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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的生成性解读(2)

从宗教意义上的“天” 论人与自身的和谐生成 
    宗教意义上的“天”建立在以神灵祭祀为核心的原始宗教信仰基础之上,它是早期先民们因对各种天灾人祸的不可解释而产生的对神秘之“天”的皈依。在他们的眼中,“天”就是自然界万事万物产生、形成与发展的神秘主宰者。一般来说,西周之前的天命论,仍然是一种神意论,是一种人格神的天命论。民无灾无难,是神的旨意;民有灾难,也是上天所降。但上天的降灾常常与人世的伦理道德紧密相关,如“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以彰厥罪。”此时的“天命”观念中,已跃动着一种人文的精神,蕴含着一种道德的秩序。
    中国文化中的宗教之“天”在战国以前常常具有泛神论意义,孔子对“天”的矛盾心理反映了春秋时期宗教之“天”转向人文之“天”的过程。《论语·八佾》王孙贾问孔子:“‘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孔子回答说:“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卫国大夫王孙贾问孔子“与其巴结奥神,不如巴结灶神”这句话的意思,孔子回答说:“不对,如果得罪了天,那就没有地方可以祈祷了。”同样,《论语·先进》篇中颜渊早逝,孔子所言“天丧予!天丧予!”中的“天”都是泛神论意义上的神。
    神灵的存在与否,在于人心。人心中信仰神,神灵即有;人心中无神灵信仰,神灵则无。因此,人对神意之“天”的皈依其实质是外在的神灵下落到人心,实现人自身与自心的内在和谐。神人相通,其前提条件是,人有一颗虔诚的心。孔子曾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论语·八佾》),孔子祭祀祖神的时候,就好像祖先真在面前,强调祭祀时人心的虔诚,而不是停留于祭祀的形式。人祭祀神灵时有一颗虔诚之心,表面上看是人与神的和谐生成,其本质则是人自身与自心的和谐生成,人心是和谐生成的本源。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