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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德•乔治的应用性经济伦理思(2)

 首先,经济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针对的是现代化进程中经济与伦理相脱节的问题。非道德性神话的破产,一方面说明,秉持“经济与伦理无涉”的“传统”企业经营观念,难以适应当代“新经济”的运作方式,不足以应对其中凸现的伦理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以此观念来主导企业经营,其副作用日益明显,并与人们日常的道德期待相悖。企业伦理研究作为一种社会运动的兴起即为明证。在此意义上,非道德性神话也可以视为引发当代经济伦理问题的一个重要的观念原因。德·乔治的判断是,经济运作中排斥伦理考虑,这一现状是不合理的,必须面向当代经济实践,建立经济与伦理的有效联系。 
    其次,从其学科构建看,德·乔治注重以经济实践为基础,进行经济伦理规范的整合。其中包含的经济伦理观点可概括为: 
    第一,伦理与经济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建立合理的关联。这要求有一种面向现实和问题的态度,即,从理解经济的现实出发,选择适当的伦理方法去介入现实,以说明问题所在,提供适当的解决方案。 
    第二,既然以实践和问题为主要面向,那么其经济伦理学对经济与伦理关系的改善也是实践意义上的。实践首先要求可操作性,一般伦理学作为分析工具和方法介人经济伦理问题的方式是直接的。也就是说,这些工具和方法本身是否合理,它们介人经济领域的问题之时是否需要某种新的理解或修正,或者说经济伦理学是否需要基于对经济与伦理关系的深层探讨,而确立属于自身的专门理论,在他看来,并非其经济伦理学关注的主要问题。 
    第三,他所提出的“伦理置换”方法,对于在实践中整合出有效的经济伦理规范具有特殊意义,可以视为其经济伦理观点的具体化。由此可以将实践中经济与伦理关系中的问题逐步反映到理论中来,并作有针对性的探讨。比如,一个企业自愿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却发现因此而在同业竞争中日益处于不利的地位。我们固然可以说,既然是道德责任,那么就不应因为效益的原因而放弃,否则只是工具性的、虚伪的道德。然而这种“德福背反”的状况毕竟不合理,那么就可以置换到制度的层次来思考,通过改善制度以减少“德福背反”的状况。一种合乎经济伦理的制度应该往保障“德福一致”的方向发展。 
    最后,德·乔治将其经济伦理学定位为一种应用伦理学,可以通过分析这种“应用”的性质,以进一步理解其经济伦理观点。分两点看。 
    第一,作为应用学科意义上的经济伦理学研究,显然有别于以经济实践者为主体的、作为社会运动的企业伦理学。它在自觉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张力的同时,积极寻求两者相通的桥梁,从而如何让伦理学方法得以有效地介人经济实践,当为经济伦理学的基本研究取径。这一点可以从他对经济伦理学的目标定位来说明。 
    表面看,其目标定位较为“卑微”:经济伦理学只是就经济决策的伦理方面作评判,并提供予以改善的参考方案。它既非意味着直接就决策优劣作判断,更不是要代替企业去做决策。然而这一卑微的定位包含了合理的考量:究其实,经济伦理学虽然以现实为主要面向,但也正因此就必须看到,现实的决策之合理性,依赖于多种因素的综合考量,伦理因素只是其中之一。这样看,这种“卑微”,与其说是强调经济伦理学的学科局限性,不如说是表达了对现实的复杂性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研究的尊重。换句话说,不能以关注现实为借口,而确立一个理论所达不到的目标:一方面,理论总是力求从某一方面去描画和优化现实。经济伦理学只是力图充分说明经济生活中的伦理因素及其重要性,并提出改善的方案以供经济实践者参考。它“并非万应灵丹,只有当那些掌握实权的关键人物采取恰当的行动之时,经济伦理学才能充分发挥其效用”。其目标不能是膺越的。另一方面,要实现这一目标,其关键在于通过冷静的分析而增强其理论说服力,以“获得更多的关注与支持”,而不是要基于“激烈变革”的实践狂热,去直接发起各种改变现状的社会运动。 
    第二,经济伦理学被定位为“应用”,但既要发展为一门学科,若缺乏自身的基础理论,则其独立性不显。德·乔治显然未在经济伦理学的范围内对经济与伦理的关系做深层次的探讨,而采取了悬置基础问题的态度。但就我们的理解,这一态度可以从其相关论述得到解释:其一,道德多元的事实。在其《经济伦理学》第二章,德.乔治用相当的篇幅讨论了“传统道德与伦理相对论”的问题。在他看来,在当代美国乃至西方的伦理生活中,占主导的是道德多元的观点,经济伦理学不能无视这一观念事实。这意味着只能形成多种特定意义上的经济伦理学,在基础问题上则难以达成统一的、尤其是成体系的观点。当然,这种“特定”也意味着,从某种传统价值观出发,可以形成相对合理的经济伦理学理论和方法。其二,就它与一般伦理学的关系看,经济伦理学的基础问题或可在哲学伦理学中探讨,或有待通过经济与伦理在实践中整合,然后才能反映到理论中。在此意义上,至少在目前,经济伦理学可以视为一般伦理学的附属学科。这种注重实践整合的态度无疑也体现了美国的实用主义传统。 
    这样看,与其说德·乔治对学科的基础问题缺乏关注,不如说他是从主导当代美国的伦理观来看待这一问题。这对我们的经济伦理研究亦有相当的启发:作为一门自身学科传统薄弱的新兴学科,经济伦理学要能逐步建立自身的理论基础,必须充分发挥各种传统伦理理论的作用,其中如何利用本土的伦理和文化资源至为关键 
    总体看,德·乔治的经济伦理观点表现出强烈的实践面向,其经济伦理学的理论关怀主要在于,通过一般伦理理论在经济领域的规范应用,从而为经济伦理实践提供理论解释和规范指导。由此观点来研究经济伦理,其优点在于:能紧跟经济生活的时代脉搏,适应当代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经济实践之要求,从而经济伦理学既可以即时发挥伦理理论的实践作用,同时也能因密切关注现实的经济实践,而增强理论活力。但就经济伦理学的学科发展、当代经济伦理问题的深入研究而言,经济与伦理关系的深层探讨亦不容忽视。歌德说,理论总是灰色的,只有生活之树常青。生活实践确为理论的活力之源,但理论本身也要根深蒂固,方能充分吸收生活的滋养。就此而论,经济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如何向纵深发展而有其厚度,亦为理论与实践形成良性互动的一个关键。(作者:魏冰娥 阮航 )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