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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逻辑视野中的真理问题(2)


    既然真理是其值为真的命题或语句,所以,真理可以主要包括如下:
    第一,逻辑上的永真命题或重言式。在逻辑上,有一类命题或公式,它们在一定的辖域中,在任何时候其值都总是为真。我们称这类命题为永真命题,表示这类命题形式结构的公式则叫重言式。例如,在二值逻辑的范围内,下列语句或命题或公式均属于此类:“小李或者是大学生或者不是大学生”、“并非张三既是数学家又不是数学家”、“PV~P、P→P、(P∧q)→(q∧P)等等。
    第二,数学上的真命题。例如“二加二等于四”、“在平面几何中,三角形三内角之和等于一百八十度”、“四边形四内角之和为三百六十度”、“(a+b)[2]=a[2]+2ab+b[2]等等。
    第三,语义上正确的定义。从逻辑的观点看,定义就是用一个词项(概念)去说明、解释或规定另一个词项,定义的形式是“S就是P”或“S等于P”这样的语句。因此,如果一个定义正确,则可以认为该语句是一个真语句,即真理。例如“单身汉就是未婚的成年男子”、“等边三角形就是三条边相等的三角形”等等。
    第四,与所反映的对象情况相一致的命题。所谓命题,是对对象有所反映的思维形式,也即有所陈述的语句。命题对对象有所反映、有所陈述,因此,它必然面临一个所反映或陈述的情况与对象本身是否一致的问题。如果一个命题所反映的对象情况与对象本身的情况相一致,则此类命题我们便谓之真实命题,也叫真理。例如“北京是中国的首都”、“雪是白的”、“珠穆朗玛峰的高度为海拔8848米”等等。
    以上面的分析为基础,我们将视线投向真理的分类问题。
    关于真理的分类问题,不同的哲学家与逻辑学家有不同的看法,但集中来看,将真理分成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是一种最基本的观点。
    在哲学史上,莱布尼兹首次明确提出了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的区分。他说:“只有两种真理:推理的真理与事实的真理。推理的真理是必然的,而它的否定是不可能的;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的,而它的否定是可能的。”[3]按莱布尼兹的分析,推理的真理即逻辑真理的内容不涉及任何经验内容,而事实真理的内容则来自于经验,所以,他把逻辑真理又叫必然真理,而把事实真理则谓之偶然真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