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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的道德权利与社会革命的必要性(1)


    内容摘要:在“孔孟之道”所象征的儒家文化传统中,“孔仁孟义”中的“义”和“思孟学派”中的“心性”都与孟子的思想人格紧密关联。“义”具有“天下道义”的奥义,它对于“家”中的“亲长”权力和“国”中的“君父”权力均有神圣的超越性,常以“大义灭亲”和“替天行道”标而出之;“心性”则是对《中庸》“性命”观念的创造性转化,突出了儒家的认识论和宇宙论的主体性与伦理性。在孟子思想体系中,“心性”与“道义”的结合,揭示出了人的普遍道德权利和伦理义务,也蕴含着其对天子、国君和权臣的世俗权力的伦理性超越和限制,其辩证的结论就是:当世俗权力侵害普遍道德权利时,社会革命就成为维护人的普遍道德权利的必然而正当的选择。
    关键词:心性、道义、道德权利、革命
    孟子哲学在以“孔孟之道”为旗帜的儒家思想传统中通常被概括为“心性之学”,其基本精神在于:在孟子哲学中“心”是具有伦理特色的知识论的基础,“性”则是具有伦理特色的宇宙观的基础。孟子在反思自己的优长时说:“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①]。“知言”是对自己言说或他人言说的分析和判断,言为心声或“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②],如其不是“废话”则必然表达确定的思想内涵,自然也就成为分析和判断的对象。不过,儒家所讲的“知言”并不限于纯粹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而且还有伦理特色,即孔子的“不知言,无以知人也”[③] 和孟子的“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④] 所以,中国人说的“语言”不仅仅是西方人所谓“思想的工具”,而且总是与价值相关联的,如“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君子绝交,不出恶声”、“义正辞严”等。同样,孟子的“浩然之气”中的“气”,本来也只是一种价值中立的宇宙材料,具有自然之“性”,如“通天下一气耳”、“气化流行”、“自然气息”、“朝气暮气”及“阴阳五行之气”等,但是孟子在“浩然之气”中却赋予“气”以伦理特性—天地道义中的“义”,即“配义与道”的气,使中国哲学特别是儒家哲学中关于宇宙论的材料具有了特殊的价值含义,即“义气”或“正气”。如果说,知识论的“知言”和宇宙论的“浩然之气”都被赋予了伦理的价值特色,那么儒家的“内圣外王”之道与孟子的“心性”之学就体现出了学理上的契合性,因此,以“入世哲学”为特征的儒家思想自然就蕴含了人的普遍道德权利(仁义之士)和与之关联的普遍义务(义不容辞)。
    一、人的道德权利
    春秋战国时代儒家的创立者不像后来宋代朱熹似的书院学者,也不像明末清初王夫之那样隐居山林的学者,而是积极入世的;他们不仅有修身养性的思想内涵,而且也有治国平天下的抱负,其行谊也不仅见于讲学授徒,而且还见于各个层次的政治活动。孔子在鲁做过中都宰和大司寇,孟子在齐担任过国卿,荀子三为齐稷下学宫祭酒,也做过楚兰陵令,但他们入世涉政的主要活动还是限于充当诸侯国间政治、军事和外交事宜的顾问。然而,孟子作为当时影响重大的“国际政治顾问”则对自己的身份和权利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论证,从中引申出了具有儒家伦理特色的“人权”思想,即人的道德权利。
    孟子的弟子彭更曾经问老师:“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以泰乎?”孟子则回答说:“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子以为泰乎?”[⑤]从当时孟子所享受的待遇来讲,相当于较大诸侯国中的地位比较高的权臣,在一般人的眼里这种待遇是不是太高了?会不会引起权臣们的愤怒,因而惹上杀身之祸?从当时流行的“权力本位”观点看,这种担忧是自然的。但是孟子则主张“权利本位”的原则,即每个人在本质上都从天道那里被赋予了神圣的道德权利,因此转换到世俗社会,神圣的道德权利自由也就高于诸侯国国君、甚至是天子的行政权力。所以,在孟子的思想体系里,由人神圣的自然本性“四端”或天良转化出来的“天爵”高于国君任命的“人爵”。他说:“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⑥] “天爵”是指天所赋予人的道德权利,所以类似于社会中的“人爵”,但它的神圣性和公平性使它具有绝对的价值,而“人爵”只是一种相对的世俗权力,它的予夺取决于其权力赋予者,其来源并不是神圣的、公平的和永恒的,而是随意的,因此缺乏主体性,低于“天爵”。这两种对比性的“爵位”表达了孟子对“人权”价值的基本判断,是从人的天赋的内在道德权利与人授的外在的政治权力的对比中明确起来的。因此,他推论说:“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⑦] “良贵”是人通过“心思”认识到的天赋道德权利,认识不到这种神圣的权利,即会产生迷惑,误以为“人爵”的政治权力高于一切,这样就混淆了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当时的晋国是“权力至上”的“无道”诸侯的典范—孔子说“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⑧]和史书上所谓“三家分晋”,都是就晋的权力本位无道传统讲的,《孟子》首章以王道仁政和“与民同乐”所告诫的梁惠王就是“三家分晋”的“魏国”的尤者,赵孟则是“三家分晋”之前晋的倾国权臣,即便如此,孟子也只认为他仅有世俗的权力,而且此权力在公平性和永恒性方面远低于人的道德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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