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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善人”与儒家的“君子”(1)


    康德使用如下语言批评基督教恩典概念:“人或者因为这样的信念而洋洋得意,即:他不必自己成为一个善人,上帝也能让他拥有永恒幸福(通过免除他的罪);或者,如果这样不行,那么,他最多不过是提出要求,上帝就能使他成为一个善人。”[1]康德这里提出了一个“善人(besser Mann, 英译better man,亦可译为“更善的人”)概念。在语境上,康德《仅论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一书遇到了所谓的“根本恶”问题,即:人在生活中采纳了一种恶的行为规范,并把它奉为道德规范而加以遵守。对于这个人,他越是严格遵守这一“道德”规范,他就越恶。一个生活在“根本恶”中的人,在康德看来,也是拥有原始的求善意向的。于是,问题就转化为,这个人如何能够走出恶的钳制而过一种善的生活?或者,恶人如何能够成为善人? 
    任何道德规范都是在一定的善观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个恶人的根本问题是,他采纳了一种恶的“道德规范”。要改变这个规范,就必须改变他的善观念。因此,康德认为,这里的问题乃是“心灵改善”问题。如果我们能够找到心灵改善之路,我们就能够说明,即使在根本恶这种情况下,人还是可以弃恶从善的。然而,康德认为,上述基督教恩典概念忽略了人在现实生活中的自我完善问题,因而无法在理论上对“心灵改善”问题进行说明。
    这里,康德凭什么批评当时居主流地位的基督教恩典概念?我们注意到,康德反复强调人的自我完善。自我完善是儒家修身养性的主调,也是儒家的“君子”这种理想人格的根本特征。尽管康德从未提过儒学对他的思想有何贡献,但是,我们的分析表明,儒家的“君子”和康德的“善人”在概念上有惊人的相似性。从思想史的角度看,我想指出,这种相似性是一种跨文化的承传关系。也就是说,康德是在儒家的影响下,具体来说,是在17-18世纪欧洲中国文化热的刺激下,提出“善人”概念的。“善人”这一提法,本质上乃是儒家的“君子”概念。 
    在这篇文章中,我想通过分析比较康德的“善人”和儒家的“君子”这两个概念,指出它们在概念上的相似性和相通性。进一步,我还将追踪康德提出“善人”概念的思想背景。我要说明的是,康德的“善人”不过是儒家之“君子”的康德表达式。康德谈到,人的自我完善问题在基督教恩典概念中被忽视了。鉴于自我完善在人的生存中的重要性,他进而给欧洲人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即:培养人在绝对自由基础上的自我完善意识。我称此为“儒家式的解决方案”。
    1.《中庸》的君子概念
    值得指出的是,在上述关于“善人”的说法中,康德无意做概念分析。原因在于,在他看来,欧洲人在基督教的恩典意识中压抑人在生存中的自我完善倾向,而他的“善人”说法是要引入一种新的生存意识,即自我完善意识。这是每一个人必须拥有的生存意识。而且,他自己就想做一个“善人”。[2] 有意思的是,“善人”这一概念在康德学术界讨论得并不多。结果是,我们忽视了人的自我完善问题在康德思想中的重要性。为了深入分析这一概念,我想先来考察一下儒家的“君子”概念,并为进一步分析、讨论这两个概念搭建平台。
    我们知道,“君子”一词在汉语文献中被广泛使用,而《中庸》则是界定这一术语的原始文本。以下分析和讨论只依据该书中的相关文字。作为四书之一,它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我认为,理清《中庸》“君子”概念对我们把握儒家在这个概念中所表达的生存意识,乃是关键所在。
    《中庸》说:“君子中庸。”(2:1)[3]在汉语中,“中庸”这一术语是“中”和“庸”的合成。“中”的字面意思是“中间”、“中心”或“恰当”;“庸”的意思是“使用”、“运用”等。合在一起,它的意思是“恰当的运用”或“正确的行动”。因此,在现代汉语中,《中庸》这一书名可以被理解为《论恰当行动》。按照这个思路,“君子中庸”这一说法要指出的是,君子是恰当地行动的人。哲学上看,我们可以这样追问“恰当行动”这一概念。首先,为了做到恰当,人需要一个模范作为衡量的标准。对于个人来说,它可以是一个理想的或完美的典范。其次,所谓的恰当还包含了它对人的生活来说是善的这一层含义。如果它不是善的,它就失去了恰当性。因此,理想人格作为人生的典范必须包含人所欲求的善。我们用“恰当行动”这一术语来界定“君子”,也就是说,君子是一个供人们仿效的善的模范或人格。“君子”就是这样一个“善人”。不过,进一步分析,我们马上就会遇到那个充满困难且令人烦恼的善概念问题。从概念上看,善可以仅仅是个人的,可以是属于某一社会的,也可以是对全人类普遍有效。如果“君子”是一个善人,那么,这里的善指的是哪种意义上的善?
