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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笔记(4)

德国社会学家大会是1909年韦伯以热情的态度和大量的精力参与创建的,其目的正是“希望找到一个能够展开价值中立的学术工作和讨论的地方。”(36)1910年,韦伯在第一次德国社会学家大会上发表了开展新闻业实证调查和研究的演讲,他强烈呼吁社会学界关注新闻业,认为新闻业和新闻组织作为德国社会的两个重要层面,需要系统性地加以调查和研究,其重要性在于现代新闻事业对社会公共性以及对于现代人的塑造。韦伯雄心勃勃地把关于新闻业的实证调查看成是实现其社会科学研究“价值无涉”的重要实践。在演讲中,他一再追问的问题意识正在于:什么是当代的公共性((publicity),它未来的发展是什么?报纸公开了什么,没有公开的又是什么?需要通过对事实的观察去发现观念在不同的时期和地区的变化与发展,过去和现在的观念是如何变化的,谁掌握着它们?他敏锐地注意到现代资本主义发展对新闻公共性的影响:媒体的资本化、私有化以及媒体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独特性,即它既依靠订户,也是依靠广告业,这两种不同的客户。在政治和其他议题上,新闻业希望富于教育性地和客观地建立“公共”,而企业向公共性索要的是对其广告的反映,这两者性质完全不同。那么,其后果会是如何?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媒体工业,因此,在什么程度上它对资本的需求意味着业已存在的企业对垄断(monopoly)的增长?投资增长是否意味着以一己之见对舆论的型塑力量更强了?或者相反,私营企业对舆论变动的影响会更敏感了?是否对当下舆论不断增长的依赖是资本不断增长的需要呢?这样的变动是否会导向对报纸的信任?在韦伯看来,媒体企业的商业性质是今天必须予以重视的:我们必须要问自己,从社会学研究的立场出发,资本主义发展在媒体企业中的表现究竟意味着什么?它因此在舆论形成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又是如何?现代媒体组织和机构的运作是韦伯关心的另一个层面。很显然,这是韦伯对官僚和科层体系研究在新闻研究中的投射。韦伯关注新闻界是否应该保持不署名原则的论争,并考察其在欧洲不同国家的运用目的,它涉及的问题其实是:谁从外面向报纸写稿?写的是什么?谁不为报纸写稿,不写的是什么?为什么不写?报纸如何获得它的材料并提供给公众?什么是它不得不提供的?什么是最终的新闻来源?因此这项研究也涉及大型的通讯社及其建立的国际关系。韦伯还关心欧洲不同国家的专业新闻记者的变化情况。其实在上述问题中,韦伯一直是把德国与欧洲其他国家放在一个比较的视野上来设问的。韦伯追问什么是当代新闻记者的出身、教育与专业要求?这对于他们在新闻业内和业外命运的改变意味着什么?在韦伯看来,这项研究计划是对新闻业作为人类大脑的一次检验,现代人已经习惯了新闻业提供的各种大杂烩,这迫使他们在不同的文化生活中匆忙穿行,从政治到剧院到各种不同的主题。新闻对现代人的改变是显然的,也需要更深的探究。它对现代人阅读习惯的改变究竟意味着什么?最后,韦伯做了这样的总结:我们必须彻底地检讨新闻业在于:第一,它对于现代人的形成有何贡献?第二,传统新闻业的客观性、超个体性(supra-individual)的文化价值观的影响,有什么样的变化发生?大众的信仰和希望有哪些被摧毁,哪些被重建?
