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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部看哲学的半个世纪 (6)

注释:  
    [1]   我将其描述为这一运动的所谓核心信条的那些观点,在艾耶尔有关逻辑实证主义的著名通俗读物《语言、真理和逻辑》(伦敦:高南茨,1936)一书中得到辩护。它们逐渐形成逻辑实证主义者所坚信的基础模式。这一基础模式在以下范围上是确切的:逻辑实证主义者相信,形而上学的说明是无意义的(尽管他们在哪些说明属于"形而上学的"这一问题上意见不一),这些说明可以与"认知上有意义"的说明(科学说明)区别开来。这样做是借助于这样的事实,即这些说明要么是经验上可以证实的,要么是通过诉诸逻辑(包括数学)和定义而决定的(参见注47)。伦理说明,以及一般意义上的价值判断,也被视为"无意义",倘若将它们看作是表达了有关客观外界的真理的话。不过,如果将它们看作是"情感"的表达形式,也即表达某种态度,呼吁别人共有某种态度的方式,那么也允许赋予其二级意义。  
    [2]   所有的实证主义者都相信,全部的经验真理都是有关感觉材料的,这大概是最顽固的一种误解。甚至卡尔纳普在《Der Logische Aufbau der Welt》(柏林:维特克雷斯-弗那格,1928)一书里提出的有名"Aufbau",也仅仅是断言,感觉材料为重构科学说明而提供了一种可能的途径。汉斯·莱辛巴赫在《经验和预测》一书中,对这种现象论毫不掩饰地表示了仇视。  
    [3]   事实上,所有的科学概念--尤其是,可观察的科学概念--都充满了理论,这种观点,自20年代初期以来,举足轻重地出现于努拉斯和卡尔纳普的论文之中。  
    [4]   这是一种误解,对此,主要应受指责的是托马斯·库恩影响深远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第二版,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70)。无论莱辛巴赫,还是卡尔纳普,都是在科学革命,即爱因斯坦革命之后进入哲学领域的。汉斯·莱辛巴赫的《相对论与先验知识》一书(柏林:斯普林格,1922;贝克莱:加州大学出版社,1965),严格讲,是关于如何解释科学的革命。它同时不强制接受这样的观点,即在这场科学革命发生之前和之后出现的种种理论是"不可比较的",而这正是库恩后来所倡导的。  
    [5]   "论存在什么"(1948),收于库恩的《从逻辑的观点看》一书(剑桥,麻省:哈佛大学出版社,1953。  
    [6]   "两种独断论"(1950),收于同书。允许一些在经验上不可证实的说明--纯粹的数学说明--划归"认知上有意义"的类型,而同时禁止"形而上学",这种实证主义的方 法,依赖于鲜明的分析与综合之分。正是由于这一点,奎因对这种区别的批评,使得"科 学与形而上学"之分在哲学家那里成为可疑的对象。  
    [7]   "范围与语言科学"(1957),收于奎因《悖论的方式》(剑桥,麻省:哈佛大学出版社, 1976)。"论自然化的认识论",收于奎因《本体相对论》(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 1969)。  
    [8]   这种二分法大约在1939年之后出现于卡尔纳普的著作。可以假定,"可观察的项目"(例 如"蓝色"、"色调")仅仅指涉可观察的成分。同时,体现为观察报告的说明与体现为理论假设的说明之间的区别,可以描述如下:前者只包含可观察的项目,而后者至少必须包含一条理论项目。在于普特南:"理论所不能"(1960),收于普特南:《数学、物质与方法》(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75)。已经指明,这两种假设都是站不住脚的。  
    [9]   参见米歇尔·弗里德曼:"逻辑实证主义再评价"《哲学学报》(1991年10月):505-519。  
    [10]   参见雷希:"库恩屠杀了逻辑经验主义吗?"《科学哲学》第58期(1991):264-277。这条注释应感谢杰纳德·霍尔顿和裘第·卡特。  
    [11]   默顿·怀海特不是一个实证主义者。但除了牛津哲学和美国实用主义,它也认真处理过实证主义。  
    [12]   在这一意义上,长期以来,我并没有把维特根斯坦看作是"日常语言哲学家"。而且,我认为,奥斯汀实际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超出了他对这一观点所表现出的忠诚。  
    [13]   怀海特在哈佛的变革过程中起到了一定作用。它不仅最年轻,而且是来这个系时间最近的人。(参见注释11)  
    [14]   尤其是,康奈尔大学几年来开设了一个维特根斯坦哲学系。  
    [15]   正如注释6所提到的,在对逻辑实证主义进行辩论的背景下,奎应对分析与综合之分的抨击,也削弱了有关"科学与形而上学"之分的整个观念。  
