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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表达与哲学事业 (3)

二  
    我说过,康德最基本的思想是,判断和行动就是我们以独特的方式为之负责的东西。可是,为之负责是什么意思?我认为,我们正在讨论的这种责任应被理解为任务性责任(task responsibility),即做某事的责任。判断和行动(还)会要求我们做什么呢?我们通过判断和行动而把概念应用于特定环境,从而担负的承诺,正是我们按照隐含在这些概念当中的规则(规范)的要求,可以或不可以有权去履行的承诺。表明我们根据规则而有权把概念应用于特定的情形下,就是去证明我们因之而担负的承诺的正当性,也就是为此提供理由。这就是我们要为之负责的,同时也是概念性承诺的实际内容。在担负概念性承诺时,我们要使自己在原则上有责任要求得到理由。在判断和行动中,我们让自身服从的那些规范性的评价,便是对我们的理由的评价。进一步说,为某个概念的运用提供理由,实际上总是在运用另一个概念,也就是在制造或者练习另一个判断,承担或承认另一个实际的承诺(即康德的“采用公理”)。概念性的承诺既用作理由,又需要理由。这种能进行判断和行动的生物所寓居的规范化领域不仅是自由的领域,也是理由的领域。  
    为了理解那些隐含在概念中的正确运用的标准,需要我们理解在推理中那些概念所发挥的作用:哪些(概念的应用)可算是那种概念的应用的理由, 那种概念的应用又是哪些(概念应用)的理由。因为要是没有这样的理解,我们就不可能履行我们通过判断或行动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我们知道我们围绕理由空间的道路,从而区别开使用概念的生物与其他生物。掌握或理解概念就是能在实践上将其置于推理关系的网络之中,这就是说,就概念适当地应用于特定的情形而言,知道支持或反对这种应用的依据是什么,而且知道当概念适当地应用于特定的情形时,其适用性作为证据,支持或反对的是什么。我们知道(或相信)某某事情是事实,这种能力依赖于我们知道事情是怎样的,也就是辨别某某事情的理由是什么的能力。  
    对这一点的失察,其代价是将真正概念性活动(即判断和行动)同化掉,过分接近于单纯的动物行为,而动物并不在自由和理性的规范性领域内生存,活动,并拥有其存在。我们与其他动物(就此而言也与某些自动机器)都有对各种刺激做出不同回应的可靠能力。就我们倾向于对那些刺激做出可重复的不同反应而言,我们也和那些动物一样,可以被理解为是在把刺激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我们能够说出“那是红的”这样的声音,从而对红色的东西做出有差别的反应。正如鸽子经过训练之后,给它示以红色按钮而非绿色按钮时,它就会用嘴啄不同的按钮一样,鹦鹉经过训练也能做到这一点。经验主义传统强调,我们获得经验知识的能力始于且决定性地依赖于这种可靠的且有差异的反应性倾向;这是正确的。但事情始于这种分类却并不意味着终结于此。理性主义传统仅借助概念在推理中的作用,就强调我们分门别类的反应可视为概念的运用,因此亦可视为知识的候选;这种强调也是对的。鹦鹉会发出“那是红的”的声音,人也会发出这种声音,但二者之间的关键区别在于(假设在物理上难以区分),对于后者而非前者而言,这个声音具有做出论断的实际意蕴。做出论断便是采取一种规范性的立场,可以用作推出结论的前提。换言之,它可以作为采取其他立场的理由。而且,这种立场本身就能够处于需要理由的状态中,至少在由于采取了其他不相容的立场而对它造成挑战时是如此。鹦鹉的声音仅仅是反应性地表达,但就人而言,只要他被理解为在给予和寻求理由的游戏中有所行动,就可视为在运用概念。  
    塞拉斯(Sellars)在他最杰出的著作《经验主义和心灵哲学》(Empiricism and the Philosophy of Mind)中,从理性主义出发批判了经验主义。他最基本的观点是,就非由推理得出的知觉判断而言,经验主义者正确地把它们领会为构成知识的经验基础的判断,但即便是这些判断,只有在推理上得到清晰阐释,才能称得上是判断(即概念的应用)。因此,下面这种想法是根本错误的:存在着独自进行的语言游戏,尽管没有其他人玩自己也能玩,而且完全由非经推理即可得出的详细描述组成——不管这些描述说的是来自环境的刺激,还是自己心中当下的内容。要想非推理地运用任何的概念,我们也必须能够以推理的方式运用概念。概念的运用既可用作理由,亦需要理由,这是概念的一个本质特征。做一次描述或下一个知觉判断便是做一件事情,而这件事本质地而非偶然地具有这样的意蕴:为推理制造可靠的前提。要学会观察就须学会推理。经验和推理是硬币的两面,是概念使用所预设的两种能力,我们只有从它们相互的联系出发,这两种能力原则上才是可理解的。  
    在推理上把反应清晰地表达出来,即可区分特定的概念性分类和仅来自不同反应性意向的分类,这就是说,概念的运用本质上能够既用作理由,又需要理由;这种要求就相当于在推论性的各种实践中,为给予和寻求理由的游戏分配突出的优先地位。因为首先是由于某个实际行为与给出理由的实践活动整合在一起,才使该行为成为推论性的。当然,除了使用概念进行论证和辩护之外,我们还能用概念做很多事情。某些后启蒙思想家想尽一切方式赋予语言使用在理性的认知性维度上的特权,这似乎是不适当的。但是如果我所勾勒的传统是正确的,那么,就艺术家和作家而言,他们充满想像力的事业令反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浪漫派人士钦佩无已,但他们以所有其他方式探索并发挥的使用概念的能力,却寄生于并无想像力的推理实践当中,而我们正是首先借助这些推理实践才有权将概念视为产生作用的。给出和寻求理由的游戏并不只是我们能够用语言来进行的诸多游戏中的一种,而是只有通过这种游戏,别的游戏才有资格算作语言(或思想)。在这个意义上,理性主义不蕴涵理智主义,理智主义认为每一种对实践的正当性的隐含把握,最终都可诉诸对原则的在先的清晰把握而得以说明。这种看法完全符合颠倒过来看待事情的实用主义。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