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移动版

首页 > 传统文化 > 宗教哲学 >

道德感动与伦理意识的起点(7)


    注释:
    [1] 参见何怀宏〈一种普遍主义的底线伦理学〉,《良心论》,附录,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416-422页。应当指出,何教授针对当今社会普遍道德沦丧,道德相对主义与虚无主义盛行的情形大声疾呼,提倡普遍主义的道德底线伦理,这有着相当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同时,何教授也注意到,底线伦理“不是道德的全部,道德并不仅仅是规范的普遍履行。我们还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理解、关怀和同情…”。(同上文,420页、422页)但是,何教授试图从这种关切、同情、恻隐之类的“良心”出发,去建立作为日常道德社会生活的普世底线或规范律令的做法,在理论上似乎隐含着根本性的缺陷,因为这会导致其难以摆脱道德主观主义的立场。
    [2] 参见 G.E.M. Anscombe, “Modern Moral Philosophy”, Philosophy: The Journal of the Royal Institute of Philosophy 33, 1958, p.1.
    [3] 参见 R.M. Hare, Freedom and Reason, Oxford: Clarendon Press,1963, p.89-90.
    [4] 属于当今西方伦理学主流的规则伦理学,无论是以康德为代表的道义论伦理学还是以密尔为代表的效益论伦理学,都明显地具有这两个特征。
    [5] 关于这个问题的批判性讨论,参见Max Scheler, Formalism in Ethics and Non-formal Ethics of Values – A New Attempt Toward the Foundation of an Ethical Personalism, Trans. by Manfred S. Frings and Roger L. Funk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1973.
    [6] 例如,前两年汶川大地震引发的“范跑跑”和“郭跳跳”的民间争论就是沿着底线伦理的思路展开的。
    [7] 关于这个问题的著名讨论,参见I. Kant, “On A Supposed Right to Lie Because of Philosophic Concerns” in Grounding for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Supplement, third edition, trans. by James W. Ellington, Indianapolis: Hackett Pub., 1993, pp.63-67.
    [8] “好的生活”,按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就是“Eudaimonia”,一般译为"幸福",这是我们人类全部道德实践生活的最终和最高目标。关于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的具体论述,参见Aristotle,Nicomachean Ethics, trans. by Terence Irwin, second edition,Indianapolis: Hackett Pub., 1999, Book I, pp.1-18.
    [9] 关于我对孔汉斯普世伦理立场的批评,参见王庆节,“道德金律与普世伦理的可能性”,刊于拙著 《解释学、海德格尔与儒道今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302-311页。
    [10] 例如当代著名加拿大华裔词学家叶嘉莹教授,就曾将她称为“情往似赠,兴来如答”的“兴发感动”视为古典中国诗词最重要的美学价值的基础。具体参见叶嘉莹,《迦陵论词丛稿》,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19页。
    [11] 参见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222页。
    [12] 关于这一点,有人或许会提出质疑,何以见得?让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个例子:“村子里的人愤怒了,将通奸的恋人捆绑沉入水塘”。在这个例子里,从情感分析的角度看,无疑会出现多种情形,即会有人愤怒;有人同情;有人不忍……。这里涉及的不是一个单一道德事件的评判,有许多复杂的因素在起作用。愤怒的人所以愤怒,大多是因为感到维系家庭完整的忠贞价值遭到侵害;同情的人所以同情,多少是因为在其中看到了男女之间的真情真爱;而不忍的人所以不忍,乃是对生命价值的遭到侵犯的惋惜。当然,一般说来,通奸,破坏他人本来完整的家庭,这值得痛恨。但在某些情况下, 一个不值得保留的婚姻, 一个充满压迫和压抑的婚姻,一个无趣而又强扭在一起的婚姻, “通奸”难道不值得同情吗?在托尔斯泰的名著《安娜·卡列尼娜》中,安娜对传统家庭的背叛和对理想爱情的追求;《廊桥遗梦》中的男女主人翁短短几个日夜炙热的婚外恋情,难道不值得同情吗?当然,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在这里同情的不是那破坏家庭价值的通奸, 而是男女之间相爱的真情。还有,被捆绑沉入水塘的恋人为什么会引起同情和不忍?这里引起同情和不忍的不是他们破坏别人家庭的行为, 而是即便他们如此,他们的生命和身体也不该遭受如此残暴地对待。这也就是说,在同情感动的这一刻, 我面对的是活生生的、具体的人和事, 我感受到的是此时此刻她或者他所受到的折磨,我并没有想要将这一行为作为一个判准,来理性地校验或证明,它是否能够符合或归属某个普遍道德律令。因此,道德感动首先不是关于某个具体行为对错的判准, 而是某道德德性显现的当下见证。这样说来,对待同一件事情,周遭的人们,可能会有不同的感受,因为感受的角度不同,他们之间虽然可能结论不同。再例如在作家张爱玲的著名小说《色·戒》中,王佳芝,作为一个女人,在那一刻被感动了,那是一种真情价值的感动,是一种德性的见证,尽管这种感动很愚蠢,后果也很严重,王因此丢了性命。但正是在这一点上,作家张爱玲刻画了人心、人性的真实,同时也使得这部作品得以不朽。
    [13]参见陈嘉映,“感人、关切、艺术”,载于陈嘉映,《思远道》,福建教育出版社,2000年,182-185页。
    [14] 这里讨论的“不动心”,即“无动于衷”,主要是作为一种道德心理现象来看待和分析。在中国哲学传统中,“不动心”的概念往往还在道德本体的意义上被使用和讨论,例如王阳明在其著名的四句教中,谈到“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时,应该谈的就是作为道德本体的“不动心”与作为道德本体之见证的道德感动的“意之动”之间的关系。
