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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宗三与现象学(2)

三 
    如果总结一下,那么我们至此为止可以从牟宗三对现象学的基本理解中提取出两个基本因素:其一,胡塞尔的现象学虽然有效,但在方法上受限于知识和现象的领域,因此无法用力于各种形而上学和存在论,包括道德的形而上学和基本存在论。其二,海德格尔的基本存在论虽然涉及形而上学的领域,但缺少准确的方法,而且也有基本立足点的错误,即把形而上学误置于人的内在性层面上,因而也不足以使一门真正的道德形而上学和存在论成为可能。 
    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这两个基本理解都含有真理的成份,但也都带有原则性的误识,因为一方面,胡塞尔的现象学虽然带有近代知识论的深刻烙印,但已经借助于本质直观的方法而超出了通常理解的“现象”领域;另一方面,海德格尔的形而上学思考,无论是早期通过现象学方法进行的思考,还是后期通过诗学思辨的方法进行的思考,原则上都不具有内向哲学、主体哲学和人本哲学的宗旨。 
    但无论如何,牟宗三在胡塞尔那里没有看到共同的形而上学基本旨向,在海德格尔那里没有看到共同的方法途径,因此在牟宗三与现象学之间本应贴近的距离被人为地拉大了。而最能够直接体现这个切近距离的,从现象学方面来说应当是舍勒在伦理学与现象学方面的相关思想。换言之,与牟宗三的思想意旨和思想方法最为接近的现象学家是舍勒。 
    当然,由于牟宗三对舍勒没有直接的了解[41],至少没有做过直接的评论,因此对他们两人之间关系的探讨只能具有某种比较研究的性质。它至少可以在两个基本方向上进行:其一是在内容上:牟宗三与舍勒都在追求客观的理念与价值,并且共同耕耘在伦理、宗教等实践哲学领域。在宽泛的意义上,他们从事的是伦常行为与对象的现象学,而不是认识行为与对象的现象学。他们都把伦常行为看作是第一性的;或者说,把实践哲学视为“第一哲学”;但他们同样也相信,虽然伦常行为较之于认识行为是奠基性的行为,但却需要通过认识行为来加以澄清。其二是在方法上:牟宗三与舍勒都在追求道德认识的直接性、伦理直观的明见性,反对康德“本体”概念或“物自体”概念的“糊涂”或“隐晦”。而且他们实际上都在运用现象学的本质直观方法,无论是以“智的直觉”(intellektuelle Anschauung)的名义,还是以“伦常明察”(sittliche Einsicht)的名义。[42] 
    因此,从以上所指出的各个观察角度来看,在牟宗三与现象学之间即便没有一种完全相合的关系,也绝不存在一个根本对立的关系,而更多是种种可以会通和互补的可能性。本文只是对这个关系的一个初步梳理。笔者相信汉语学术界在这个方向上的研究还会进一步展开。 
    Abstract  
    Mu Zong-san and Phenomenology 
    This article makes an investigation of the fundamental relations between Mu Zong-san’s thoughts and phenomenology. From the viewpoint of  Mu Zong-san’s understanding of phenomenology, he hasn’t found the common and basic interest and orientation of metaphysics in Husserl, neither has he found  the  method and approach shared in Heidegger. Therefore the distance between phenomenology and him, which is supposed to be shorter, is expanded factitiously. It should be Max Scheler’s relative thoughts in ethics and phenomenology from the standpoint of phenomenology that can best embody this shorter distance directly. Totally speaking, even if there is no relationship of complete adequation between Mu Zong-san and phenomenology, there is absolutely no relationship of radical opposition. It is more probable that there are various  possibilities of mutual communication and supplement.  
    总的说来,牟宗三所说“海德格尔的路是思之未透,停止在半途中,两不着边的,既挂搭不上现象学,又挂搭不上理想主义的大路”[40],虽然在一定意义上是确切的,甚至可以为海德格尔本人所接受,但终究还是一种外在的批评。他在根子上还是从传统的、也是康德的立场出发,或者说,是按照新康德主义的理路来理解和反驳海德格尔,在许多方面类似于卡西尔对海德格尔的批评。同样因为囿于康德的理解,牟宗三也没有注意到当代现象学对康德二元论的解构与克服。这里所说的“二元”,不仅是指“现象”与“本体”意义上的二元,而且也是指“认识本体”与“道德本体”意义上的二元。尤其是海德格尔的思想,虽然仍处在牟宗三所说的“半途中”,或者他自己所说的“途中”(unterwegs),却在某种程度上指示出一个可以既避开“智识主义”(Intellektualismus),也可以避开“道德主义”(Moralismus)的方向。笔者将在其他地方对此问题做进一步的展开。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