    我们需要对《中庸》的君子论的写作背景有些讨论。也许,我们可以讨论一下庄子的《齐物论》。庄子认为,在人们之间的是非之争中不存在普遍一致标准。从不同的思想角度出发,是非善恶的判断可以完全不同。人们的是非善恶判断来自自己的善观念。人不可能违背自己的善观念进行判断。因此,对于任何不同于自己的善观念,他一定会给出否定性判断。当一个人宣布自己是非善恶判断,并对对方的善观念加以否定是,他将遇到对于的同等力量的否定。庄子提到,不同是非善恶判断之间,我们无法找到一个共同的标准来做裁决,从而双方之间的相互否定具有同等的效力。既然是非善恶判断之间的分歧无法解决,我们只能得出不存在普遍一致的善这一结论。在庄子的著作中,这个结论是相当突出的。
    庄子的论证虽然十分有力,但他所提供的生活方式似乎不是人的生活,对于大众来说是无法遵行的。显然,人的生存要求我们判断并选择善。没有关于善的判断,就没有选择。也就是说,判断-选择是人的生存不可跳跃的环节。然而,作为社会性动物,人总是生活在社群中的。当他根据自己的善观念进行是非善恶判断,并据此作选择时,他一定是在下普遍判断。[4]也就是说,他的是非善恶判断不仅适用于他自己,也适用于他人;不仅适用于此时此地,也适用于彼时彼地。这样一来,如果其他成员对善有不同理解,他们就不会接受前者的判断。对于人的生存来说,是非善恶判断是不可避免的;而判断一定是普遍的;因此,个人的是非善恶判断一定会导致和其他人的冲突。为避免冲突,像庄子所建议的那样不下判断,实为明智之举。但是,我们也看到,离开了判断,人也将中止他作为一个人的生存。
    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稍作推进。庄子论证揭示出来的困难在于,不同的是非善恶判断之间的分歧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人只能在判断和选择中生活,而且所做的判断具有普遍性;逻辑上,判断的普遍性要求消除判断之间的分歧;或者反过来,判断分歧的不可避免性则无法满足判断的普遍性要求。这便是判断的困境。除了庄子的解决途径,我们能否还有其他出路?比如,我们可不可以换种方式思考,找到一种途径消解这里的困境?