    [15] 参见Peter Strawson, Freedom and Resentment, London: Methuen, 1974, pp.8-13.
    [16] 马克斯·舍勒曾经分析过这种这种情绪感染与传染的特点。参见Max Scheler, On Feeling, Knowing and Valuing, ed. by Harold J. Bershad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2, pp.54-66.
    [17] 我们也许可以说,感动(being moved)究其结构而言,同时包含有“德性被动”(being moved by good)与 “德行主动”(being moved to good)两个方面。
    [18] 参见同上。 另外,马克斯· 舍勒也持相似的观点,参见Max Scheler, Resentment, trans. by William W. Holdheim, Milwaukee, WI: Marquette University Press, 1994, pp. 20-57.
    [19] 例如,李泽厚先生就曾反复强调儒家以亲子人伦关系为基础的“仁学”, 其本质乃是一种“情感本体论”。参见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己卯五说》,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99年;《论语今读》,北京:三联书店,2004 年。近年来,孟培元先生也将儒家哲学的历史解读为一部以情感哲学为主体的历史,具体参见孟培元,《情感与理性》,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
    [20] 下面关于《易经·咸卦》经文在中国思想史上的解释线索,参照了张再林,〈咸卦考〉,载《身体、两性、家庭及符号》,张再林等编着(未刊书稿),32-66页。
    [21] 参见高亨,《周易大传今注》,山东:齐鲁书社, 1979年, 289页。
    [22] 参见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 32页;74页;314页。
    [23] 参见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240页。
    [24] 参见李贽,《李贽文集》(第七卷),北京: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0年,169页。
    [25] 参见王夫之,《船山全书》(第一册),〈周易外传〉卷三,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 277页;903-904页。
    [26]高亨,《周易大传今注》,289页。
    [27] 同上。
    [28] 参见张载,《正蒙·干称篇下》,载《张子正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236-237页。
    [29] 参见《十三经注疏》,阮元校刻,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269-270页。
    [30] 同上,270页。
    [31] 同上,269-270页。
    [32] 同上,270页。
    [33] 同上,270-271页。
    [34] 参见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180-181页。
    [35] 同上,181页。
    [36] 同上,181页。
    [37] 同上,237-238页。
    [38] 参见Wing-Tsit Chan, A Source Book in Chinese Philosophy,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3, p.530.
    [39] 参见Aristotle,Nicomachean Ethics, Book I, pp.1-18; Book X, pp.162-171.
    [40] 参见David Hume, 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 ed. by David & Mary Nort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Book II & Book III.
    [41] 严格说来,休谟的情感哲学与现代哲学意义上的休谟式情感主义伦理学(Emotivism)也许并不能完全等同。由于本文并不是关于休谟情感哲学的专门讨论,故不进入细节。
    [42] 在当代哲学中, 关于休谟式情感主义伦理学基本立场的经典表述,参见A.J. Ayer, Language, Truth and Logic, New York: Dover Pub., 1952, Ch. VI, pp.102-112. 关于对这一哲学立场的有力批评,参见Alasdair MacIntyre, After Virtue – A Study in Moral Theory, second edition, Indiana: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84, pp.1-35.
    [43] 《三国演义》的故事中更恰当的例子也许是“赵子龙长阪浴血救幼主,刘玄德马前摔子得将心”。
    [44] 本文曾以删节的形式发表在《哲學研究》2010年第10期上,这里发表的是未经删改的全文。文章的中心思想主要源自我在两次会议上的发言。一次是2007年9月在华东师范大学陈嘉映教授召集的伦理哲学会议上的中文即席发言,另一次是2008年5月在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召集的“德性伦理:东方与西方”国际哲学会议上的英文发言。以后,我曾分别以“道德感动与儒家伦理”,“德性伦理与道德感动”,“你曾经感动过吗?”等为题,应邀在台湾政治大学以及上海师范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山东大学等内地大学做过专题讲演和交流。在这一过程中,许多朋友、同行和学生的批评意见以及改善与充实的建议让我受益匪浅。在这里需要专门致以感谢的有:黄勇,Roger Ames, 陈嘉映,信广来,James Griffin, Hans Sluga, Micheal Slote, 刘玮,周濂,梅剑华,吾敬东,陈少明,汪文圣,张再林,傅永军,余纪元,张周志,孙周兴,倪梁康,等。本文的一些基本想法还将以“Virtue Ethics and Being Morally Moved”为题在美国的Dao: A Journal of Comparative Philosophy上刊载,感谢“Dao”杂志允许我用中文改写并发表此部分内容。本文的写作还曾得到香港中文大学“直接研究基金”的部分资助,特在此致谢。
    (作者王庆节)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