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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思光的中国哲学研究方法论:视域与局限(1)


    
    劳思光(1927-2012)
    劳思光(1927-2012),祖籍湖南长沙,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劳氏论著多达30余部,尤以三卷四册之《中国哲学史》影响最为深远①。他早年研究康德哲学,并以“黑格尔模型”文化观为理论背景,探讨中国文化的未来出路,在研究进路上,与唐君毅、牟宗三颇为接近,一度被视为当代新儒家。劳氏中年在吸收当代英美哲学成就的同时,着手整理传统中国哲学,以上述工作为基础,晚年受帕森斯社会学理论及哈贝马斯哲学的影响,创构自己的文化哲学。基本上,劳思光是以克服现代文化危机、哲学危机作为自己的根本关怀的哲学家。由于劳著《中国哲学史》持续而广泛的影响,劳氏常被定位为中国哲学史家。其实,中国哲学的研究只是劳思光哲学研究的一部分,劳思光《中国哲学史》之作只是其后来文化哲学建构的一个预备性工作。 
    一定意义上,劳著是继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及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之后,最具代表性的《中国哲学史》著作②,也是劳思光以世界哲学为背景,整理、诠释传统中国哲学的成果。劳思光是当代中国哲学家中最具方法论自觉的一位,这些方法论的反省以使中国哲学走出历史、进入现代为目标,值得我们关注。劳思光的诸多思考,对于我们反省目前中国哲学界讨论热烈的中国哲学合法性、经典诠释等问题均有借鉴意义。本文围绕中国哲学世界化这一核心问题,梳理劳思光的中国哲学研究方法论,反省其得失。 
    一、哲学概念的反省与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 
    源自西方的“哲学”概念与中国传统思想之间的巨大差异,使得我们不得不反思“中国哲学”这一概念本身的合法性或正当性。在这一问题上,劳思光既不取狭隘的特殊主义的立场,否定中国哲学研究的合法性,亦反对简单地以西方哲学为标准剪裁传统中国哲学。依劳氏之见,突破上述两种极端立场的关键,在于对“哲学”这一概念本身作深入的省思。 
    中国哲学合法性的问题首先是哲学如何定义的问题。大家常常无法摆脱亚里士多德式本质定 
    义的影响,对此无法达成统一的意见,一再成为学界争论的焦点。事实上,即便就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而言,不同的哲学家对哲学的理解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西方哲学最初是在古希腊文化与多种文化(如埃及文化、西亚文化)相互影响的背景下诞生的,以后更不断地受到其它文化(如罗马文化、希伯来文化、阿拉伯文化、日耳曼文化)的影响。换言之,所谓‘西方哲学’,其实包含非常多元、甚至相互冲突的成分,绝非铁板一块”[1]。所以要从哲学研究之对象或内容的角度,给哲学下一本质定义,显然是不可能的。这正是“哲学无定论”这一说法所以提出的根本原因所在。[2]不过,我们也不能因此就认为哲学研究毫无边界可言,劳思光认为哲学之异于其它学科的根本,在于其独特的思考方式。哲学研究的题材似乎是变化不定的,然而哲学思考总是带有它自身的特性,亦即具有反省的(reflective)特性[3]7。劳思光对哲学思考之特性的界定,是较为中肯的。如牟宗三即认为:“凡是对人性的活动所及,以理智及观念加以反省说明的,便是哲学。”[4]3冯友兰也认为:“我所说的哲学,就是对于人生的有系统的反思的思想。”[5]1这也就是说哲学思考所寻求的并非是对事实或对象的经验性的描述与解释,而是探寻研究对象所以可能的条件与根据。由历史学、政治学与历史哲学、政治哲学的区别我们即可清楚地了解这一点。 
    以此为基础,劳思光给出一开放性的哲学界定:“哲学思考是对于(a,b,c……)的反省思考。”[3]9这可以说是劳氏为哲学所作的形式性的界定,这一界定的好处在于,它不只破除了在哲学定义问题上的西方中心主义立场,为不同文化传统下的哲学研究留下余地,并且也为不同哲学传统之间的沟通、对话提供了平台。更为重要的是,这一界定,为未来可能出现的哲学形态留有空间。就此而言,但我们不能认为中国文化对宇宙人生以及政治问题所作的系统性反思不应归入哲学之列。 
    仅此尚不足以完全解决问题,因为中国哲学的研究并不仅仅指向历史,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应能就当下以及未来的种种社会、人生问题给出自己的思考和回答。20世纪中国学人创立中国哲学学科显然不只是处于历史的兴趣,更是基于民族文化主义的立场,论证中国哲学的普遍性意义。就劳思光的思考而言,这即是如何使中国哲学成为“活的哲学”的问题。劳思光思考的不只是传统中国思想的哲学身份认同,更是中国哲学的未来发展。在劳思光看来,“中国哲学倘若不能成为‘活的哲学’,则它即不必作为一个独立学科来研究” [6]13。使中国哲学成为“活的哲学”,首先是指中国哲学的研究也应重视概念辨析以及论证等现代哲学研究的技巧。在此意义上,劳思光澄清了一项基本的误解,亦即源于西方的逻辑解析方法,可以用来处理中国哲学的问题,这里并不存在“以外观中”的问题,因为逻辑解析作为一种方法,如同“思想上的显微镜”,本身是客观的,只是一种工具,可以应用于不同文化传统下的哲学研究当中。当然,使中国哲学成为“活的哲学”的更根本问题在于揭示其可能发挥的与客观现实相应的功能和作用。当然劳思光的意思不只是说要让中国哲学成为中国实践的指导者,而是说应从人类理性之一般性的意义上,说明中国哲学对解答当前人类所面临之各种重大问题所可能发挥的积极意义。为说明这一点,我们需要引入劳思光以认知性哲学和引导性哲学的区分对哲学的功能所作的说明,我们可将此视为劳思光对哲学概念的实质性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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