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诠释学论-“六爻成效”之“爻位和中”(2)
http://www.newdu.com 2024/10/11 04:10:42 长白山书院 佚名 参加讨论
二、“六爻成效”之“爻位和中” 由上已知,“六位成效”于“动、齐、见、说、劳、盛(终始)”与“震、巽、离、兑、坎、艮”之中和,此现六十四卦之三百八十四爻之当位与不当位之理也。“六爻成效”之刚柔位序为一震为刚,二巽为柔,三离为柔,四兑为柔,五坎为刚,六艮为刚,故以六爻成效之刚柔为序为一爻刚、二爻柔、三爻柔、四爻柔、五爻刚、六爻刚,故形成的卦象为初九、六二、六三、六四、九五、上九,显然卦象为上巽下震,风雷益是也。所以,《益》道乃说卦传及《易》之根本价值取向。 下以爻位之和中论之。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乾》九二为刚,位乃巽柔之齐,刚胜柔,《系辞传》曰:“其柔危,其刚胜邪?”故九二柔危,何以又谓“龙德而正中者也”?因九二虽刚胜柔然“见龙在田”而为地柔即“坤顺也”所和,故谓正中者也,故文当而无咎者也。“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其“下不在田”与九二之“见龙在田”,乃示“在田”之坤柔所和中者也。故九二之在田和中而无咎。而九四之所以“无咎”,亦可知也: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其“或跃在渊”而“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即“中不在人”也,其离群索居可无咎也。谓“中在人”者,即龙德正中九二之见龙在田与九五见龙在天之“利见大人”,故九二与九五为中而在人也。九五爻刚,位为劳刚,故谓之中。因在天为劳之柔润(雨以润之),润而必为坤顺,大人之德必和坤顺之厚德载物,故刚中为坤德所顺,故乾九二与九五是谓“中以在人”,乾坤之德和之也。 再以《坤》六五之“在中”论之: 六五:黄裳,元吉。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文言》曰: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坤》六五爻柔,位刚劳,刚胜柔危,何以谓“文在中也”?《坤》体为柔,刚劳润下,为坤德所顺而贞正,故曰“正位居体,美在其中”。其和中于人,即君子顺坤德而黄中通理,故能“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下选卦爻之“中”论之。 《需》九二之“在中”: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需》九二爻刚位齐柔,刚胜柔危,何以谓“在中”?因其“需于沙”而为地柔而和,故曰“衍在中也”。此以《乾》“在田”之理所和之即“坤以藏之”而“贞夫一者”也。 《需》九五之“中正”: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需》九五爻刚,位为坎刚,故谓“以中正也”?九五之“酒食”和坎劳而润之,“中正”是也。 《讼》九五之“中正”: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讼》九五爻刚,位劳刚,文当“元吉”而劳之,故“中正”是也。 《师》六五之“中行”: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象》曰:“长子帅帅”,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师》六五爻柔,位坎劳之刚,刚胜柔危,何以谓中?因其“帅帅”而师以坤德故曰“以中行”;然“弟子舆尸”,不当而使也。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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