    我认为,《中庸》对这一点是有深刻认识的。它的君子论便是解决方案。[5]《中庸》首先区分了两种善。其一,在人的生存开始之初,天赋予人的本性。这个本性一旦赋予,就成了人的生存的原始起点,其中所包含的各种因素会在人生存过程展现出来,直至完成。在这个意义上,本性就是人的生存,不可能和人生存对立,因而是善的。我们可以称之为本性之善。另一种是本性之善的概念化。人在生存中必须进行是非善恶判断,因而拥有一定的善观念。这个善观念乃是对本性之善的把握。一个人在生存的不同阶段可以对本性之善有不同的观念。比如,一个善观念可以在一段时间里是善的,而在另一段时间里则可能被视为恶的了。因此,善观念可以被改变的。尽管这两种善在所有人身上存在,但是,《中庸》认为,人还是可以被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君子。君子能够意识到了这两种善的区分,并且在所有时间里都能够和本性之善保持直接的接触,并根据本性之善改进自己的善观念。另一类是小人。小人往往值得是那种执著某种不变的善观念,压抑本性之善的冲动。换言之,小人在坚持善观念的名义下,将这两种善等同起来的人,因而用善观念抹杀了本性之善。表现在生活中,君子的一生是一个不断修身养性的过程;他不断改进自己对善的理解,从而能够越来越多地认识他人的是非善恶判断,从而减少同其他人的判断发生冲突。就其最终结果而言,君子在修身养性中使自己的善观念更加准确全面的把握本性之善,达到能够和世界上的所有事物(包括人)和谐相处。这便是天人合一的境界。
    我们进一步分析这一君子论。《中庸》开篇这样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1:1)在这一说法中,天超越于我们的知识,然而又必须被尊崇为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根基。性指人的本性。第一句话可以解读为“生存中的那些得自于天的东西,就是这个人的本性”。这是生存的开端。作为被给与者,天所赋予的本性启动了人的生存,因而它对于这生存来说必定是善的。因为它存在于人开始生存之初,所以它对人的思想来说是在先的、原始的,因而不能在判断中谈论。或者说,这个原始的善不是一个是非善恶判断。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它是绝对的善。
    作为生存起点,这个本性是我们生存的出发点和驱动者。由于人的生存是在判断-选择中进行的,因此,人可以选择遵循或拒绝本性的驱动。不同的判断-选择会造就不同的生存,并发展为两种人:君子和小人。《中庸》认为,我们应该过一种君子的生活;而小人的生活方式则应该受到抵制。当一个人拒绝服从本性的推动时,他就走上了通往小人的错误之路。正确的道路是遵循本性。按照这一思考,天所赋予的本性是一种善的推动力。因此,“率性之谓道。”
    我们可以把这种禀赋称为本性之善。然而,我们如何才能在自己的生存中找到这一本性之善呢?我们继续来读《中庸》:
    在下位不获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获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获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顺乎亲,不信乎朋友矣。顺乎亲有道,反诸身不诚,不顺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20:17)
    最后一句把“善”和“诚”联系起来。人们在理解这段话时,往往加上时间顺序,即:人只有在“明乎善”之后才能“诚乎身”。英文翻译几乎没有例外地用因果关系加上未来时态来处理两句话的关系。我认为,这是一种误读。上述引文描绘了人生中的一种生存状态,在这一状态中,人在诚的同时就会看到善。或者,在他看到善的同时,他就是诚的。善在诚中显现,而诚以善的彰显为标志。不明乎善,说明尚未诚乎身;同样,未诚乎身,则尚未明乎善。两者完全相互依存。
    西方汉学在处理“诚”一词时,往往也是感到措手无策。人们用诚实(honest)、真诚(sincerity)、真实(truthful)、实在(real)等词来翻译“诚”。[6]不过,容易指出,在英语中,真诚(sincerity)使用于社会道德语境。然而,《中庸》使用“诚”这个术语时,常常是指一个人真实面对自己的生存倾向。往深处讲,它指的是人直接与自己的本性同在的生存状态。这种生存状态可以是人独处时的一种态度,和其他人无关。我想,如果一定要翻译,译作being truthful to oneself(真实地面对自己)或许比较合适。我在下面的相关讨论还要谈到,它隐含着康德意义上的绝对自由。
