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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思想中的天时观(2)

按照这种理解,易象的主要功能是在“通变”和“生生”之中显现出“天下之至变”。(《系》上10章)而这阴阳相互引发的“至变”对于中国古贤而言即原发之时。所以,《系辞》下传第一章讲的:“刚柔[即阴阳]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趣时者也。”“趣时”就意味着“趋向适宜的时机”。[5] 可见,“易”之变通绝不只是数理上的组合通变,而是指在此卦爻的变化势态(“趣”或“趋”)之中开启并领会到“时机”或“天时”。反过来说也是对的,即《易》所理解的“时”不是物理自然的时间,也不是外在目的论意义上的历史时间,而是在错综变化的摩荡趋势中所构成或媾合而成的原发时间。“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系》下5章) 原发时间或“易时”绝非线性的,也不只是形式上循环的,而是氤氲醇化而生的时境、时气。更重要的是,这“相推而生”(《系》上2章)的原发时间必与人的“彰往察来,微显阐幽”(《系》下6章)之“知”不可分。也就是说,此原发时间乃是“时机”,得此时者必“知几(机)”,而能以“神”会事。“几”即变化之最微妙、最氤氲化醇、动于无形而得机得势之处。故“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系》上10章)“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
    (《系》下5章) 所以“知几”(《系》下5章)就是知时机,乃学《易》之第一要务。 
    当胡塞尔(E. Husserl)和海德格尔(M. Heidegger)以现象学的方式来研究“时间”时,发现这种原发意义上的(既非宇宙论的、亦非目的论的)时间除了各种“趋向”及其“相互媾生”之外别无他物,连“先验的主体性”也不能在这“赫拉克利特之流”中维持。然而,正是这毫无现成性可言的“至变”是我们“领会”或“理解”世界和自身的源头。《易经》和《易传》的作者们在这一点上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相通,即深知终极实在是不可被对象化、实体化的,所以一再讲这样的话:“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系》下8章)将组成卦象的六爻说成“六虚”,正说明卦象、卦理本身以机(几)变为本,根本不预设任何“元素”的存在,而是在“不居”或“不可为典要(典常纲要)”的“周流”和“出入”之中构生出象和爻之时机含义(“度”)。简言之,“易象”之义即时机(几)之义、时机之“度”。“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系》下9章)。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易象无论作为一个整体还是部分都是“时物”,即原发时间的存在形态或构生形态,而不是任何现成的存在形态,比如已确定下来的象征结构和数理结构。其中总有正在当场实现之中的流动和化生,永远不可能被完全程式化、哲理化和“电脑化”,而正在“化生着的”的境域就正是原发的时间或天时,在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相互交媾中生成;“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系》下6章) 如果用海德格尔的术语,我们可以说这易象即原本意义上的“现象”(Phaenomen),意味着“依其自身而显现自身”(das Sich-an-ihm-selbst-zeigen),[6]  就凭借自身中的各种变化趋势的交媾而显示出自身的时机化含义。[7] 
    以这样一种方式来读《易》,就不仅能看出“卦时”、“爻时”,而且能体会出所有真切的解释方式中的时性。在《易》、特别是其中的《彖辞》里,“时”这个字大量出现,比如解释《乾》一个卦的文字中,“时”就出现了十多次,并且具有非常突出的诠释意义。尤其是在《豫》、《随》、《坎》、《革》等十二卦中,《彖》作者一再赞叹“时(或‘时义’、‘时用’)大矣哉”,表现出对“时”的重要性的深刻领会。《尚书》中也有大量的“时”字,但其中大部分被训解为“是”,只有少数可读为“时机”、“适时”。《易》中的“时”则大多应被理解为“时机”。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