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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志华】张岱年哲学思想四题 (1)

张岱年一生学术活动面向极广,他自己讲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为中国哲学史的教学研究工作;二为哲学理论问题的思考;三为文化建设问题的研讨。”[1]在这三个方面,他均有浩繁丰厚的著述。至今,学界对其哲学体系的主要内容一仍仁智互现,莫衷一是。在此,笔者择取四个方面加以论述,期以此呈现张岱年哲学体系的主干,并期能就教于方家。
    一、“一本多级”之物本论
    张岱年认为,人类知识分为两大部门:一为哲学,二为实证科学。那么,什么是“哲学”呢?张岱年说:“哲学是一个译名,其西文原意是爱智之意,哲学即追求智慧之学。”[2]什么是“实证科学”呢?所谓“实证科学”,即指通常意义的“科学”,是以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为探究对象的学问。因研究对象不同,“实证科学”又分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类。进而,张岱年认为,哲学作为一门学问,目的在于通过抽象思辨以“阐明”真理,即“凭思以索隐”[3];科学作为一门学问,目的在于通过实验以“发现”真理,即“恃器以发覆”[4]。或者说,科学之目的在于“发现”前未发现之事实,哲学之目的在于“阐明”已发现事实之最适宜的解释。可见,科学与哲学二者既有相同之处,亦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二者均以追求真理为目的,但它们追求真理的目的却不相同:一为“利用”,一为“明善”。质言之,科学的目的在于提供给人类以生活手段,哲学的目的则在于提供给人类以人生信念。张岱年说:
    哲学之职分有二:一显真,二明善。科学之职分亦有二:一求真,二利用。研求真知,此哲学与科学之所同;而一则显真以明善,一则研真以利用,为两者之所异。科学供人以达到目的之途术,哲学则示人以应有何目标,而阐明生活之归趋。[5]
    张岱年认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并非“枝节问题”,而是“根本问题”。他说:“哲学之研究,实以探索最根本的问题为能事。”[6]那么,何谓“根本问题”呢?在张岱年,“根本问题分三方面:一、宇宙事物之根本原则,二、人生之根本准则,三、人类认识之根本规律”[7]。在此意义上,“凡关于自然世界、人类生活或人类认识之根本问题之研究,统谓之哲学”[8]。不过,就哲学史来看,哲学家的研究侧重点并不相同,因此,便出现了种种不同的“哲学系统”。张岱年认为,综括地看,哲学史上的“哲学系统”大致可分为五种:第一种是“物本论”或“唯物论”,“以物或实际存在为基本范畴,即谓物为最究竟者,为一切之根本”;第二种是“心本体”或“唯心论”,“以心为基本范畴,即谓心为最究竟者,为一切之根本”;第三种是“理本论”或“理性论”,“以理为基本范畴,即谓理为最究竟者,为一切之根本”;第四种为“生本论”或“生命论”,“以生为基本范畴,即谓生为最究竟者,为一切之根本”;第五种为“实证论”或“经验论”,“以经验或验证为基本范畴,即谓经验为唯一可信者,在经验外之一切皆属虚构”。[9]
    张岱年认为,上述五个系统并非都是“真确的”哲学系统。那么,哪种系统是“真确的”哲学系统呢?他认为,要判断一种系统是否“真确的”,须先确定“真确的”哲学系统的标准。在他看来,“真确的”哲学系统须符合三个标准:第一,“不设立超越的概念范畴”[10]。即,以实际经验为依据确定概念范畴,那些虽可思议但于感觉经验无征的概念范畴排除在外。第二,“不设定虚幻的区别”[11]。即,以人们的共同经验为准设定概念之界限,不采用于经验无征的概念之区别。第三,“不以一偏的概念范畴统赅总全”[12]。即,不以部分特征代替全体之本性,不以部分经验之概念范畴为解释一切经验之根本范畴。那么,是否存在这样一个“真确的”哲学系统呢?张岱年认为,哲学是以“摹写”客观现实为特征的,由于新事物、新经验不断涌现而没有穷竭,故绝对“真确的”哲学系统将永远是一个“未济”目标。不过,尽管如此,但却存在着一个“最接近”“真确的”哲学系统——“物本论”。他说:
