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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诠释学论-“六爻成效”之“爻位和中”(4)


    《象》曰:舆说  ,中无尤也。
    《大蓄》九二爻刚,位巽柔,刚胜柔危,舆说有尤,如行中道,则无尤也。中道者,巽柔之齐也,故曰“舆说,中无尤也。”
    《坎》九二之“中”: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坎》九二爻刚,位柔齐,刚胜柔危,然只求小得,可平其危,故小得谓中。此证《系辞传》“危者使平”之推定。
    《坎》九五之“中”: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末大也。
    《坎>九五爻刚,位劳刚,故和中无咎。然和中未大,故坎而不盈。
    《离》六二之中:
    六二:黄离元吉。
    《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离》六二爻柔,位巽柔,和中而吉,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巽齐而丽,顺以坤道,故曰“得中道也”。
    《恒》九二之中:
    九二:悔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恒》九二爻刚,位柔齐,刚胜柔危,然文当悔亡,刚为巽散之,悔其亡而以柔顺之,故能久中贞吉。
    《大壮》九二之“中”:
    九二: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之。
    《大壮》九二爻刚,位柔巽齐,所贞吉者,中之以巽齐而正也,彖曰:“大壮,大者壮也;刚以动,故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故中以巽齐而所见大壮者也,故曰“以中之”,中之者,坤德之顺齐以巽也。
    《大壮》六五之“位不当”: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大壮》六五爻柔,位劳刚,刚胜柔危,不当位也,故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晋》六二之“中正”: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晋》六二爻柔,位齐巽之柔,以柔和,文当“受兹介福”,故曰“以中正也”。
    《蹇》九五之“中”:
    九五:大蹇朋来。
    《象》曰:“大蹇朋来”,以中节也。
    蹇九五爻刚,位劳刚,以刚和.故大难有朋友来,曰“以中节也”。
    《解》九二之“得中”: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解》九二爻刚,位柔齐,刚胜柔危,何以谓“得中”?因文当“贞吉”,故顺以中道,田获三狐者,刚为坤柔所顺也,故曰“得中道也”。
    《损》九二之“中”: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损》九二爻刚,位劳刚,以刚和中,贞正不征,避损而行益,故曰“中以为志也”
    《夬》九二之“得中”: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夬》九二爻刚,位柔齐,刚胜柔危,何以谓“得中”?因文当“有戌勿恤”,戌必因地,故刚为坤柔所顺,故曰“得中道也”。
    三、“终始易道,其要无咎”
    上论表明,“动以易,终始易”与《说卦传》“六爻成效”“恒以一德”, 六十四卦之贵贱位,皆效爻动,其善或功,皆如是也。是故,孔子纂成之《易》,其“穷理尽性以至於命””,乃以“六爻成效”而为终始之道,即与“天地相参”而“倚于数”,故六爻成卦是也。“《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此章书谓“终始易道,其要无咎”。孔子之前,易学已兴,然时处殷商末世,纣王囚文王于羑里,性命攸关,“故其辞危”,易道始也。“倾,厌也”(《说文》),“覆也”(《淮南子·原道》:“持盈而不倾”,高秀注。《老子》二章:“高下相倾”相厌不正之貌)。故危辞使其平和,颠覆其易使其正,《易》始于道德理义,“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补过也。”故“其要无咎”而“善补过”也。故以“六爻成效”益之,易道无咎也。咎者,过也。易道无咎即孔子曰“易可以无大过也”。
    《易》以六爻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是故,“六者非它,三才之道,六爻成效”。以六爻裁成天、地、人三才之道,《易》可谓之简,“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故《易》之天下之理,乃“成位其中”,而位所倚者,六爻之数也,“六爻成效”而“和顺道德”也。故《说卦传》之首即论以“动以易,终始易”的六效成易。按“六爻成效”的“动”、“齐”“见”、“说”、“劳”、“终始”的“六效”逻辑,“终始命”而“命”之,故成“穷理尽性以至於命”之《易》,可见,“动以易”而“终始易”乃《易》之理论目的,“六爻成效”与“六效成《易》“恒以一德”。是故“动以易”与“终始易”贯通《说卦传》,故曰: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於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於阴阳而立卦,发挥於刚柔而生爻,和顺於道德而理於义,穷理尽性以至於命。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於神明而生蓍”,《易》以动也,故动以《易》也;“参天两地而倚数”,《易》以齐也,故齐以穷也;“观变於阴阳而立卦”,《易》以见也,故见以理也;“发挥於刚柔而生爻”,《易》以说也,故说以尽也;“和顺於道德而理於义”,《易》以劳也,故劳以性也;“穷理尽性以至於命”,《易》以终始也,故终始命也。是故,《易》以齐者,数也,即穷章之三才之数、兼三而两、六爻立卦、六位成章、四象八卦、易道逆数等。《易》由此而齐,故穷章是《易》经理论形式化推定的逻辑依据。
    是故,应当以“六爻成效”诠释《易》经文献。根据《说卦传》“六爻成效”,为了使“昔者圣人”所作之《易》达到“穷理尽性以至於命”,而为之以“六爻成效”,所形成之《易》必与“六爻成效”统一,由此彻底了解决《易》学上的经传“惭枝游曲”之易学根问题。两汉以来的传统易学以“十翼”为《传》,为此进行了分章“补益”,把《易传》分为《文言》、《彖传上》、《彖传下》、《象传上》、《象传下》、《系辞传上》、《系辞传下》、《说卦》、《序卦》、《杂卦》十篇文献,以示《易》之完美。然而,根据孔子“吾道一以贯之”的思想及“所欲不愈矩”、“於《易》彬彬”以及“恒以一德”之《易》道,根据“六爻成效”,表明“十翼”分章毫无道理。由於不明《易》“六爻成效”之章法,不但“十翼”系统“惭枝游屈”,而且使后世《易》学陷入更加严重之“惭枝游屈”。根据“六爻成效”给出的《易》道章法,表明《说卦传》最后一章绝大部分为汉代辑入,《序卦传》与《杂卦》亦为汉代篡入。根据“恒以一德”、“天下贞一”与“六爻成效”,按传世本《易》,由《易》经、《易》传、两部分组成。按“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系辞传》)“动以易”由“象”、“卦”、“系辞”组成,所以,“和顺”之《易》亦由象辞、彖辞、系辞组成(易学史分别称其为“大象传”、“彖传”、“小象传”)。根据“六爻成效”,孔子纂定之《易》以“六位成章”而贯通损益之道,所分章节为:“动以易”(即昔者圣人之易,包括六爻之象、卦名与卦辞及系辞),齐以彖、见以象、说以辞、润以系、终始易。
    “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系辞传》)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彖者,材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系辞传》)是故,终始《易》使《易》恒以一德,实现了“动”、“齐”、“见”、“说”、“劳”、“成终成始”之“天下贞一”。“帝出乎震”,“万物出乎震”,所以动以圣人之《易》;齐以彖,彖,材也,材通裁;见以像;说以辞;劳以系即以《系》劳而润之;终始《说卦》。圣人之《易》终,孔子之《易》始,故曰《易》之“成终成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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