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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儒学的人格境界论(4)

郭店楚简《鲁穆公问子思》载,鲁穆公问“如何而可谓忠臣”?子思答曰:“恒称其君之恶者,可谓忠臣颖孟子继承了子思的批判精神,开启了中国自由知识分子的抗议传统,指出:“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孟子·尽心下》);“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其“以德抗位”、“天爵人爵”、“浩然之气”、“大丈夫”、“舍我其谁”、“舍生取义”的人格精神和“民贵君轻”、“制民之产”、“富民”“善教”等社会经济、政治、教育主张,都有很强的现实性、实践性。(8)
    论者常常说孟子学使儒家的精神内转,批评孟子心性论、社会理想和人格修养论与现实脱节。这些批评都是大有问题的。要之,孔孟儒学的人格境界论决不是空疏之论。它一方面确有神圣性、超越性,另一方面又不脱离社会政事、教育师道和日用伦常等生活世界。                    
        三、孔孟人格境界论的特质 
    孔孟儒学的人格境界论有两个要点,一个是它的终极至上性,即与天道相联系的“圣”的境界,另一个是它的经世致用性,即与人道相联系的“凡”的现实。前者是最高的理想,后者是理想的实现,两者之间密切沟通,不可脱离。有的论者只看到儒学的世俗伦理的一面,不承认它的超越性;有的论者又只看到儒学的高明理想的一面,不承认其所具有的普适性、现实性。关键的问题是要理解天道与人道、神圣与凡俗的贯通。这是传统知识分子的人格理想和行为模式。
    与孔子相比较,思孟学派或心学一系更强调道德的内在性。这非但没有削弱孔子学说博大的社会实践性,反而更加强了其外王学。这种“内收”,特别把天道、神性与人的德性相贯通,把圣人与凡人相联系,根本上使得君子的政治行为、社会活动、教育师道、道德勇气,有了天命、天道等超越理据的支撑,尤其是此超越神性意义的天就在人心人性之中,无疑增强了儒者的担当意识。这种意识也来自孔子。夫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论语·宪问》)“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孟子把这种当下自我承担的意识内化为“舍我其谁”“独 
    行其道”的胆识气魄,并以“至大至刚”之气相养育,使其充塞于天地之间。孟子提出的义与道、志与气的相互补充论,使“内收”之说亦有了“气”的烘托。直至宋明理学,有张横渠之“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9)有些西化派人士以为这是传统知识分子无谓的狂妄自大,他们不理解传统士人长期以来在儒学浸润下,其神性意义和客观化的天道巳与个体人格,乃至其心其身其气其志其形其貌其性其情融为一体,合而为一。在一定意义上,中国传统思想中,人、物均是具有某种神性的,此与西方传统不同。传统士人以天道自命,杀身成仁、为民请命的精神即源于此。这也表明孔孟人格境界论是有其宗教性的内蕴的。
    这不仅使君子的个体行为有了天命天道的理据,而且也有了内在的动力、动因。现实性的社会与理想性的社会的差距,现实性的人与理想人格的张力,使儒生真实的关切系于国事民瘼,以匡正社会人生为目的。儒生之理想人格的达成,决不自外于国计民生。甚至在很多场合,传统士人正是在外王事功中实现其人格理想的。王阳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王学在近世东亚的现代化运动中起了相当显赫的作用,这亦昭示孔孟及其人格境界论仍有强大的生命力。(作者:郭齐勇)
    注    释: 
    (1)参见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第2版,第36页。
    (2)(4)(6)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第150页、174页、150页。
    (3)参见王邦雄等著:《论语义理迹解》,台北鹅湖出版社,1994年3月第5版,第30页。
    (5)参见庞朴:《使由使知解》,《文史知识》,1999年9月第9期。
    (7)参见蒙培元:《心灵超越与境界》,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第153页。蒙先生这里的理解是准确的。但蒙书把儒家的仁、诚、乐、天人合一诸境分开来说,似有未妥。按鄙人的理解,以上诸境,究极地说,只是一境,即“圣”境是也。 
    (8)关于孟子的心性论、仁政学说和人格修养论,请见拙著《传统道德与当代人生》,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第54—62页。 
    (9)此“横渠四句”为宋代至今之通行的说法。据《张子语录》记载,原文为“为天地立志,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见《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第1版,第320页。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