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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论(1)


    我们知道易学有理、象、数之说,而阴阳贯穿于理、象、数所有内容之中。阴阳是易学的基础,是易学的核心内容,因此弄清阴阳概念对于掌握易学十分必要。然而阴阳究竟指什么,好像都知道,但又说不太清,莫衷一是。本文试图从阴阳的产生引出阴阳概念,力求弄清阴阳的本质。
    一 、阴阳的产生
    阴阳概念的产生来自于我国古代天文历法的产生过程。 中国是世界上天文学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曾长期在世界上处于领先的地位,在   世界天文学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
    人类早期对大自然的变化特别是天文气象变化及其带来的灾害十分恐惧,人们不得不以部落的形式组合在一起,共同抵御大自然的侵袭,以求得每个个体生命的延续。人们为了认知大自然并防御气象灾害,研究天文气象成为那个时期的首选课题。 所以有意识地观察和认识这些自然现象,以期顺乎自然,求得自身的发展,便成为先民们首要关心的问题。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逐渐发现日月星辰的升落隐现,自然界寒来暑往,猎物的出没和植物的荣谢等自然现象,对于人类的生存有着密切的关系, 经过长期地观察和研究,掌握了日、月、年的时间计算,并在观测和记录日、月、年的时间过程中,对日出日落、月亮圆缺、刮风下雨、酷暑严寒等天象的变换深感恐惑,认为这一切都是由老天主宰的,天是最大的、主宰一切的神明。而这个最大的“天”,总是有白天和黑天两种天象循环往复影响着人们。同时还发现白天和黑天的更替是随着日月更替而更替,而万物也皆与日月的这种变化呈现出不同的物象。当太阳出来时,阳光万丈,暖意融融,万物在阳光的普照下,呈现出自己应有的景象,古人称其为白天,是昼象;当太阳落下月亮升起时,寒意袭袭,一片黑暗,万物显出另一番景象,古人称其为黑天,是夜象。对于天象出现的这种差别,古人开始疑问,为什么“天”有明有暗呢?为什么“天”有昼夜二种天象呢?古人经过一代代的观察研究,记录了天象变化有这样的规律:即一天之中有昼夜变化,一年之中有寒暑变化,而昼夜和寒暑的变化又循环往复。于是古人将这种天象概括成两类,即把“昼”和“暑”的天象归为“阳”类天象,把“夜”和“寒”的天象归为“阴”类天象。古人为了研究方便,首先选取了最简单易写的符号,划一横杠 “—” 用以 记录太阳出来时或盛暑的天象(这是最原始的用意),并命其为阳,称 “—” 为阳爻,代表“阳”类天象;古人发现昼象过后才发生夜象,于是在符号 “—” 的后面再加一个 “—” , 形成了一个新的符号即 “ - - ” ,以表示 “ 昼 ” 过后的下一个天象是 “ 夜 ” ,并命其没有太阳或严寒的天象为阴,称 “ - - ” 为阴爻,代表“阴”类天象。古人又进一步对天象阴阳类别的成因进行了研究,发现天象有阴阳两类之别是由于太阳和地球的关系所决定。因此索性将“天”归类为“阳”,将“地”归类为“阴”,将“日”归类为“阳”,将“月”归类为“阴”。 《素问 · 阴阳离合论》记载 黄帝问岐伯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岁,人亦应之。” 可 见,阴阳之概念的产生最初源于研制历法的过程。历法是对地球绕太阳旋转而产生的物理现象的记录和归纳,并将确定的时间法定化。古人在记录天象变化的过程中发现存在阴阳之物理现象,而其物理现象又源于太阳与地球这两个天体所构建的体系中其两种能量的转换所为。 随着古人的认识不断深化,逐步认识到不仅天象有昼夜、寒暑之阴阳二象,地球上有生命的物体皆随天象也有阴阳二象之分,如动物和植物分雌和雄,人分男和女。那么地球上无生命的物体有没有阴阳之分呢?古人发现只要是物体(不管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就会有差异,有生命的物体,其类别差异可以通过性别区分阴阳。无生命的物体,其类别差异可以将 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无形的、兴奋的,外延的,主动的,刚性的等性质归类于 “ 阳 ” ,将相对静止的、内向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有形的、抑制的,内收的,被动的,柔性的等性质归类于 “ 阴 ” 。至此,古人得出的结论是:地球之万物皆有阴阳之分, 且天象有阴阳变化,万物也同天象一样也有阴阳变化,天的阴阳变化会影响万物的阴阳变化。因为万物于天地大“阳”和大“阴”之间,故而存在阴阳之分,且同与天地阴阳之变化而变化。事实上,地球自转一周出现的昼夜二象和地球公转一周出现的寒暑二象,都是自然现象,古人将其概括为阴阳二象。由于地球自转或绕太阳公转,因而在地球上产生了阴阳之物理现象,这个物理现象是对整个地球而言的,是地球物理现象,因此地球上的所有物质都会表现出这种物理现象。于是古人将抽象出的阴阳概念普适万物,认为万物皆由阴阳二元构成,并将万物物象的变化分为阴阳变化,这就是古代阴阳二元论的产生。阴阳二元论的产生和发展,为易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也成为日后古人认知世界并指导社会实践的哲学基础。