    这是一个包容面极为宽阔的新闻业调查计划,其问题意识具有极大的前瞻性。但是,一个历史遗憾的事实是:这个大规模的新闻调查研究计划最终流产了。这是因为韦伯被迫卷入一场耗时长久的媒体诉讼案件。(37)这个案件极大地影响了韦伯的生活,也使得他获得深刻的亲身经验去理解和质疑媒体在保障公共性上的问题与错误。它的缘起是韦伯夫人参与领导的妇女解放运动。1910年,玛丽安妮·韦伯领导的德国妇女联合会在海德堡召开代表大会,这是德国妇女运动史上的大事。但是一位青年讲师R却发表了对妇女团体的诽谤文章,冷嘲热讽地提到妇女运动仅仅是那些未婚妇女、寡妇、犹太女人、不孕症患者以及不是母亲或者不想担任母亲责任的人构成的。玛丽安妮·韦伯因为没有孩子,又是主要领导者,因此最尖刻的评论都指向她。玛丽安妮给作者写了一封信,要求他收回其恶言,韦伯支持妻子的行为。但是该作者拒绝了,并且扬言韦伯是不能接受决斗挑战的丈夫躲在妻子身后。韦伯得知此言后宣布,他接受决斗。但是这位作者又宣称自己反对决斗,并向法庭控告韦伯诽谤,后来在第三方教唆下撤诉。但是,新闻界却在几家报纸上发表了一篇耸人听闻的文章对此进行评述,并沸沸扬扬到处转载,还扩散到了海外。该文章在结尾部分引用了R博士问韦伯教授的话,问韦伯是否准备为妻子决斗,韦伯做了否定的回答,说自己的健康不允许这么做。但事实上是韦伯一再宣称自己愿意参加决斗,因此,他把这样的流言视为“可耻把戏”。
    他觉得这不仅违背了他自己的利益,而且同样违背了公共利益,为此他不遗余力地一连几个月都在努力匡正视听。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不仅表明了韦伯的个性,也反映了新闻界的某些行为特点:以编辑部保密为由耸人听闻地揭露名人以取悦读者,这使得那些受到牵连的人物要从轰动效应中来保护自己显得非常困难。(38)
    但是,韦伯决定抗争到底。韦伯先给有关报纸写了极其礼貌的信,指出捏造的事实,请予以刊登。但是编辑部的回复却表示,他们宁愿相信自己的记者,如果根据新闻法公布韦伯的更正,就需要公布记者的名字作为回应和对质。他们不打算这么做。韦伯逐一指出那篇文章的捏造和虚妄之处,并认为一次认真的调查就可以澄清事实。但是编辑部依然相信他们的信息来源是可靠的。在韦伯的坚持下,编辑部愿意以一则启事和致编辑部的匿名信的方式进行书面澄清,韦伯轻蔑地拒绝了这个要求,并再次敦促发表他的声明。在遭到再次拒绝后,韦伯强烈地斥责编辑部,“并因此使得报纸和它的编辑不得不向法庭控告他诽谤”。几个月后,此案进入审理,在案子进入第二个阶段的时候,一位匿名挑唆者暴露了出来:一位海德堡的新闻学教授。该记者是他的学生,而且因为这篇文章,该记者已经被教授推荐到新的新闻职位上。这位教授与韦伯并无私交,不过韦伯曾因为第三方的反对意见没有邀请他参与对于新闻业的社会学调查。韦伯改变了对该记者的看法,为他恢复名誉,并且给他写信道:“我毫不犹豫地参加诉讼,并不是为了揭露X博士或者不惜代价证明自己正确,而是无论如何要让真相得到澄清,不管真相到底是什么,而在这方面你应该发挥一份作用。”在韦伯看来,这已经不再是他个人的名誉问题,“而是牵涉到了公共利益——维护大学的尊严以及让新闻界摆脱这种恶劣的行径”。他给这位新闻学教授写了长信,指出:
    向一个职业记者传播有关一个同事的流言,你打算如何把这种做法与在大学里的身份调和起来?当这个人——可以想见 ——以新闻业的方式对这些事情进行加工利用之后,你又为什么隐名埋姓躲藏起来而不采取任何措施对已经发生的事情作出公开和私下的改正呢?……在蒙受大量损失澄清事实真相之后,我自然已经没有兴趣使你陷入什么狼狈境地,甚至更没有兴趣让这件事情成为一个有损大学声誉的公开丑闻。……对我来说,关键在于,不论你在上述事件中的所作所为,还是你对我的态度,看来根本不配你完全有资格在海德堡大学培养未来的记者这样的自我鉴定。(39)
    韦伯希望该新闻教授自愿辞去教职,但是该教授没有这样做,而是向法庭控告韦伯诽谤,希望把全部责任都推给记者。这个海德堡的“教授案件”已经成了市民口中的津津乐道,韦伯的整个朋友圈子都不希望看到诉诸法庭,他们认为,对此报以轻蔑而不是对质,会更加“优雅”,韦伯的处境很困难,但他不为所动。终于,在复杂的法庭辩论之后,记者作证说,新闻学教授给他看了R反对妇女运动的文章和韦伯夫人的答复简报,并且告诉他R发出了决斗挑战,当该记者觉得应该向R或者韦伯本人核实事实的时候,教授却建议他不要做,并且向他确认说:事情肯定就是这样的。这时,法庭上的新闻学教授没有勇气坦白他的教唆,却一口咬定该记者是惯于撒谎的无耻之徒。真相清楚了,“他的同事们现在也公认,在这件事情上他的个人利益和公共道德是一致的。总之,让人们知道什么叫恶意诽谤还是很有价值的。”(40)
    但是这时的韦伯却为该教授感到遗憾和难过,他觉得学校当局和教育部应该按照医生和律师们的模式建立名誉法庭。他甚至给该新闻学教授的系主任写信,希望能够让他获得宽大对待。为了把人们的注意力从事件的个人意义引向它的客观意义,韦伯给新闻界提出了建议,即在报道私人事务上应放弃编辑部保密的做法。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