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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齐物论》谈庄子(2)

庄子主张宽容及多元化的价值观念,要求世人以宽广的胸襟看待人间的是是非非,这种处世态度有利于发展人的个性,激励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益于社会的健康发展。以自然齐一的胸怀对待社会上的知识观念,才能在心境上达到不为外在情境所烦扰的境界,才可以尽情地追求心灵上的逍遥自适,真正破除社会议论的绝对性。 
    三、向自然之道的回归 
    从理论上来说,庄子在《齐物论》一文中,就是要建立一个对“自然运行原理”本身的超越性的论点,“超越性”的意思就是说那个“道”的原理是难以把握的,是一般社会议论的层次无法掌握的,因为“道”只是一个自然、逍遥、自适、巧妙、无目的的造化安排,人们要善于体会这个“道”,而且只有对于“道”的理解才是人间智慧的极致,因此,一般社会议论之知的绝对性并不存在。 
    道家以道为其最高哲学范畴,认为道是统括一切的,是天地万物的本始,是宇宙的总法则。道家确立道论的最主要目的是把道作为所有人事标准,要求人应遵循道,人合于道。人若能合于道,人类社会自然不会违道。道家追求人合于道的前提是:人出于道却背离了道。天地万物,均统辖于道,何以惟独人背离了道? 
    庄子作为道家之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是如此论道的:“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内篇《大宗师》)。道论的确立,本身亦即确立了人出于道这一关系。庄子曾明确论述人是出于道的:“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之人?”(内篇《德充符》)这里的“道”与“天”应是同义的。人出于道,这是人与道的第一层关系,但重要的是人与道的第二层关系人背离了道。《庄子》中讲:“及唐虞始为天下,兴治化之流,浇淳散朴,离道以善,险德以行,然后去性而从於心。”(外篇《缮性》)这就是讲人与道的背离。人出于道,但人往往背离了道。这一矛盾是人和人类社会所有痛苦与罪恶的根源。道家要解决的最主要问题就是人与道的背离,使人合于道。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清楚矛盾起于何处,也就是说,道家必先知矛盾关键之所在,种种体道方法才能有的放矢。不然,如何能提出解决方法?人与道,首先,矛盾是起于人这一面,自不待言。但人出于道为何却背离了道?我们可以从道家对人的种种要求及体道方法中来分析,看究竟是什么使人背离了道。 
    庄子把人背离道的原因直接归于精神,虽然这在老子那里只是一个推论。《齐物论》中讲:“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抅,日以心斗。”“魂交”指睡眠时做梦,“形开”指觉醒时感官形体功能开启,这所描述的正是人的普遍的精神活动,睡眠与觉醒都不停息。这与《德充符》中说惠子“外乎子之神,劳乎子之精”是同样的意思,说的也是精神驰逐外物这种状态。精神驰逐于外,劳而不休,这种精神状态庄子认为是背离道的。与此相反,体道“真人”则是“其寐不梦,其觉无扰”(内篇《大宗师》),这与“魂交”、“形开”正相反,是一种安静闲适的精神状态。以上已表达出人背离道的根源在于精神。庄子的“坐忘”也明确反对人的精神活动,“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内篇《大宗师》)。这里虽未有表示精神的概念,但这是针对人的精神而言的。“堕肢体”和“离形”是指消除自我意识,“黜聪明”和“去知”是指摆脱对象意识,也就是忘掉自我和外物,达此“坐忘”境界才能体道。庄子还讲过:“今一犯人之形,而曰‘人耳人耳’,夫造化者必以为不祥之人。”(内篇《大宗师》)这也是对人的某种精神现象的反对。此外“造化”指的是道,“人耳人耳”是指人的自我意识,“不祥”就是背离道。庄子在这里所表达的意思是,人的这种刻意于物我之分或对立的自我意识使人背离道,这可以与庄子的齐物思想相对照:“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这是在讲不要有明确的自我意识,不是不承认物我之分别,而是不要刻意于物我之分别,应将物我混而为一。《齐物论》中的“吾丧我”是庄子对自我意识这种精神现象的反对的最典型的体现。“吾丧我”,把我自己主观的一切观念、意见、情绪、感受都予以化解摈弃,让“自己”不出现,从而进入“道的超越性”之中,让自我的心灵澄静下来,齐平地观赏议论的流动。以上这些都明确地说明庄子认为人背离道的根源在于人之精神。把握住人背离道的根源,才能做到提纲挈领。天地万物受自然支配,自然有其不易之法则,但人与天地万物不同,人虽生于自然,但自然并未给人以固定的法则,因为人有精神,人受自己的精神支配。 
    既然已经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那么要使人合于道就必然要从这个“精神”入手。庄子是主张通过什么体道,是否要求去除精神?庄子逍遥思想最典型的表述是:“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榖熟。”(内篇《逍遥游》)这是体悟大道的表现,“游无穷”、“游乎四海之外”的显然不是指形体,而是指精神。只有精神可以超脱现实,游于天地、人世之外,形体是不可能的。庄子是主张齐生死的,追求的是精神的逍遥,不是追求形体成仙(追求成仙是后来道教的事)。庄子在《齐物论》中是这样说的:“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齐物并不是否认事物的差别,而是在承认差别实存的前提下,在精神上不刻意于差别,于是不生是非、好恶之情。若精神执着于是非、好恶,无疑是给自己戴上沉重的心理枷锁,人类将无法逍遥而游,而只能是“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抅,日以心斗”(《齐物论》),纵观庄子的思想,齐物之论是为其逍遥以游的目的而发的。“逍遥”、“齐物”都是讲精神,而不是别的。此外,《庄子》中讲:“纯素之道,惟神是守;守而勿失,与神为一;一之精通,合於天伦。”(外篇《刻意》)这就更直接清楚地讲出惟有精神能体道。 
    结语 
    庄子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庄子的著作是留给人间的悲剧曲谱。庄子不与统治阶级同流合污,深受贫穷与痛苦的长期折磨。他不但能超脱于人世的哀乐之情以外,而且还从自然万物生生不已的变化中,找到了超越于悲哀之外的自然基础,甚至他是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将要降临自身的死神。他求得与自然运行机制的合一,在这种合一里,找到心灵的慰藉。“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齐物论》)然而,在这种自然主义的屈从中,却蕴涵着既是属于庄子个人的同时又是属于我们民族的冲决一切网罗的意志与能量,这在另一名篇《逍遥游》中便可见一斑。 作者:许淼
    注释 
    参见 王先谦《庄子集解》 北京:中华书局,1986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参见 朱谦之《老子校释》 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1984 
    参考文献 
    [1]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年 
    [2]中国哲学教研室/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史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4年 
    [3]黄坚:思想门:先秦诸子解读 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 2007年6月 
    [4]王先谦:《庄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 
    [5]朱谦之《老子校释》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1984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