    [16]   诺姆·乔姆斯基:《句法结构》(默顿:格那文哈格,1957)。  
    [17]   递归函数是一组函数。根据丘奇和图灵在30年代提出的的论点("丘奇论"),这种函数,严格讲,包括计算机原则上所能够运算的函项。乔姆斯基的语言学理论,在其所有形式上,都保存了两条核心论点:1)自然语言的语法结构比传统语法("短语结构语法")所能允许的要复杂的多;2)对递归函项理论(以及一般的计算机程序)而言,这些更复杂的结构依然可以使用某种形式系统加以描述。这种形式系统,最初由图灵同时代的美国人埃米尔·泼斯特所设计。  
    [18]   保罗·齐夫:《语义分析》(伊萨卡:康奈尔大学出版社,1960)。今天,研究生们一般都认为,这一观点肇始于多纳德·达维森德"真理与意义",《综合》第17卷(3)(1967)。可悲的是,齐夫的书倒很少有人想起。  
    [19]   "图灵机",是一些抽象的装置(至少在30年代,当图灵描绘这种机器的时候,它们还仅仅是作为数学的抽象物而存在的),构成了现代计算机理论的基础。  
    [20]   "思维与机器",收于普特南的《思维、语言和现实》(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75)。  
    [21]   普特南:"理论所不能"。这一影响,部分归因于对卡尔纳普观点的集中诘难。正如弗里德里克·苏普在《科学理论的结构》(厄尔巴纳:伊利诺斯大学出版社,1974)一书的序言中所描述的,存在着两种诘难:"首先,存在着针对有关公认的观点的特征施加的诘难......旨在揭示其属于不可弥补的缺陷(这也是他对我的非难所作的分类)。其次,存在着两可性的科学哲学(由汉森、库恩以及图尔明所提出),这种哲学干脆拒绝公认的观点,进而坚持采取其他的科学和科学知识观。"出处同上,第4页。  
    [22]   这种逻辑词汇有时可以包括更高层次的逻辑,或换句话说,集合论的有关资料。参见卡尔纳普:"理论概念的方法论特性",载于费格尔和斯库里文:《明尼苏达科学哲学研究》,《心理学和心理分析的概念基础》第一卷(明尼坡利斯:明尼苏达大学出版社,1956)。  
    [23]   重印于普特南:《思维、语言和现实》,第11章。  
    [24]   多纳德·达维森的"论概念范式观",载于《第60届美国哲学学会议事录》,包含有一种有力(而且著名)的论点,针对的是意义不相容性观点的一致性问题。  
    [25]   安斯柯比的"现代道德哲学",代表了对这种新的研究方法的诉求。这篇文章收在安斯柯比的《伦理学、宗教和政治学》一书,《安斯柯比哲学文集》第三卷(牛津:布拉克维尔,1981)。  
    [26]   查尔斯·特纳维斯:《意义的用法: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89)  
    [27]   比如,请考虑一下语句:"桌上有咖啡。"(The table is covered with coffee)根据语境,这也许意味着桌上有几杯咖啡,或咖啡溅在桌上,或桌上有几包咖啡。不过,在所有这些用法中,"咖啡"、"桌子"即"有"均有其标准"意义"。  
    [28]   对格里斯观点的强烈批评,参见查尔斯特纳维斯:"分析年鉴",《思维》第100卷(398)(1991年4月):237-264。  
    [29]   比方,传统的心身问题,被看作不过是大脑"软件"和"硬件"的关系问题。  
    [30]   参见奎因:"范围与科学语言",以及"论自然化的认识论"。  
    [31]   参见普特南:《逻辑哲学》(1971),作为普特南:《数学、物质和方法》第二版的一部分,有重印。以及奎因"论存在什么"。  
    [32]   就其最简单的形式而言,这一点相当于?quot;p(q或r)"等同于"pq或pr"。  
    [33]   参见普特南:"逻辑是经验的吗?",又以"量子力学的逻辑"为题重印于《数学、物质和方法》一书。  
    [34]   有关这些困难的说明,参见普特南:"答米歇尔·里德海德",载于克拉克和哈里编《普特南读解》(牛津:布拉克维尔,1994)。  
    [35]   奎因《词与物》(剑桥,麻省: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60)。  
    [36]   一项有名的奎因思想试验,常常用来解释这一学说。它包括这样的想法:不经意地碰上一些当地人,他们说一种至今无人懂得的语言,好想是叫兔子佳瓦盖(gavagai)。在《词与物》一书中,奎因坚持认为,我们可以把佳瓦盖?quot;丛林语言"中的所有表现形式,都翻译成一种"可以分离的兔子部位",而在我们的翻译模式的其他方面做出"补偿性调整",那么由此形成的翻译模式就会适合所有可能出现的行为材料。如果认为词语的指称可以从行为材料出发公开触及到的话(否则,语言怎么才能学会呢?),那么奎因就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难道这不表明,根本不存在佳瓦盖意思是指"兔子",还是"可分离的兔子部位"之类的"事实"吗?  
