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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的生成性解读(3)

从人文意义上的“天” 论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生成 
    人文之“天”指一种外在于人的道德支配力量的化身,即道德法则。徐复观说:“周人建立了一个由‘敬’所贯注的‘敬德’、‘明德’的观念世界,来照察、指导自己的行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正是中国人文精神最早的出现。”周初对以“天命”为中心的宗教之“天”向道德(人文)之“天”的转化,实现了宗教与人文的结合,信仰之神与人之主体性的结合,为春秋这个以礼为中心的人文世纪的到来奠定了方向。
    礼在中国文化中的一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促进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生成,所以有“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左传》),“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之说。如何实现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生成?《中庸》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里的“天命”指生命与价值的创造之源,即天地生养万物之大德。天道生生下贯于人,赋予人之本性。循顺人之本性,即是天地自然之道。
    按照这一天地自然之道来修养自己,民众就会被感化,天命与人性即完美结合在一起,人我也即相通,和谐也即生成。和谐的最高境界即是天地万物各安其位,宇宙生命自然化育,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即是“自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余 论 
    我们从哲学思维层面对“天人合一”进行生成性解读,意在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人是和谐生成的主体。在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成中,自然始终是人化的自然;在人与神的和谐生成中,人心是和谐生成的本源;在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生成中,人是互动的主体。
    第二,和谐是动态的平衡过程。“天人合一”不是某一静止不动的状态,而总是一个由不平衡趋向平衡、再经不平衡又趋向平衡的开放式过程,是动态生成。
    第三,和谐的生成,其本质是人的生成。人本身都是个体的人、社会化的人和类的人三位一体的生成结构,因此,人是一个历史性生成概念,人的生成也是一个历史过程,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即体现在此种永恒的生成过程中,这一过程才是价值和意义之源。
    第四,“天人合一”的生成论意义在于,既从个体生存的角度关注人的和谐生成,更要从人类整体生存的高度来现实地思考当今人类面临的生存矛盾,为引领人类走出日益严重的生存困境提供一种方法论指导。(张春香)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