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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翱教育过程本质的"复性"论(1)


    
    李翱,字习之,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西北)人,生于唐代宗大历七年(公元772年),出身于官僚世家。“幼勤于儒学,博雅好古,为文尚气质。”(《旧唐书·列传·李翱传》)唐德宗贞元十四年(公元798年)登进士第,授校书郎。三迁至京兆府司录参军。唐宪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召为国子博士,直接从事教育活动。以后仕途颇蹉跎。
    李翱的学术思想受韩愈影响很深,同时也接受了佛家的许多观念。他的教育思想突出特点是,把儒、佛两家的思想杂揉在一起,寻求一种人格解放的道路和方法。虽然他自称:“择中庸之蹈难兮,虽因顿而不改其所为。……心劲直于松柏兮,论霜雪而不衰。”(《感知己赋》)并说:“嘉山松之苍苍兮,岁苦寒亦悴。吾固乐其贞刚兮,夫何尤乎小异。”(《释怀赋》)好像他所坚持的是儒家传统的中庸之道,实际却不尽然。他是把《中庸》里面的一番道理和佛教的理论相结合,进而把韩愈的唯心主义的哲学思想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李翱论教育思想的代表作是三篇《复性书》,它们集中表述了他对人性及其教育过程的本质的看法。
    他认为任何一个人都有“性”与“情”,而性是善的,情是恶的。他说:“性者天之命也。”“百姓之性与圣人之性弗差也。”“人之性皆善也。”就是说,人之性是天赋予的,任何人生来之性是一样的,而且都是善的。这里所谓的善,实际上是儒家的仁、义、礼、智等德性。他把宗法秩序所要求的德性,说成是人先天本性中所具有的,这显然是对孟子性善论的继承和发挥。他又说:“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皆情之所为也。”“情者性之动也”。“情者性之邪也”。“情者妄也、邪也。”就是说,性之动而产生情,情是邪恶的表现。他把情看成是要不得的坏东西,这显然是接受了佛家世幻思想的影响。
    关于性与情两者的关系,他说:“情由性而生,情不自情,因性而情;性不自性,由情以明。”就是说,情由性所产生,性通过情而显露。他曾形象地比喻说:“水之浑也其流不清,火之烟也其光不明。非水火清明之过也,沙不浑流斯清矣,烟不郁光斯明矣,情不作性斯充矣。”水与火就其本性都是清与明的,水由于沙而浑,火由于烟而郁。人就其性是善的,由于情而恶,如沙沉而水自清,烟消而火自明,情灭而性自充。所以,他说:“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情既昏性斯匿矣,非性之过也,圣人得之而下惑者也。情者性之动也。百姓溺之而不知其本也。”就是说,圣人之所以成为圣人,是因为他能保持天赋的善性,其善性不为邪情所匿,而一般人天赋的善性却为邪情所昏惑,故其善性不能充分地显露出来。他认为圣人与一般人就其先天的本性都是善的,是没有差别的,所不同的是圣人能保持它,使之不为情所惑,一般人却为情所陷溺而不知复其先天的善性。因此,性在圣人那里充而明,在一般人那里却昏而塞。
    李翱从其上述的“性善”、“情恶”的基本观点出发,认为教育的过程在本质上就应该是一个“复性”,即恢复或发展人先天的善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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