    在“明乎善”和“诚乎身”中,《中庸》指出了人的生存的原始状态。在它看来,只要在诚中,本性之善就会呈现出来,因而人就能够直接看到自己的本性之善。因为诚所表达的是一种直接与本性同在的倾向,在诚中显现的善就是天所赋予的本性,即本性之善。
    然而还存在着另一种善。人在判断-选择中生存。按照《中庸》的说法,人只要在诚中就能看到善,就会遵循之。但是,人不是以本能的方式遵循这个在诚中呈现的本性之善。他必须先把这个本性之善观念化为善观念,然后才能进行判断-选择。《中庸》说:“诚之者,人之道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20:18)。这里,“善”这个术语出现在判断(“择善”)的语境中。与在诚中看到的善相比,判断中的善仅仅是一种观念化的善。这个善观念当然来自于在诚中看到的善。但是,这个观念化过程说明,善观念不过是本性之善的一个观念把握。这个把握可能是不准确的不完整的。最重要的是,它不是原始的,而是派生的,因而是可以改变。对于同一个人来说,他的善观念在时间中是变化的。
    所以,在提出“善观念”概念后,《中庸》马上转入这个话题:“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20:20-21)。这些话的目的在于鼓励人坚持不懈地改进自己。不过,这里的改进乃是针对善观念而言,而不是本性之善。
    由此看来,《中庸》谈到了两种善,即本性之善(在诚中看到的善)和善观念(对本性之善的观念化)。我们发现,这两种善的划分对理解“君子”概念至关重要。我们可以把上述概念作如下梳理。按照《中庸》,天赋予人以本性。人若能真实地面对自己,他就会看到被赋予的本性。这便是在诚中看到的本性之善。与此同时,人必须在判断和选择中生存。当他们在诚中看到善的时候,他们必须把这个善观念化,并以之作为判断和决策的基础。通过这种方式,在诚中显现自身的本性之善转化为善观念。于是,这个善观念就成了判断的出发点,进而直接主导人的生存。本性之善是天赋予的,是人生的基础;自始至终存在于人的一生中。对于这个本性,人可以遵循或不遵循,但无法改变。善观念则是对在诚中呈现的本性之善的把握并观念化。在这个观念化过程中,善观念可能与在诚中呈现的本性之善相吻,也可能与之相背。但是,只要人继续在诚中,这种相背一旦被意识到,现存善观念就必须做相应改变。
    这便是《中庸》的君子概念。当一个人真实面对自己的时候,他就能看到本性之善,并将其概念化为善观念;并在此基础上做是非善恶判断,进行选择。但是,本性之善只能在诚中彰显自身;因此,人一旦脱离诚的状态,他就失去和本性之善的接触,从而无法根据本性之善来改变现存善观念。也就是说,君子必须时时刻刻都处于诚中。只有这样,他才能按照本性之善对善观念加以改进。这样的生存是一个自我修养的过程。在儒家传统中,君子的一生就是通过修身养性不断改进自己的一生。
    与此相反,还有别样的人生,即小人。作为一个人,小人也是从诚开始的。然而,正如我们会看到的那样,一个人在对自己的本性之善进行观念化时,往往认为自己的把握是准确的,并进而认为,他的善观念完全把握了本性之善。于是,一旦善观念形成之后,他就完全依据自己的善观念进行判断-选择。在他的意识中,除了善观念之外并无其他的善存在。他否认有两种善的存在。甚至当他的生存遇到困境时,他还会有意识地压抑本性之善的冲动。可以看到,人会把善观念当作生存中唯一的善,毫无保留地按照它来下判断、作选择。如此一来,人就不再关注诚中呈现的本性之善了;而善观念作为判断-选择的出发点和依据也就失去自我改善的动力。这样的人,《中庸》称之为“小人”。小人完全受制于自己的某种善观念。《中庸》是这样描写小人的:“愚而好自用,贱而好自专,生今之世,反古之道”(28:1)。[7]
    小结一下。我们对君子和小人依据《中庸》进行了区分。君子始终在诚中,能够意识到本性之善和善观念的区别,因而能够按照在诚中所见的本性之善改进善观念。小人则与此不同,他把本性之善概念化为一个善观念,然后把此善观念当作人生中唯一的善,并且压抑并抵制任何与之不吻合的善观念;而且,即使在生存中感受到本性之善的推动,他宁愿固守这一善观念,拒绝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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