    所谓最哲学的哲学,实以界说之不同而不同。是故,与其讲最哲学的哲学,不如讲最真确的哲学,即最合于客观实在的哲学。从基本观点言之,物本论可谓比较接近于最真确的哲学。[13]
    在张岱年,“物本论”即“唯物论”。他说:“唯物二字出于译语,实亦可译为‘物本’,乃更显豁。(哲学学说名称,凡唯字皆可改为本字,唯物论应称物本论,唯心论应称心本论,如此可免许多误解。)。”[14]不过,“物本论”并非指原始唯物论或机械唯物论,而是一种“新唯物论”,即“最高级”的唯物论。张岱年说:“新唯物论,便是此第三级的哲学之发端。”[15]“新唯物论”之“新”,主要在于“不承认旧唯物玄学的所谓本体”[16],也反对旧唯物论的机械性。那么,什么是张岱年所谓的“物本论”呢?要确定“物本论”,得先确定什么是“物”,然后再确定什么是“物本”。关于“物”,他反对以具体的物为本体,而主张以“自然”即“一般物质”[17]或“最根本的物质存在”[18]为本体。他说:“物即是不藉它而能自己显见者”[19],而且,“物”是“活泼的,……能自动的……物与动不可分离”[20]。关于“物本”,在张岱年,其含义是指“物质为最基本实在。宇宙实为物质的宇宙,物质实为其它更复杂更精微之存在之基本”[21]。他说:
    物本之义是:一,物为心、生、理之本,而无先于物者。二,物的世界即一切,无外于物的世界者,即无离物之存在。三,研究方法应以对物的考察为起点。[22]
    基于“物本论”,张岱年进而提出了“一本多级”、“物原心流”和“大化三极”说。何谓“一本多级”呢?他认为,宇宙分为“物”、“生”、“心”三个基本层次:“物”为“生”、“心”之本,即“一本”;“生”、“心”为“物”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产物”,即“多级”;“生”、“心”既遵循“物”之基本规律,而又有其各自的规律,三者统一于宇宙发展过程之中。他说:“无生之物质为第一级,有生之物质为第二级,有生而又有知之物质为第三级。”[23]何谓“物原心流”呢?在张岱年,上述“三级”有一个基本关系:“物”为“本原”,“生”、“心”乃因物质演化而有,为“支流”,故为“物原心流”。他说:“宇宙演化之大历程是由物质(一般物质),而生物(有生命的物质),而有心物(有心知的有生物质)。因此,物为基本,生命心知为物质演化而有之较高级的形态。”[24]关于“大化三极”,他说:“宇宙大化有三极:一元极,二理极,三至极。”[25]所谓“元极”,是指“最根本的物质存在”[26];所谓“理极”,指“宇宙大化”的根本原理是“对立而统一”[27];所谓“至极”,指“最高的价值准则”[28]为“兼和”[29]。很明显,张岱年的“物本论”也就是“辩证唯物论”。
    二、“真知三表”之经验论
    张岱年认为,知识的原始材料是“原给”。在他看来,所谓“知识”,指基于知觉所形成的理论。他说:“所谓知识者,范围甚广,而可分为二层,即一知觉,二知识。……由知觉而设造符号成立命辞,以推衍为理论,便是知识。知识由知觉扩充而成,而含括知觉。”[30]具体来讲,知识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对于外物之知识,二是对于自己之知识,三是对于知识之知识。张岱年认为,常常有人怀疑知识的确定性,其实知识是“确定无疑”的,因为其来源是确定无疑的。知识所涉及的问题很多,其中的根本问题是知识的来源问题,它是其他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前提。那么,知识从何而来呢?他认为,知识的最初形态是“原给”。所谓“原给”,亦称“今有”,是指“被给予”的东西。张岱年说:“知识中之不可疑者,谓之原给,亦曰今有。原给或今有,即今所现。”[31]不过,“原给”并不是知识的最基本、最小的单位,最基本、最小的单位叫做“感相”。所谓“感相”,是指“耳闻目见等的感觉内容”[32]。通常来讲,“感相”可分为五大类:形色、声音、气味;活动之感、阻碍之感、坚柔之感;注意之感、警觉之感;饥渴之感、好恶之感、满足之感;想象。
