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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节问题漫谈(3)

 李陵投降匈奴后情况,班固《汉书》李陵、苏武传有较详记载。匈奴王单于厚待李陵,但另一降将李绪座位在李陵之上,陵“使人刺杀绪”。可见,李陵在匈奴已有一定权势,还很难说有没有争宠情绪。单于“壮陵以女妻之,立为右校王”,与另一汉使降者卫律(本胡人)立为丁灵王,“皆贵用事”。匈奴爱卫律,常在左右,“陵居外,有大事迺入议”。大事中总免不了与汉的和战之事吧。汉昭帝即位,大将军霍光、左将军上官桀当政,与李陵友善,派使者出使匈奴,打算迎陵归汉。在单于和卫律的酒会中,汉使数次以目示意或以言动之,“陵墨不应,熟视而自循其发,答曰:‘吾已胡服矣。’”“有顷,律起更衣”,使者说:“请少卿来归故乡,毋忧富贵。”陵说:“归易耳,恐再辱奈何。丈夫不能再辱!”《苏武传》则记载李陵几次为单于说降苏武,虽多有自怨自叹言辞,但不难看出,这时的李陵已从当时的假投降,逐渐变成真投降了。
    但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写得太动人了,影响一直流传下去。后人根据司马迁的这篇辩护词和《汉书》所记李陵与匈奴之战的场景,伪造了一篇《李陵答苏武书》,并被编入唐初的《文选》之中,受到广泛传诵。《文选》又编有李陵与苏武各五言诗三首和四首,未知真伪,杜甫有诗说“李陵苏武是吾师”,尊之为五言诗之祖。这是肯定其文品。怀李白诗有“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句,对李陵人品,想有同样感情。
    延至现当代,对李陵的评价,基本上以惋惜同情怜才为主,顶多说他“兵败投降”,或“功大罪小”,无一字关涉气节问题了。
    四、关于韩愈《伯夷颂》受批评
    司马迁写《伯夷列传》,表彰节义之士,作为后世臣民的气节楷模。唐朝韩愈作《伯夷颂》,进一步发挥,称伯夷、叔齐为“特立独行”、“传道笃而自知明”、“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的豪杰之士;他们的气节,“昭乎日月不足为明,崒乎泰山不足为高,巍乎天地不足为容”。这是最高的赞语。这篇文章的关键,是文末一句:“微二子,乱臣贼子接迹于后世矣。”这明显是仿自孔子评管仲的话。但孔子说的是尚无答案的未定词,韩愈说的是已有答案的判定词,进了一大步。后世论者大都忽视了韩文这句关键词。
    宋朝王安石写了一篇《伯夷论》,与韩愈相反,他说伯夷原是跟太公同时投奔周的,“及武王一奋,太公相之,遂出元元于涂炭之中,伯夷乃不与,岂……志不遂乃死于北海邪,抑来而死于道路邪,抑其至文王之都而不足以及武王之世而死邪?”王安石好发与众不同之论,这是一例。与王安石同时的程颐说:“《伯夷颂》只说得伯夷介处,要说得伯夷心,须是圣人语:‘不念旧恶,怨是同希。’”(以上王、程语,均引自马其昶《韩昌黎文集校注》)但他们都不提节义或气节,说明他们没有真正理解韩愈写此文用意,当然也不能进而理解司马迁写《伯夷传》列为《史记》列传首篇用意。
    到了明朝,明太祖朱元璋有次偶然看了《伯夷颂》,大为不满,写了一篇《驳韩愈颂伯夷文》,说:“忽见颂伯夷之文,乃悉观之,中有疵焉。疵者何?曰过天地、小日月是也。伯夷过天地、小日月,吾不知其为何物,此果诬耶妄耶?”朱元璋站在打天下、坐江山的帝王立场,自然不喜欢伯夷、叔齐这样坚持气节、不为我用、宁死不屈的人物。但他不懂得,臣民的讲不讲气节,对他大明王朝的兴亡,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
    清朝人看文章,着重文笔气势。姚鼐说:此文“用意反侧荡漾,颇似太史公论赞。”曾国藩说:“岸然想见古人独立千古,确乎不拔之概。”张裕钊说:“含蓄深妙,随手转换,运掉自如。”(以上亦见《韩昌黎文集校注》所引)他们不大理会这篇文章主旨是什么。
    跨过清朝,历史车轮滚滚,瞬间转到1949年8月18日,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乘“宜将剩勇追穷寇”之威的豪气,写了著名的《别了,司徒雷登》长文,其中有一段点名批评《伯夷颂》,真是气势万丈,掷地有声:“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唐朝的韩愈写过《伯夷颂》,颂的是一个对自己国家的人民不负责任、开小差逃跑、又反对武王领导的当时的人民解放战争、颇有些‘民主个人主义’思想的伯夷,那是颂错了。我们应当写闻一多颂,写朱自清颂,他们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一句“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一句“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这讲的都是民族气节。毛泽东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历史,利用《伯夷颂》做反面教材,教育人民,正好说明韩愈此文尚有一读价值。而因受韩愈颂非其人批评的影响,韩愈这篇文章长期备遭冷落,各种古文选本不敢入选,眼光与器度就显得狭小了。
    五、关于岳飞、秦桧
    到杭州旅游的人,西湖是一定要去的;到了西湖,岳王庙又是一定要去瞻仰的;而瞻仰岳王庙,岳王墓前跪着的秦桧夫妇铜像,又是一定会受游客唾骂的。几百年来,岳飞的大忠臣形象与秦桧的大奸臣形象,以及岳飞是被秦桧夫妇定谋东窗害死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已成历史的铁案,深深印在一代又一代人们的脑海之中。
    但是,1923年(早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八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一部吕思勉著的《白话本国史》(全名《自修适用白话本国史》),其中的第三篇近古史(下)的第一章《南宋和金朝的和战》的第二节《和议的成就和军阀的剪除》,却彻底颠覆了这一已成铁案、深入人心的忠奸形象,为秦桧做翻案,为岳飞做辨别。从前也有认为岳飞之死,首犯应属宋高宗赵构,秦桧不过是从犯的论点,在明朝人的诗文中都曾有所流露。对岳飞也曾有过微词,如孝宗时人熊克著《中兴小记》载岳飞以武将上疏言建储事,认为拥兵自重,越职干政。但直接为秦桧翻案的尚不一见。何况这还不是一篇文章的论点,而是一部用作自修课本的大众通俗化教科书,这影响就大了,也引起了学术界的一片哗然之声。
    现将本节引起争议的部分,摘列(不加引号)如下:
    一、秦桧非金朝奸细,主和为一大功
    二帝北徙,桧亦从行。后来金人把他赏给挞懒(金国王子)。前782年,挞懒攻山阳(楚州),秦桧亦在军中,与妻王氏,渡海南归。宋朝人就说是金人暗放他回来,以图和议的。请问这时候,金人怕宋朝什么?要讲和,还怕宋朝不肯?何必要放个人回来,暗中图谋。秦桧既是金朝的奸细,在北朝,还怕不能得富贵?跑回这风雨飘摇的宋朝来做什么?当时和战之局,毫无把握,秦桧又焉知高宗要用他做宰相呢?我说秦桧一定要跑回来,正是他爱国之处;始终坚持和议,是他有识力,肯负责任之处。能看得出挞懒这个人,可用手段对付,是他眼力过人之处。能解除韩、岳的兵柄,是他手段过人之处。后世的人,却把他唾骂到如此,中国的学术界,真堪浩叹了。(吕思勉:《白话本国史》,第439-41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出版。后引本书,仅注页码)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