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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儒学与中国民主(2)


    那么,针对当下中国政治和社会的重建,政治儒学有哪些明确的制度性建议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蒋庆《政治儒学》一书中并不明确,但是在其2004年的著作《生命信仰与王道政治》[2]中变得清晰起来。本书的中心思想是中国应该发展出一种植根于三种合法性渊源的政治秩序: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和民意的合法性(或称人心民意的合法性)。然后,蒋庆提出一个三院制国会的建议,三院包括通儒院(提供上述的第一种合法性),国体院(提供上述的第二种合法性)和庶民院(提供上述的第三种合法性)。建议中所提通儒院似乎源自于中国古代传统中的由士大夫执政,这部分也受到当代伊朗的伊斯兰神权体制的启示;国体院似乎受到英国的上议院启示;庶民院显然源自于当今世界经由普选产生的议会。
    合法性是一个现代西方的概念,蒋庆没有清楚解释为什么将这个概念作为其重建中国未来政治秩序的政治哲学基础。他强调合法性对任何政治秩序的重要性,并且指出没有任何政治秩序能完全建立在暴力之上,任何政治秩序都需要赢得民众的自愿接受和支持。蒋庆认为这种三重合法性理论并不是由他首创,而是源于儒家的传统典籍。当一个政治秩序建立在天道的基础上或者表达着上天的意志,它就具有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当一个政治秩序植根于长时段演化而来的民族历史传统之中,并且和民众的文化和价值观相一致时,它就具有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当一个政治秩序和人民意志或者公众意见一致的时候,它就具有民主的合法性。蒋庆考虑到,对中国而言,西方式自由民主的不足和不合适之处是因为它只具有民意合法性而缺乏其它两种合法性。蒋庆表示,他并不反对民主,但是民意合法性本身并不能为中国政治秩序的合法性提供坚实的基础。他试图构建一种既融合、又超越民主的政治秩序的理论。
    蒋庆批评在那种在西方实践的自由民主制度,民众的物质利益和低层次欲望横行,而超越性的道德原则被忽视。这是因为自由民主宪政并没有建立制度上的保障,来确保超越性的道德原则不被违反,也无法确保政治秩序具有超越神圣性的合法性。蒋庆指出,自由民主在西方具有历史文化的合法性是因为它自身就是西方文化演进的产物,但它在中国则缺乏这种历史文化合法性(即使把它由西方引进或者移植过来)。
    很明显,蒋庆著作中讨论的三种合法性渊源都可以用儒家概念加以理解。合乎天道的政治秩序就是一种励行德治和仁政的儒家政治秩序。就中国而言,一种政治秩序只有是儒家式的,才能拥有历史文化的合法性,这是因为(根据蒋庆的解释)儒学在中国历史上是占有主导地位的传统,而且在中国文化中也具有支配性的力量。一个儒家政治秩序也具有民意合法性,因为儒学要求统治者为了人民的利益和依据人民的意愿去统治(因此上天的意志被理解为人民的意志,也就是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7])。在现代,民意合法性和政府的民主选举联系在一起。蒋庆承认民众选举是授予政府民意合法性的一种手段,而三院国会中的庶民院就是经由公众选举产生。他似乎认为儒家中的民本传统和现代西方的民主选举都是民意合法性的体现。
    在蒋庆的思想中,儒学不仅因为提供了这三种合法性渊源而具有超然地位,儒士还在国家机构中发挥一定的作用。例如,通儒院包括那些经由民众推选的儒家学者和在国立的通儒学院毕业、并被国家任命的儒家学者,而国体院的议长则由孔府衍圣公世袭。在他最近的著作中[8],蒋庆认为,儒教——儒学作为一种宗教——应该被认定为国教,而国家应该对在民间社会中组成的中国儒教协会给予一定的特权。他明确指出,西方国家的国教的便是相似的例子,诸如在英国的国教圣公会。他指出,这种建议并不意味着中国儒教协会应该被国家控制,因为中国传统中存在着一种道统和政统的区分,前者由真正的儒家学者发展,后者由国家发展而致[2](P428-9)。蒋庆更表示,他所提议国家对儒教的保障和支持,并不意味着对宗教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的压迫,不同的宗教和思想应该在民间社会中自由地存在[9](p37)。但是他也提出,如果大多数的中国人成为基督徒,那么“中国的文明自性”便将不保[8]。
    在他最近的著作中[8],蒋庆对中国政治秩序的重构和儒学的复兴提出了其它具体的建议和策略。一些策略关系到国家,其它则关系到市民社会。在国家的层次上,蒋庆提议,宪法应该确立儒学作为国家的意识形态;官员应该接受传统儒家经典的教育,并通过以此为基础的考试(一种现代科举制度)。在市民社会的领域,他提议建立中国儒教协会,并且应该在国家宗教生活中被赋予一定的特殊地位(例如,这个学会将会设计和规定官方礼节和礼仪)。社会儒学(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实践的儒学)的复兴还包括促进儿童和学生对儒家典籍的学习。
    尽管蒋庆对西方自由民主持批判态度,并且批评新儒家的政治哲学全盘西化,他并不反对借鉴西方民主传统中的某些因素。像新儒家学者一样,他承认中国政治传统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发展出充分客观的制度性和程序性保障,来防止当统治者未能励行德治、礼治和仁政的时候,政治权力被滥用,进而确保三种合法性要求的实现。蒋庆赞赏西方那种通过定期选举来保障权力和平转移的制度性创新,认为它是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他也认为,中国有很多需要从西方政治实践中学习的地方,诸如权力分立、司法独立、议会政治和宪政主义。然而,他强调任何对西方政治制度的借鉴都只是建立在纯粹的实用性考虑之上,没有需要像新儒家那样试图融合儒家政治哲学和西方自由民主的政治理论(但却是失败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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