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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民间宗教信仰的特点与功能探析

一、引言
    提到宗教信仰,人们主要理解为仅指道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神学宗教,对仍相当普遍地存在于民众、特别是偏僻地区的农民尤其是老年人的多神信仰,看法则不同。王晓丽[1]将民间信仰与民间宗教区分开来,认为从民间宗教所具备的宗教信仰条件和具有的宗教传承、传播事实看,民间宗教也是宗教;而民间信仰严格地讲不是宗教,民间信仰没有宗教所具备的一套衍生结构,甚至没有教名,因此她认为民间信仰不算宗教,是属于宗教之外的信仰体系。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民间信仰和宗教有着很多的关联。宗教和民间信仰在现实生活中的互补和互动,构成了广大有神论群众信仰的基本格局,这是中国社会的一大特征。[2]
    二、民间宗教信仰的特点
    (一)信仰多神,并不断地造出新神。就我国多数民族的杂神信仰混合体的民间宗教信仰来说,所崇拜的神极其丰富庞杂。关于多神信仰最突出的是客家多神信仰,刘丽川[3]有过细致的探讨,多神、杂神崇拜是客家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真可谓“神佛满天飞”。民间常有一类神有多位的情况,如医药神有数位。又有同一种神名有多种神格,如赵公明的多神格等。[4]作为历史真实人物的圣者贤人,民众出于对其为民造福、贡献牺牲的人格精神、历史功绩的景仰和怀念而敬祀,并且往往加以神化,不少还建专门的祠庙以供奉。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人的成神,正是这种历史造神活动的继续,其内含的时代民情发人深思。
    (二)诸神之间的相互关系,具有包容性、少排他性的和平共处的特点。当今人间等级观念反映与民间宗教信仰中所形成的民间神的高低主次之分,除善者化成的神远高于恶者变成的鬼外,更常见的是反映为性别年龄的区分,社会分工角色的区别,一般的是长着高于幼者、男神高于女神(也有相反的情况,如闽南妈祖文化崇拜[5])强者高于弱者、上司高于下属等。有时则表现在神像、神龛中所居位置的不同;香火盛衰的不同;神象有无的不同等。当今民众家神中财神地位突出,打上了深刻的时代烙印。
    (三)当今民众的杂神信仰,在重于“临时抱佛脚”的现世直接物质需求的同时,也具有精神方面的需要。当民众的物质生活有了保障,温饱问题解决以后,在神前的祈祷,也会为自己添加精神方面的内容。虽然也仍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白自己做了哪些好事,积了阴功,或忏悔过失,求神饶恕,并赐福与自己;另一方面,诅咒坏人坏事,求神惩罚,以泄自己的怨气,但其具体内涵,随着时代改变也有新的生活特色。
    (四)盲目性、不稳定性。民众基于宗教信仰观念出于非自觉或半自觉的混沌状态,所以具有盲目性、不稳定性。其信仰行为,既有崇拜神的一面,又有强迫神为自己服务的一面。这种特点在新时代有新的发展。总的来说,老人中持有虔诚的心态的人较多,一般中年特别是青年人中,虽然也有一部分比较虔诚的信仰者,但更多的是持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或者是为了让老人安心些、受老人的委托、或是为了避免某种心理压力而随俗的。还有一些,则是出于好奇心、看新鲜的心理,是从并不信但又随俗拜神的,这体现出的又是新的盲目性。
    三、民间宗教信仰的功能
    (一)消极功能。1.由于民间信仰具有多重性和组织的松散性,决定了民间信仰活动随意性大,容易被坏人所利用,如欺骗群众、借机敛财等。这主要是利用群众的求神心理,设计圈套,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很大的威胁。2.由于民间宗教信仰在民间传播,而民间的传播力是很强的,民众的参与面广,那么宗教信仰活动极容易升温,局部地方可能导致狂热,容易导致迷信活动的泛滥,影响社会风气。3.由于人们对民间宗教信仰有一定的依赖性,容易滋生宿命论思想。我国宗教总是强调“命中注定”、“前世今生”等观念,容易使人迷信自己的命运,产生宿命的思想,觉得自己运气好的人可能狂妄自大等待好运降临,而不再去自己拼搏,什么事都听任命运的安排,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会的发展和思想的进步。
    (二)积极功能。1.心理调试功能。这种功能虽然只是通过臆想解决矛盾,但是这种心理作用功能却很强大。如:陷入人生绝望的人,在对神的超能力的期望中,又获得了生存的勇气和信心。像这种的精神麻醉,可以为人们带来精神的慰藉,有助于工作生活的正常推进。2.道德约束功能。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种源于佛教的因果报应观念,长期地相当普遍地传承于民间,成了虽然不具教义但是却实际起作用的条文,对促人行善、忌干坏事有着重要的道德约束力量。如:宗祠祠堂管账的因怕祖宗报应,可不敢贪污公款;中国民间信仰里伐树的禁忌,是一些自古以来即存在于社会中的信仰风俗,在经历了一系列社会和政治变迁之后,直到近代仍然在心理和行为方面作用于民众。虽有着神秘主义的成分,但在作用于民众心理和行动方面,又有保护山林和维护生态平衡的一面。[6]因此,有些观念,虽然迷信但是却能促人为善。3.群体凝聚整合的功能。共同的信仰能使信仰它的民众,产生发自内心的认同感、亲切感,从而强化了这些民众之间的聚合力。如闽南地区和台湾地区的海神妈祖的共同信仰,对沟通海峡两岸同胞的乡土情谊,起了难以被取代的促进作用。可以说,妈祖是一位以神的面目出现的增强海峡两岸同胞情谊的友好使者。4.促进经济的作用。这一作用要通过与民间宗教信仰密切相关的庙会来考察。如魏颖所说提到的:“庙会是依托宗教祭祀庆典节日等时间,在佛寺道观及其附近,集游艺、商贸、宗教于一体、群众广泛参加、延续多天的大型综合性民间活动。[7]如今,庙会中“神”的色彩越来越淡化,“人”的文化需求越来越突出,进而发展到脱离“庙”的载体而仅留“庙会”之名的文化活动,而文化与经济是相互依存的。庙会的举行颇具属于“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意味。
    四、余论
    民间宗教信仰的存在,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化教育水平提高,可以淡化迷信,可以改变宗教信仰的内在构成因素,但难以杜绝非理性信仰这种迷信现象。另外,民间宗教信仰行为,作为一种文化,是一种社会互动现象,其正、负功能难以截然分开,而是交叉存在,并且可以因人、因时、因地、因外界自然社会条件的变化而相互转化,所以,需要对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慎重对待、不能简单地分为好或不好。我们要按规律办事,科学地面对这种现实,一方面,要为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达到极明白又合理做出不懈的努力,另一方面,要充分深入了解当前民间宗教信仰的外在形态与深层内蕴,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指导下,尽力引导这种信仰的负面功能朝着正面转化。作者:刘焕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