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移动版

首页 > 传统文化 > 宗教哲学 >

谭嗣同之“仁本体论”的儒学还原(2)

在《仁学》中,谭嗣同还认为,“通”是“仁”本体的“第一义”,即以“通”为“仁”的本质属性。他说:“仁以通为第一义。以太也,电也,心力也,皆指出所以通之具。”[1]6进而,他还把“通”之义概括为四,即“中外通”“上下通”“男女内外通”“人我通”。所谓“中外通”,即中外“若一”;所谓“上下通”与“男女内外通”,即阴阳、贵贱可相互转化;所谓“人我通”,即“无人相,无我相”的“致一”性。[1]6质言之,“通”在本质上即指庄子的“道通为一”之义。他说:“通之义,以‘道通为一’为最浑括。”[1]6为了进一步说明“通”的含义,谭嗣同还将“通”与“塞”相对照来讲,认为
    “仁”与“不仁”之别在于“通”与“塞”,而“通”“塞”之本唯在其“仁”与“不仁”。他说:“是故仁与不仁之辨,于其通与塞;通塞之本,惟其仁不仁。”[1]11质言之,谭嗣同的“通”意指打破隔阂和障碍,强调的是“无差别的同一”。
    公允地讲,儒学之“仁”确有“通”义。具体来讲,儒学“仁”之“通”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儒学“仁本体”之“通”乃“万物一体”之“通”。一方面,它从本体的角度认为人与天地万物都是“仁体”的产物,因此世界是息息相关的有机整体。故,张载在其名篇《西铭》中讲“民胞物与”[7]62。另一方面,它又以肯定万物的差别为前提,此如“理一分殊”之谓。“理一”指“万物一体”,强调“一本”,肯定宇宙的统一性;“分殊”指万物的多样性、差异性,强调本体之“一本”必然“大用流行”,显现为“分殊”的天地万物。其二,儒学“仁本体”之“通”乃“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6]246之“通”义。一个方面,若形而下地说,此“通”指事物发展通达无碍。另一个方面,若形而上地说,此“通”乃指“仁本体”“大用流行”的显现过程,即从“元”经“亨”、“利”到“贞”的生命之“生长遂成”历程,以及再从“贞”开始新的“元亨利贞”历程的循环。其三,儒学“仁本体”之“通”有“感而遂通”之义,即随“感”而“应”、有“感”即“应”。此“感应”的过程也就是天地交泰、阴阳交感、万物生成的过程。《周易》有言:“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6]129对此,朱熹注曰:“极言感通之理。”[6]129概而言之,上述三个方面之“通”的实质乃“有差别的同一”。很明显,儒学“仁本体”之“通”与谭嗣同所理解“无差别的同一”的“通”很不相同。
    既然如此,就须将其“通”予以儒学还原。若从还原的角度讲,不仅须将“通”还原为“有差别的同一”,更重要的是正确理解“仁”的“第一义”。在儒学,“仁”的“第一义”并非是“通”,而是“爱”和“生”。其一,从孔孟始到后儒谈“仁”,大多不离“爱”“仁爱”“爱之理”。如《论语·颜渊》中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8]168《孟子·尽心上》讲“仁者无不爱也”[9]378。由此,“仁”为“爱”“仁爱”“爱之理”已形成为儒家传统,儒家的核心。其二,从儒学经典《周易》讲“天地之大德曰生”[6]245始,儒学道统便把“仁”理解为“大生”“广生”“生生不息”。由此来看,作为本体的“仁”并非以“通”为“第一义”,其“第一义”当还原为“爱”和“生”。
    关于第四个方面,即,“平等”释“仁”的儒学还原。
    以“平等”释“仁”,是谭嗣同基于以“通”释“仁”的进一步发挥。具体来讲,在谭嗣同的仁学哲学体系中,“平等”乃由“通”必可推出之结论。即,既然“通”乃“仁”的“第一义”,而“平等”乃“通”之“象”,故“仁”亦必然具有“平等”之义。他说:“通之象为平等……无对待,然后平等。无无,然后平等……平等生万化……平等者,致一之谓也。一则通矣,通则仁矣。”[1]6-9这里,谭嗣同的推论似乎合乎逻辑,但这种结论却与儒学的传统相悖。
    在儒学传统,“仁”并不具有“平等”义。基于以“爱”或“爱之理”来理解“仁”,儒学并不追求“平等”,而以“亲亲为大”“亲亲有等”为原则。因此,儒学讲求以“礼”为外在要求的“等级秩序”。如,孔子讲“克己复礼”为“仁”,故批判季氏对礼制的僭越。如《论语·八佾》中记载他批评僭越礼制的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8]28实质上,儒学的“仁”不讲“平等”,而强调的是“对等”——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父待子以慈,子侍父以孝。质言之,儒学所讲之“仁”乃是超越“平等”的道德理想主义。具体来讲,在儒学,从宇宙论的角度讲,作为“生生之机”的“元”为“元”“亨”“利”“贞”“四天德”之首;从人生论的角度讲,作为“爱之理”的“仁”为“仁”“义”“礼”“智”“四人德”之首。这里,“元”和“仁”不是与“亨利贞”“义礼智”平等的,而是超越诸德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对此,陈来说:“这些地方都是突出‘元’或‘仁’对于其他诸德的统领地位。”[10]422很显然,谭嗣同所主张的“平等”,消解了万物的区别而归于“一”,从而消解了“仁”“义”“礼”“智”之间的区别。然而,在儒学,强调“一体”的同时却注重“理一分殊”,并凸显“仁本体”的形上性、本体性。既然谭嗣同的主张与儒学传统相悖,那么,就须将谭嗣同以“平等”释“仁”予以儒学还原,还原为代表道德理想主义的“仁”。作者:王瑞良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