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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孝”与“无后”的辨析(2)

虽然孟子极力美化舜,认为舜是“大孝”。但是令人费解的是,恰恰是以“孝顺”为典范的舜却做出了“不告而娶”的严重的“不顺”之事。于是面对人们对舜的发难,孟子便一改他讲过的“五不孝”的主张,提出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概念,即舜的“不告而娶”是为了防止“无后”。因此,舜的完美形象便得到了孟子的“合理”维护。 
    从整体上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使儒家思想中的“孝”的内容变得匮乏了,“无后”不再是一个可以被忽视的因素了。随着孟子的地位被提高到仅次于孔子的“亚圣”,人们便不再怀疑孟子的思想,而是无条件地接受了孟子对“孝”的修正,导致了“无后为大”的合法化。 
    客观而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强化了男权社会和等级制度。在男权社会中,“无后”显然是针对男子而言的。“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贺,产女杀之”(《韩非子·六反》)。自此后溺弃女婴和歧视女孩的现象不绝与于中国历史。对于世世代代的中国人而言,家庭的传承、延续都要靠家庭中的男子。如果一个家庭没有男性子嗣,那不仅意味着可能无人养老送终,还意味着代代相传的血脉到此终结,当事者的罪过可就大到对不起列祖列宗了。随着“无后为大”进入儒家经典之中,自然而然便潜移默化地进入人们的思维和风俗中。在后来“孝”的概念中开始出现了偏移的现象:虽然人们还讲孝敬、孝顺,但是现实中人们还是更多地把主要精力防在含辛茹苦地生养子孙上。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小皇帝”常让家长与子女的位置颠倒,令人哭笑不得。虽然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论语·学而》),但那还是对已逝的父母讲的,认为通过孝敬和家族祭祀就会使家风敦厚源远流长。但是如果人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有“后”或无“后”上,那么还会出现“民德归厚”吗? 
    本文在前面分析了孔子的孝敬与孟子的孝顺之区别,其中孝治派主张以治为至高无上的根本,当从父之孝与从义发生矛盾冲突时,以从义为首位。近几十年来,国家出于人口与发展的考虑,倡导计划生育和生男生女都一样,此为当前及今后需要坚持的大政方针,是“义”。当代表计划生育这一国策的“义”与孟子修正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所谓的孝发生矛盾冲突时,应该以孝治派的主张为本,采取从义不从“孝”的立场,从大局出发搞好计划生育。 
    凭心而论,儒学在当今社会还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儒学中关于“孝”的思想还是有相当多的精华需要我们认真吸收传承的。但是我们应该在研究探讨儒家学说之源的基础上,仔细地辨析那些与儒家学说本源不同的东西。如对孟子关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类的修正后的一己学说,应该正本清源。本文认为,孟子当初为了维护舜的至孝形象提出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一权变主张,作为孟子个人喜好似乎也无不可。但是后来的儒学众生把孟子的权变和个人喜好作为一般标准,其弊端便随之逐渐被放大,影响了中国社会两千多年。如果孟子地下有知,他会如何评价自己的这一句话之是非功过呢? 
    由此,本文认为,在倡导社会主义生育文化的今天,我们有必要对包括儒学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一番研究辨析,不可人云亦云地统称为孔孟之道而一概论之。具体就“孝”与“无后”而言,应在深入研究辨析的基础上,还儒家学说“孝”的本源,而不是将儒家学说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包括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对立起来。吸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这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有益的。 作者:孙湘萍 王茹
    参考文献: 
    1.赵岐注、孙爽疏:《孟子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黄开国:“论儒家的孝道学派”,载《哲学研究》2003年第3期。 
    3.崔宜明:《道德哲学引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