《大学序》;《中庸章句》。
    (17)转引自候外庐、邱汉生、张岂之:《宋明理学史》,第5?/FONT>8页。
    (18)拙作:《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子虚乌有》,载《南京社会科学》1993年第6期。
    (19)参见拙作:《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是中国传统文化反思的科学基点》,载《南京社会科学》199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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