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政思想与孟子的主体意识(1)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7:11:56 光明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孟子不仅在中国思想发展史上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人物,而且在人的主体意识的发展链条中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上承孔子思想之统绪,下启宋明理学之端倪,直接从人之内在心性出发,发掘他所理解的道德主体的价值和实现方式,一次又一次地张扬着自己的主体意识。 “仁”学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孟子继承了这一民本思想,并发展为仁政学说,而“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其仁政学说的核心。在孟子的“民贵君轻”思想里,民比国家重要,更比君王重要,而君王则是三者中分量最轻的。孟子在他的仁政学说中再三强调:王道政治就是“贵民”政治,一切轻民、贱民、害民的行为,都属不义。所以,当齐宣王认为汤放桀、武王伐纣都是臣弑君的不德行为时,孟子反驳道:“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孟子还说:“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离娄上》)可以看出在孟子的“民本”思想中,民之高贵,并不仅仅在于他们是统治者的群众基础或社会依托,还在于“以民为本”,乃是因为民有所本。民之尊贵、民之尊严、民之不可侵辱,乃是天理。如果君王违背了民意,那就违背了天意。更重要的是,这个天意,又是通过“民视”、“民听”来显现的。正如《尚书·泰誓》所言:“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正是依据这样的资格和能力,天意与民意、天心与民心浑然一体,“人皆可为尧舜”了。 当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反复论证:社会上不同地位的人,是神用不同的金属造成的时候(统治者是用金造的,辅助统治者的人是用银造的,农人和手工业者是用铜和铁造的),孟子却一再强调“人皆可以为尧舜”,我与圣人同类,人人都有成为圣人的潜能。“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孟子·告子上》)。“麒麟之于走兽,凤凰之于飞鸟,太山之于丘垤,河海之于行潦,类也。圣人之于民,亦类也”。(《孟子·公孙丑上》)“舜,人也;我,亦人也”。“尧舜与人同耳”(《孟子·离娄下》)。不唯民与圣人同类,民与君主也同类。可以看出:孟子同孔子一样推崇尧舜。但孟子较孔子具有更强的独立人格意识。在孔子那里,圣人主要表现为一种范导目标,它很难为一般人所达到,孔子本人从来不敢以圣人自许:“若圣与仁,则吾岂敢?”(《论语·述而》)孟子则认为尧舜与一般人并无不同,他们是人不是神,人们通过学习、努力,是完全可以赶上他们的。很明显,在张扬个性主体意识方面孟子已经远远地超过了孔子。孟子进一步说:“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孟子·公孙丑下》)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历史责任感,自觉承担起社会由乱到治的历史重任。这种气魄,这种志向,是理想人格的必然要求,也是孟子张扬主体意识的充分体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