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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汉唐经学中的语言哲学思想(1)

[摘 要]两汉经学中的语言哲学思想在经今文学派表现为名实关系的探讨,正名思想的阐发;在经古文学派体现在训诂体例和方法之中。唐代经学中的语言哲学思想则主要表现为“疏不破注”的解释学原则和训诂学学科观念的初步形成。 
    我国经学滥觞于先秦,而兴盛于两汉。《诗》、《书》、《礼》、《乐》、《易》、《春秋》等典籍合称为《六经》始见于《庄子·天运篇》。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对“六经”的整理、传承起到了重要作用,并逐渐发展了对经书内容阐释研究的治经之学,形成“经学”。在汉代儒生的推动与影响下,汉武帝“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于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诏令置五经博士。除《乐经》外,五经皆列于学官,经学正式成为汉代官方哲学,影响深远。至唐建国,孔颖达等人奉敕撰定《五经正义》,成为唐宋明经取士的定本。至此,经学进入“经学统一时代”(皮锡瑞语)。之后,列为经书的典籍屡有增加,到宋明最终定型为《十三经》。经书在传统文化中具有权威地位,历代学者对经文的注疏诠释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内涵丰富,姿态各异。经学里面包含了众多的考证阐释、文字音韵、名物训诂等属于语言学领域的内容和语言哲学的思想。在此,我们对汉唐经学中所反映出来的语言哲学思想作一简要论述。 
    一、两汉经学中的语言哲学思想 
    在汉代经学发展过程中,有经今古文之争。经学今古文之别,首先表现在经书文字不同,而说解亦异。对此前人多有研讨。本文仅以此为背景,进一步探讨两汉经学中的语言哲学问题。 
    (一)以董仲舒为代表的今文经学中的语言哲学思想 
    从语言哲学的角度看,经今文学派重视通经致用,为解决现实问题服务,政治功利性较强。其对经义的诠释偏重于义理探究,重视对名实关系的探讨。董仲舒的“深察名号”理论是其代表,可以看作是先秦儒家正名理论的继续。其中所揭示出的语言哲学思想大体上有如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 辨析名、号之异同及其形上意义。董仲舒所说的“名”、“号”都是指语言学中的“概念”。他认为,名号都源于圣人所造,因而都具有传达天意的功能。《深察名号》云:“名号异声而同本,皆鸣号而达天意者也。”但他又认为与名相较,号所指的对象的范围更大,意义更抽象,号与名之间颇存概念的种属关系意谓。他在同篇指出:“名众于号,号其大全。名也者,名其别离分散也,号凡而略,名详而目。……物莫不有凡号,号莫不有散名如是。”董仲舒在此对名号作的定义和区分,其目的是通过对名号的分析进而理解名号背后所传达的天意,以探讨天人关系、寻求治乱之道。其名号理论表现出强烈的经世致用意图。 
    2 思考语言的功能与作用。董仲舒认为名号能达天意,把语言作为沟通天人之间的重要工具。并且又说:“天不言,使人发其意”。董仲舒此处所说的人是指圣人,因为他曾经说过:“名则圣人所发天意,不可不深观也。”通过一番论证的转化,“鸣号而达天意”,实际成为“鸣号而达圣人意”。语言的达意功能在这里一方面被神话,另一方面也被限制,因为这里的名非指一般日常语言,其所达之“意”也被董仲舒限定为上天、圣人之意。语言在日常生活中一般的传情达意功能董仲舒则没有给予多少关注。 
    由于名具有“达天意”的特殊功能,因而具有重要作用,能够“循名以得理”。《深察名号》篇又说:“名者,大理之首章也。”又说:“随其名号,以入其理,则得之矣。”董仲舒在此表达了对语言与真理的关系的认识:名的内涵包含了真理,故可以作为标准来规范、要求具体事件,达到“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同时名所蕴含的真理,不是在表面地、直接地呈现,而需要“深察名号”,即通过对概念内涵的深入分析从而获得名的内在之理。这样名又成为了认识的对象和获得真理的中介。 