    [37]   尤其是,布纳德·威廉姆斯:《笛卡尔:纯粹研究计划》(哈蒙斯沃斯:企鹅出版社,1978),第299页。  
    [38]   当代数学家会接受这样的句子:"存在着大于25的数",而当代生物学家会接受这样的句子:"存在着导致人类疾病的微生物。"由于这一点,奎因的本体论承诺的标准意味着,这些科学家"承诺"数和微生物的"存在"。而且,由于存在是单义的,数和微生物都在严格同一的意义上存在(如果当代科学是正确的话)。  
    [39]   "数学化的成功与限度",收于奎因《理论与事物》(剑桥,麻省:哈佛大学出版社,1981),第149页。  
    [40]   参见大卫·刘易斯:《反事实》(剑桥,麻省:哈佛大学出版社,1973),第84-91页。  
    [41]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剑桥,麻省:哈佛大学出版社,贝尔克拉普分社,1970)。  
    [42]   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93);约翰·罗尔斯:"道德理论的独立性",1974年美国哲学学会东部分会主席就职演说,载于《美国哲学学会议事录》第48卷(1974-1975):第5-22页。  
    [43]   马基:《伦理学:若事生非》(哈蒙斯沃斯:企鹅出版社,1977);吉尔布特·哈曼《道德的本质:伦理学引论》(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77)。  
    [44]   布纳德·威廉姆斯:《伦理学和哲学的限度》(剑桥,麻省:哈佛大学出版社,1985)。  
    [45]   这三个人是罗杰斯·阿尔布里顿、斯坦利·卡维尔,以及布顿·德里本。德里本从哈佛退休后,现任教于波士顿大学。不过,比我年轻一些的同事瓦伦·格尔德法布,除了在逻辑学和分析哲学方面做出了优异成绩之外,今日,在延续哈佛的维特根斯坦研究传统方面,也助了一臂之力。  
    [46]   参见普特南《思维、语言和现实》,第15、16、17章。  
    [47]   在所有的纯数学系统里面,都存在着一些不确定的语句。自从哥达尔取得这一发现以来,实证主义者们在其标准上作了种种复杂的调整,目的是为了避免认为,任何纯数学语句在认知上皆无意义。不过,这里,我的目的不是深究那些调整方法。  
    [48]   参见"数学必然性再思考",载于普特南:《词与生命》(剑桥,麻省:哈佛大学大学出版社,1994)。  
    [49]   奎因对分析与综合之分的抨击,是对这样的实证主义观点的诘难:一定种类的说明(分析性说明),原则上,能免于经验上的反驳。奎因不认为可以对概念知识和经验知识(例如理查德·罗蒂)加以区分。持这样的观点的哲学家,是在悄悄认为,任何有效的概念知识观,在不可修正这一点上,与实证主义的分析真理观相似。但在《论确定性》一书中,维特根斯坦认为,对河与岸的区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尽管随着时间的流逝,岸与河会换位,同时,有些岸比其他岸脆弱。他的意思是,在"语法"(概念)说明和经验说明之间存在着差异,哪怕一定的说明的地位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化,哪怕一些"语法"说明变得受人误解。  
    [50]   斯坦利·卡维尔最近有关这一课题的著作,包括《洒脱的条件和不洒脱的条件:爱默生完美主义宪章》(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90);《对日常状况的追求:怀疑主义和浪漫主义思路》(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88);以及《哲学路线:维特根斯坦、爱默生、奥斯汀、德里达》(牛津:布拉科维尔出版社,1955)。  
    [51]   收于普特南:《思维、语言和现实》  
    [52]   克利普可:《命名于必然性》(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1972,1980)。  
    [53]   参见普特南:《理性、真理和历史》(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81)。  
    [54]   奎因:《词与物》(剑桥,麻省: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60);奎因:《本体相对论及其他论文》(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69)。  
    [55]   奎因:《真理的追寻》(剑桥,麻省:哈佛大学出版社,1990),第33页。  
    [56]   纳尔森·古德曼:《世界建构的方式》(印第安纳坡利斯:哈克特出版社,1978)。在古德曼、亨普尔、谢夫勒,以及我本人之间,就这一观点展开的争论,参见马克米克编:《星体构造:实在主义、反实在主义及非实在主义》(剑桥,麻省: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96)。  
    [57]   参见普特南:《理性、真理及历史》;还请参见普特南:《实在主义的多面孔》(拉萨利:开放之院出版社,1987)。  
    [58]   参见普特南:"答西蒙·布拉克布恩",载于克拉克和哈尔编《普特南读解》,以及普特南:"杜威讲座1994:意义、无意义和种种意义:人类思维能力研究",《哲学学报》(2)(1994年9月)。本文主要涉及我对"内在实在主义"是是非非的思考。  
    [59]   理查德·罗蒂:《实用主义的后果:论文集1972-1980》(明尼坡利斯:明尼苏达大学出版社,1982);理查德·罗蒂《哲学与自然之镜》(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94)。  
    [60]   参见"詹姆斯的感知理论"(1988),收于普特南:《带有人类面孔的实在主义》(剑桥,麻省:哈佛大学出版社,1994)。  
    [61]   参见普特南:《词与生命》,第三部分。
    作者:希拉里·普特南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