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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固有名词"人文" 人文精神的界说(2)


    
    关于人文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意识形态也称“观念形态”、“社会意识形态”,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形成的,是人对于世界和社会的系统见解。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存在的反映,并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在人文科学与意识形态的相互关系问题上,以为两者完全等同,或者把两者截然对立,是两种片面的观点。应当看到,人文科学有意识形态的一面,因为它也包含了对世界和社会的看法;同时也有超越意识形态的一面,因为它的取向是精神层面的怡情追求,道德完善,陶冶情操,愉悦身心,以提升精神境界。
    中华人文精神与西方人文主义思潮有所不同。由于宗教背景和思辨形上学,西方学人一般视主体与客体为对立的存在,如灵与肉、心与物、人与神等的区别是绝对的,彼此是互相对立的。中国学人则认为上述两者不是截然区隔而是和谐统一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认为人性是天或道予以的内在价值,能与外界存在相和谐。中华人文精神具有内在性特征。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人文精神的重要内涵包括人的价值、人性的内涵与道德的修养、人格尊严与社会责任心、人的生死,以及人的理想等方面,其核心是关于人的价值观念。人的价值可分为人类价值和个人价值,个人价值又分为人的自我价值、人的社会价值和人的自然价值。(作者方立天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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