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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新"五常":公仁义诚勤(2)

中华民族的新道德必须与中国人意识和潜意识中的传统美德相承接,才能生根成活,才能持续发展。这样做也便于将潜藏于国人心中的传统美德复苏起来,培育起来。以什么德目代表传统美德呢?我以为,作为整体德目,可以“仁、义、礼、智、信”这“五常”为代表。常者恒也,古人认为其精神可以超越时空而长久起作用。五常不仅是五种具体的的核心道德项目(德目),而且形成并高度概括了中华传统道德的核心价值理念和基本精神。作为中国传统伦理体系中的核心因素,在华夏神州已影响人们两千多年,贯穿中华伦理和中华文化的发展中,是中华文化能发挥凝聚作用的重要因素。 
    道德观念总植根于一定时代的经济和社会基础,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传统美德的合理内核包含着具有相当普适性的内容,但也要经过现代转换,才能适合当今新时代而得以传承。核心道德的确立绝非一蹴而就,也非一人之功,往往要经过相当长的历史过程,经过集思广益,逐渐取得共识。我试着提出五个字,看看能否作为一种意见抛砖引玉。 
    公 
    为公之心。在汉语里“公”的含义很丰富:可与个人、“私家”相对,指公共、“公家”(国家、单位、集体);可与“私心”相对,指人的“公心”;可指社会和为人的公平、公正、公道,等等。公心、为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两千多年前的《礼记》中就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作为大同世界的最高理想,一直涵养着、鼓舞着中华民族。中华伦理培育了一种整体主义精神,强调公私之辨,把“公义胜私欲”作为道德的根本要求,把“公”作为道德的最后标准,强化了对社会、对国家民族的义务感和历史责任感。现在它更是我们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对于我们来说,为公就是为祖国、为人民;公心就是把祖国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努力建设公平、公正、公道的和谐社会。 
    仁 
    仁爱之忱。仁是中华民族道德精神的象征,孔子倡导“仁者爱人”,并把仁爱由亲人推广到所有的人,“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仁几乎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德和恒德,不仅是最基本的、最高的德目,而且是最普遍的德性标准,成为传统道德理念。在中华文化中,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特性。 
    仁不仅是中华传统美德的核心,而且成为人生追求的最高道德境界、成为道德信仰和信念。“仁者爱人”,核心是爱护人、关心人、尊重人。把爱内化为人的内存德性,养成爱心。人人都以爱心善待他人、善待社会、善待自然,就能构成仁爱和谐的关系、仁爱和谐的社会。这不是无缘无故的爱,大而言之,这是对于人类一份子的本质要求;小而言之,这是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爱。自古以来这就是人文精神的核心,渗透于各种人类进步文化;经过现代转换之后,又渗入各种现代文明,成为现代人文精神的基因。以仁为核心形成的古代人文情怀,经过现代改造,可以转化为现代人文精神,成为“以人为本”的精神资源。 
    义 
    正义、道义、公义。义者宜也,是合宜、应该的意思,是作为人,应该依归的人间正义,应该遵循的最高道义、公义。把义作为人的根本特点和基本价值取向,是中华道德精神的精蕴。作为判断是非善恶的基本道德规范,义是为人立身处世的根本,是人间正道的准则和向导。“舍生取义”的献身精神,与“杀身成仁”并行,成为中华民族崇高道德人格的光辉写照。在中华文化中,义是人之为人的根据,对人生的终极目标和根本价值的思考与追求,体现为对义的思考与追求。 
    “义”与“利”关系的处理是价值观的核心,至今仍是道德的试金石。在市场经济中特别要讲究“义利之辨”。在人类历史的很长时期,利益驱动是人类进步的杠杆,我国历史已经证明,一概批判“物质刺激”,不利于生产力发展。但是不能长期过分宣传对物质的追求。我们应当像强调先公后私、先人后己一样强调先义后利,以此来抑制见利背义、赚昧心钱等道德沦丧之风。儒家伦理中这方面的丰富资源我们也要加以开发利用,帮助人们正确对待金钱财富物质欲望,正确树立人生价值观。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