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而不传”的理论追踪(6)
http://www.newdu.com 2024/10/12 10:10:08 光明网理论 佚名 参加讨论
孟子这段话的核心是天命思想,因此“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实际上是一个超越宗法血亲的判断,其本质仍然在于内在的“德性”是否上达于天,而“天”感其“诚”,“以行与事示之”,授之以天下苍生,《孟子·梁惠王下》引《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就是说上天授天下苍生给君主代为管理,如果尽职尽责,管理得体,则天命为“父传子继”,如果忘乎所以,草菅人命,“天”就会根据人民的意愿收回成命,“禅而不传”。 孟子这段文字的最后引用了孔子的话“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是点题,也叫画龙点睛。也就是说,“禅”与“继”,有不同时运、际遇,但是,其根本的原因在于人的主体之“德性”的积累程度、超越程度,在于杳远不测的天命终究丝毫不爽,会按照它的逻辑来做出恰当的选择。 然而,孟子这段文字的关键之处是“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结合上下文的关系,笔者的分析结果是,天命的选择是根据人民的好恶为好恶、根据人民的选择为选择的。也就是说,孟子的“天”,实际上就是天下苍生,就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既然“人民”就是“天”,君主的一切所作所为,就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唯一的归依,否则,“天命”就会很快转移到德性深厚、关心民生疾苦的人的手中。所以,这样看来,《孟子》与《唐虞之道》的禅让思想,不仅具有内在的联系,而且完全相通,本来就是一回事。《孟子·万章下》更显明地表达了孟子本人渴望禅让制的思想:
|
- 上一篇:论儒学既是哲学又是道德宗教(2)
- 下一篇:康德的“善人”与儒家的“君子”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