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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天”前期儒家与自律精神的确立(3)

从哲学的角度看儒家文化,原儒的形而上思考仍然未脱离儒前时代的天人观;其对世界的基本看法仍然是围绕着天与人这对立统一的两极展开的;并且,在天与人二者的关系上,原儒强调的仍然是“天主人从”。 
    《周易》 作为儒家最早的经典,在从原始宗教文化向儒家文化的过渡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周易》一方面充分肯定了无所不在的、具有原创力和统摄力的天道、天德——“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2](p2) ;另一方面,又十分推崇能顺应天道、尽善尽性的人道、人性——“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2](p68) ;“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1](p58) 。由此,形成了原儒文化“天人合德”的基本主体观和价值观——“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天奉时。” [2](p4)  
    在这样一种主体观和价值观中,人,一方面作为天、地、人“三才”之一,获得了一种立于天地间的、相对独立的主体性地位——“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易·说卦传》)” [2](p70) ;另一方面,对人的价值判断(“仁”、“义”)、理想人格的追求(“大人”、“圣人”),仍然以向天的顺应、皈依为最终的尺度和最高的境界——“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大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易·系辞》)”。[2](p57-58)  
    在孔子和孟子(公元前372~289年;一说前390~305年)的思想中,这种关于天与人的基本看法仍然得到延续。 
    “天” ,在孔子看来是一种人格神。例如,他在受到匡人围困时,就曾感慨说:“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1](p94)还如,他在宋国大夫桓魋要加害自己时也曾这样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1](p77)在孔子的言谈中,天,不仅有人格、有意志,能决定人的命运;而且也是自然和社会的最高主宰。《论语》曾这样记载:“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阳货》)”[1](p194-195)在回答王孙贾的问题时,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八佾》)”[1](p30)孔子不仅肯定天的至高无上的人格神地位,而且还讲命或天命 。孔子说: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宪问》)”[1](p164)“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季氏》)”[1](p183)。到了晚年,孔子愈发相信天命,并把知天命视为人格完善乃至成为君子的必备条件:“……五十而知天命(《为政》)”[1](p13);“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尧曰》)”[1](p218)。 
    关于“人” ,在孔子看来则当有神的人格。或者说,孔子以具有神性、神格的人为真正完善的人,或曰“圣人”。《大戴礼记》中,有一段孔子应鲁哀公问政之问答。孔子认为,人格和人的理性发展大致经历五个阶段,故可分为五品即五个等级:即“庸人”、“士”、“君子”、“贤人”、“圣人”。孔子说:“所谓圣人者,知通乎大道,应变而不穷,能测万物之情性者也。大道者,所以变化而凝成万物者也。情性也者,所以理然、不然、取、舍者也。故其事大,配乎天地,参乎日月,杂于云蜺,总要万物,穆穆纯纯,其莫之能循;若天之司,莫之能职;百姓淡然,不知其善。若此,则可谓圣人矣。(《哀公问五义第四十》)”  
    在孟子那里,“天”虽然较之于孔子时减少了人格神的色彩——这是战国时期原始宗教影响逐步淡化的一种表征;但仍然具有最高意志。或者说,孟子更倾向于从“天意”、“天命”的意义上理解“天”,并把这种意义上的天视为社会政治变迁、人事世事更迭的最高主宰者。孟子说,虽然“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万章·上》)”;但舜之所以得天下,归根到底是“天与之”[3](p71) 。他还把一切非人力所为或所能解释的现象归之于“天”或“命”:“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万章·上》)”[3](p72) 于是“顺天者存,逆天者亡。(《离娄·上》)”[3](p53) 便成为孟子社会历史观和伦理观中的一个基本思想。这种思想,势必影响孟子对人的看法。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