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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朱伯崑先生《易学哲学史》(2)


    张载认为“象”由气而来:“有此气则有此象。有气方有象,虽未形,不害象在其中。” (张载《易说·系辞下》)与程颐不同的是,“象”不是因“理”而来,而是 因“气”而来。甚至认为象即气:“凡象皆气也。”(张载《正蒙·乾称》)“象若非气 ,指何为象?”(张载《易说·系辞下》)张载还首次对“象 ”与“形”作了区别,认为“象”指未成形或无形的事物,“形”指能用肉眼观察的、有形状的东西。他还提出无形而有象,形和象可以互相转换。他所指的“象”是从卦象和物 象中概括出来的关于事物存在的概念。主张“数”是象成立后逐渐形成的,象未形成时无数可言:“夫混然一物,无有始终首尾,其中何数之有?然言者特示有渐耳。”(张载《易说· 系辞上》)天地之数的排列依赖于天地之象,天地之数又是为了成就和推行阴阳之气而已。数是后于气象的产物。“从张载对取义和取象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其对《周易》体例的理解,与其说来源于王弼注,毋宁说来于孔疏……以张载为代表的义理学派,认为义存于象中,辞所以说象,主张观象以求其义。” (第二卷,264页)程颐与张载比较,“前者以义为主体,后者以象为主体。此种不同的倾向,表现在哲学上则形成理学派和气派的对立。” (第二卷,265页)
    南宋杨万里本于程氏易学,指出“象”为事理的表现,“象者何也?所以形天下无形之理也。” (《诚斋易传·乾》)认为“理”是无形的,“人不可得而见”,而“圣人见天下有至幽至赜之理”,将无形之理表现出有形之象,“何谓象?物有事有理,故有象。事也理也犹之形也,象也犹之影也。”(《诚斋易传·系辞》)以形、影比喻理、象,并不是说理是有形的,而是说理是根本,象只是理的影子。“数”也是表现“理”的一种形式,“天地之道不在数也,依于数而已。”数是“天地之道”的一种依托或工具,但是在理之后才产生的。“在理和象的问题上,由于他主张有理而后有象,假象以显义,又承认易之道即天地之道只是天地人物所禀有,并非出于天地,或天地所固有。” (第二卷,376页)
    朱熹究竟是义理学派还是象数学派?“有一种观点,认为朱熹易学既非义理学派,亦非象数学派,而是综合象数之学和义理之学,合二者为一。” (第二卷,412页)朱熹认为“象数学派解易,有可取之处,不能一概否定。但朱熹并非赞成象数学派的解易学风。” (第二卷,413页)朱熹以象为卦象、万事万物之象,“象者物之似也。”(《周易本义·系辞上》)在象与理的关系上,主张象因理而生,“有是理则有是象”,“盖有如是之理,使有如是之象。”(《朱子语类》卷六十七)认为象与理是体用关系,理为体,象为用。他在解释程颐“体用一源,显微无间”时说:“其曰体用一原者,以至微之理言之,则冲漠无朕,而万象昭然已具 也 ;其曰显微无间者,以至著之象言之,则即事即物,而此理无乎不在也。”(《周子全书》卷二引)从理的方面说,则理体中有象用,“先体而后用”;从象的方面说,则显象中有微理,“先显而后微”。 可见“象”是“理”的显现和功用。“数”同样也是“理”的显现。“盖有此理即有此象,有此象即有此数。”(《文集·答郑子上》)朱熹有一个著名的命题:“易只是一个空底物事”, “因为《易》是空底物事,所以包括许多事理。其所谓‘空底物事’,即以其为空架子,可以套入许多事物,又称其为‘只是空说个道理’。” (第二卷,429页)这实际上是说卦爻象和卦爻辞都是虚设的,是空套子,所指并非某一件事物,而是某一类事理。朱熹“以卦爻之理为实,卦爻象和卦爻辞所说之事为虚。因为理为实,事为虚,所以卦爻之理可以概括一切与之相应的具体事物……某卦某爻之象及其辞句,是代表那一类事物之理的符号。”(第二卷,433页)“易不过只是一个阴阳奇偶,千变万变则易之体立。若奇偶不交变,奇纯是奇,偶纯是偶,去那里见易。” (《朱子语类》卷六十七)数的交相变化体现了阴阳变化之“理”。在“象”与“数 ”的关系上,主张先象后数:“有如是之象, 便有如是之数”“有是象则其数便自在这里 。”(《朱子语类》卷六十七)而象数又是本于“一阴一阳之理”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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