    3 探索了语言的起源和本质。在董仲舒的理论体系中,名之所以具有特殊功能和重要作用,是因为正确的“名”与天地相联并表达了圣人之意的符号系统。如董仲舒说:“名号之正,取之天地。”而且,名还代表了圣人对事物本质的真实准确的认识,因而正确可信,具有权威性、正当性。他在《深察名号》说:“名生于真,非其真弗以为名。名者,圣人之所以真物也,名之为言真也。”再者,在《实性篇》,董仲舒还指出:“名者性之实,实者性之质”,认为作为某一事物的概念的名,实际反映了该事物的本质。因此,名就不是一种没有实际内容的空洞概念。董仲舒上述的观点实际触及到了现代的语源学思想。就语词的形式及意义的来源问题而言,董仲舒的语源学观点属于本质论,与荀子所持的约定论不同。关于语言意义是约定还是本质,中外哲人皆有论及,如古希腊柏拉图的《克拉底鲁篇》就记载了关于此问题的争论。尽管大多数语言学家和语言哲学家倾向于约定论立场,但当某种语言的约定关系在一定语言群体内部被接受后,也就具有了相对的稳定性。《荀子·正名》也说过:“名有固善,径易而不拂,谓之善名。”因此董仲舒的语言本质论思想,亦有其合理之处。 
    4 对语用问题的思考。董仲舒认为,名不仅具有“循名以得理”的抽象作用,而且,在现实生活的具体境遇中还能发挥实际功能。在《深察名号》篇,他论述了正名、引名的问题,并指出“正名”的基础在于先辨物理,目的在于务求其真,如他说:“《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正名之后,名就具有了审是非的效用:“是非之正,取之逆顺;逆顺之正,取之名号”;而其具体运用在于而“引名”的作用在于循名责实,如他说:“欲审曲直,莫如引绳;欲审是非,莫如引名……诘其名实,观其离合,则是非之情不可以相谰已。”董仲舒虽然主张通过“深察名号”以达天意,但他不否认还通过观象、察物等其他途径亦可以探求天意,明察天道。他曾经提出的“灾异”、“谴告”等学说,并发展成为两汉的谶纬之说,说明董仲舒意识到了语言达意功能的局限性,重视用观象的方法加以弥补,继承了《周易·系辞上》“圣人立象以尽意”的语言哲学思想。后世谶纬之说就是对其观象方法的运用和放大。两汉经学谶纬学说的流行,一方面表现了该时代今文经学家对语言文字的神秘化运用的倾向,但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语言的认识能力与达意能力局限性有一定的认识,是“言不尽意”思想的一种神秘化的放大。 
    (二)经古文学派在名物训诂过程表现出的语言哲学思想 
    两汉经古文学派重视名物训诂,学风朴实,考证性较强。他们兼通小学,讲求条例,取得了众多的训诂成果。训诂学的发达反映了此时名实关系问题内容的变化:西汉经今文学所说的“名”是指概念;实,主要指称“客观事物”、“客观原则”。而经古文学家所理解的“名实”问题的“名”则主要指书面文字,“实”则指“经书的原文本义”。先秦以来的“名实之辨”在东汉逐步转变为对名言关系的探讨。在一定程度为魏晋时期的言意之辨提供了思想基础。汉代古文经学训诂的研究成果大致可分为两类;一为随文释义的注释,一为通释语义的专书L2’(第12页)。前者有列于《十三经注疏》中的汉注六经,后者有扬雄的《鞘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简称《方言》)、许慎的《说文解字》、刘熙的《释名》等著作。这三部专书在方言学、文字学、语源学方面均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有学者指出,这三大名著的产生,就是语言学独立成为一门学科的标志。而在这些语言学著作中包含着丰富的语言哲学思想。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