    这就是说,人是通过“感相”而知道外在事物的,是由感觉材料而认识外在事物的。在张岱年来看,主体之感官是“感相”形成与否的“枢纽”。比如:有张目之感,就常有“形色”之“感相”显现;有闭目之感,则“形色”之“感相”便消失。不过,“感相”的出现虽有赖于感官,但只有感官这个“所待”还不够,它还需要其他的“所待”。也就是说,感官并不是形成“感相”的全部原因。他说:“是故张目乃形色之现起之所待之一部而非起其所待之全体。形色之显现,于张目外,尚有待于其它。形色显现之所待,在心与感官之外者,谓之外在所待,亦可谓之外在根据。此外在所待,实为形色现起之必要条件。”[33]可见,“感相”的形成依赖于两个条件:一为主体,此为“内在所待”,为“能知”;二为客体,此为“外在所待”,为“所知”。也就是说,“能知”与“所知”二者共同作用才会形成“感相”。因此,张岱年说:
    如谓此映象纯主体所产生,或此映象乃客体之绝对映象,两者皆误。[34]
    张岱年认为,“感相”由“主观成分”、“客观成分”两种成分构成。所谓“主观成分”,又叫“缘能成分”,是指随“能知”的变化而变化的“感相”成分。比如,如果主体变动自身的位置,那么对客体的“感相”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所谓“客观成分”,又叫“缘所成分”,是不随“能知”的变化而变化的“感相”成分。如,外物的几何形状不会随“能知”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进而,张岱年认为,“客观成分”又可分为“缘境成分”和“缘体成分”两种:所谓“缘境成分”,是指那些因其他“感相”变化而发生变化的成分;所谓“缘体成分”,是指不会因为环境变化而发生变化的那些成分,即事物自己所具有的“本来容状”。在张岱年,认识的目的就在于认识“缘体成分”,或者说,知识论的任务就在于从“感相”出发去获得外在事物的“缘体成分”。那么,如何获得“缘体成分”呢?他认为,可以通过“感相”之间的互相比较,排除随“能知”变化而变化的“缘能成分”,进而再排除随其他“感相”变化而变化的“缘境成分”,所剩余的成分就是“缘体成分”。
    不过,知识是有“真妄”之别的。在张岱年,所谓“真知”,是指与外在事物之实际情况相符合者;所谓“妄知”,是指与外在事物之实际情况不相符合者。那么,如何判断知识之“真妄”呢?张岱年非常欣赏墨家的“三表”思想。《墨子•非命上》曰:“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以此为基础,张岱年提出了其经过改造的“三表法”。他说:“真知三表:一曰自语贯通;二曰与感觉经验之内容相应;三曰依之实践,结果如所预期。简言之,即一言之成理,二持之有故,三行之有成。”[35]也就是说,其一,“真知”必须在逻辑上保持自我一致,不能出现自相矛盾;其二,“真知”必须与感觉经验一致,不能违背多人多次之感觉;其三,“真知”必须与实践效果一致,不能是与实践效果相背者。因此,张岱年说:
    三者一致,然后证明其为真知。真知在于认识、经验、实践三者之一致,亦可云在于认识、经验、实践之一贯。[36]
    在上述三者当中,张岱年特别突出了“实践”的地位。他说:“真知三表,会综为一,可谓真知之标准在于认识经验实践一以贯之。”[37]这“一以贯之”之根本在于“实践”是检验知识“真妄”的标准。在张岱年看来,“实践”不仅是知识论的出发点,而且也是检验“真知”的标准。具体来讲,其一,知识的产生与形成是“实践”的产物。他说:“行者知之基,感者知之始……知之基础在实践,在生活,在制约反应。”[38]“有社会而后有知识,知识乃人类在社会活动中产生。”[39]其二,“真知”的检验标准在于“实践”,此即其所谓“行之有成”。他说:“新唯物论之基本出发点,乃是知行之合一,理论与实践之统一。实践是新唯物论之意谓表准、真妄表准。新唯物论厘别问题之真妄,分别概念之有谓无谓,判定理论之正谬,俱以实践为表准。”[40]正因为如此,张岱年把“物本论”、“新唯物论”亦称为“实践哲学”。他说:
    新唯物论的知识论之精旨,亦可分三点说:一,从社会与历史以考查知识;二,经验与超验矛盾之解决;三,以实践为真理准衡。[41]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