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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不等于落后 儒家政治思想的内在进步机制(3)


    四、“庸”内涵的保守主义理念
    比起“中”来说,“庸”或许有更加鲜明的保守主义理路特征。朱子把“庸”定义为“不易…之定理”,似乎有损于“庸”本意中的理性深刻。
    《中庸》13章:子曰:“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馀,不感尽。言顾行,行顾言。君子胡不慥慥尔。”
    这里确切地给出了“庸”的文字意义:通常的、不特殊的、基本的人类事务(人之道)。当然这并不排斥、甚至可以引申出“不易”、“恒常”,但毕竟更主要地指向“通常”、“基本”的涵义。
    中庸作为君子之道的最高原则,在强调切中理性的同时又进一步规定了对于合乎理性的社会决策的评判原则,即合理决策是否在人类一般事物中产生了可欲的结果。这种结果体现在最通常、最基本的人类事务之中,是直观可感的,并且也因此成为判断决策是否符合当前社会实际的最可靠的、也是最终的指标。一个理论上合理的、即便是基于极端善良愿望的社会决策,如果不能在通常的人类事务中产生可欲的结果,那也是决不足取的。意愿的仁善、理论上的合理都不能取代实践结果的验证,因为人类社会毕竟是一种典型的复杂系统,我们所能把握的只能是涉及自身的那一部分,合理的不一定是合宜的、仁善的不一定是适当的。只有产生了可欲的切实结果才是取舍社会决策的最终标准,这样的制度微调会被社会以其特有的方式吸纳并融于制度系统之中。
    从这个意义上说来,人类的社会实践就是一个试错的过程。理性原则承担了初步的合理性筛选,社会实践的检验才是最终的判断,而认识到后者的决定性意义,正是理性走向深刻的重要步骤,理性此时理解了自身能力的界限,但同时也确证了在这个界限之内的真切价值。
    五、“中庸”之道是孔子政治保守主义的理性基础
    “和”是中庸理性原则规定下的社会政治总体目标,人类切中理性自我调整、“成物”而调整世界以至于“中”,其中的一个关键词就是“序”,社会秩序是“致中和”的基本保障,是人类社会的基本条件和福祉。
    那么如何达到社会有序呢?《中庸》29章:“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过矣乎!上焉者虽善,无徵。无徵,不信。不信,民弗从。…故君子之道,本诸身,徵诸庶民。考诸三王而不缪,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其中展示的政治考量是极端的审慎,“徵、考、建、质”,甚至以“寡过”为度,可谓谨小慎微之极,表现了涉及人类基本福祉的政治思考所应该具有的高度道德责任感。这正是中庸的君子之道所要求的“切中”精神,要想“无过无不及”就必须凭借如此的理性审慎,《中庸》、《论语》中这类审慎与智慧俯拾皆是。
    于是对于孔子的时代而言,最为确证无疑的政治选择莫过于传统的、现存有效的周公礼法制度了,“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这种制度蕴涵了历代政治智慧的深厚积累,已经充分就正于悠久的社会实践,可以说是社会发展自然机制的选择结果,其合理性毋容置疑,保守这样的传统制度,是政治上“寡过”的最好选择。
    至于这种秩序的基础是否完全正义、社会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是否完美,这些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完全正义和完美社会在现有总体条件下是否是确实可能的,即便我们今天来看,任何既存社会制度也难免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而那些试图消除某种问题的理想化努力倒是往往造成未曾预料的负面后果。这种“寡过”的政治理念看起来庸常,但其中展示的却正是一种理性的深刻与审慎,是中庸之道的政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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