    •  阴阳的定义
    阴和阳,是中国古代的一对哲学范畴。我们从阴阳的产生中看出,阴阳最初的涵义很朴素,有阳光的部分就为阳,无阳光的部分就为阴。北宋理学创始人周敦颐的《太极图说》有一段这样的描述: “ 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 ” 是故 “ 易有太极,是生两仪 ” 。 “ (阴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 ” 这是古代易学家对阴阳概念的阐述。古 人通常将凡是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无形的、兴奋的,外延的,主动的,刚性的等性质都属于 “ 阳 ” ;将凡是相对静止的、内向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有形的、抑制的,内收的,被动的,柔性的等性质都属于 “ 阴 ” 。这等于说,凡是有差异的物质,都可以归纳为阴阳两大类。 古人还进一步体会到,自然界中的一切现象都存在着相互对立而又相互作用的关系,就用阴阳这个概念来解释自然界两种对立和相互消长的物质势力,并认为阴阳的对立和消长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规律。而今人对阴阳的认识,大都是用对立统一法则来解释阴阳。 人们说了几千年的阴阳,至今没有严谨的定义。
    现在,让我们来分析阴阳产生的初衷。虽然说阴阳最初的涵义很朴素,但却道出了大问题。古人认为,在一天中有阳光的昼为“阳”,无阳光的夜为“阴”。于是人们习惯地记住了由阳光引申的温暖、明亮等方面的特性为“阳”,由无阳光的黑夜引申的寒冷、晦暗等方面的特性为“阴”。其实最初的涵义还涵着这样的内容:“一天”是一个时间单位,从物象上看是一个整体的天象,并在这个整体天象下存着昼和夜两个表现为温暖、明亮或寒冷、晦暗等具有相反属性的天象。从这个涵义中看出,阴阳的概念是指在一个整体下存在着两个对立的方面。或者说,一个整体事物都是由两个、或两类、或两种、或两方面等对立的部分组成。 明代医家张景岳在《类经 · 阴阳类》中做了高度概括,提出 “ 阴阳者,一分为二也。 ” 现代科学让我们进一步得知,天体是由n个体系构成,从地球的角度观察,地球与太阳是一个体系,地球与月球也是一个体系等等。古人观昼夜论阴阳,就是从地球与太阳这个体系(古人对太阳与地球的体系概括成天地)中观察出一对对立的昼夜之象,进而概括出构成该体系的是一对对立的两个方面,即阴和阳。也就是说,从地球与太阳这个体系察看“每天”的天象,是由昼象和夜象这两个相反的部分所组成,反之亦然。但绝不可以说,整个天象(更大的、更复杂的体系)是由昼象和夜象构成。我们可以这样说,整个天象是由天体的n个体系的天象构成。在这里我们用体系这个词泛指事物。体系一词是科学术语,是指 若干有关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相互联系而构成的整体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由某个体系构成的,因此可以将任何一个事物都看成是一个体系,体系的侧重点是讲事物的整体性。单一体系构成简单事物, n 个复合体系构成复杂事物。 例如宇宙就是由 n 个星系和其它未知体系构成的大天体,是个复杂的体系;而其中的星系是一个体系,太阳系中太阳自成体系,地球也自成体系,太阳与地球又构成另一个体系,地球和月球又构成一个体系。往小说,农业是一个体系,工业是一个体系,两个体系合在一起为物质生产体系;经济基础是一个体系,上层建筑是一个体系,两者合在一起为社会体系;人文是一个体系,宗教是一个体系,甚至每一学科及其内含的各分支均是一个体系;家庭是一个体系,一个人是一个体系;一棵树是一个体系,一簇草是一个体系,一个细胞也是一个体系。大体系里含有无穷无尽的小体系,小体系里含有无尽无量的、可以无穷深入的更小的体系,以此向小不断分解。反过来,众多的小体系又构成了一个中体系,若干中体系又构成一个大的体系,若干大体系又构成一个更大的体系,以此向巨大不断聚合。体系可以分解也可以聚合,其结构如金子塔型。其向下是分解,是一分为二;向上是聚合,是合二为一。《易经》中的“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道出了事物体系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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