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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道德经》中的自由思想 (7)

“名可名,非常名”一语揭示了这样一个在现在看来很平常的道理:概念是人为设定的,概念所指称的东西可能根本就不存在或不可能存在。人的生存和发展是最实在的,第一位的。正如马克思所言: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
    规律是很玄奥的,而我们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有哪个人会发现和掌握全部的自然和历史规律。同为道所生的物质属性使人不可能完全认识和把握道(规律)(不是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老子从根本上否定了终极真理的可能性,这一点无疑在理论上断绝了打着真理旗号行专制的的可能性,为自由正名;基于对终极真理的否定,老子揭露了假天意而“撄人心”的礼制对社会的危害:它必然导致专制暴政的出现和自由价值的失落(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49])。
    道的玄奥性意味着道是难以把握的,因为现象之外别无本体,道外无物,人们不可以在现象之外另寻本体。道的玄奥性也就意味着贤人的看法必然在某种程度上是错误的。道的玄奥性说明没有哪个个人有能力和权利为人类创设道德标准。
    2.2.2.2 人的自由天性与伦理道德的自发性: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雏狗。
    天道无亲[50]
    天地间的一切事物都依照自然的规律以及各物的内在动因而运行发展。天地并不像人类一样有意志,有好恶等情感。因此天地无所谓仁或不仁,天地无所偏爱。天地宇宙不会因为某人行善而奖赏某人,也不会因为某人作恶而惩罚某人。宇宙是非人格化的纯粹物质属性的客观自然,不是绝对道德律令。道并没有为人类的存在设置某种目的。
    天地相和,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51]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
    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故道生之,德畜之﹔
    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52]
    同宇宙的演变一样,人类和人类社会的产生也是自发的,宇宙物质的相互作用衍生出生命赖以存在的物质条件,生命与物质世界的相互作用又进化出了人类和人类文化,这一切的演化都是顺任本性的自然而然。这无疑是历史事实。人类从还是一群猴子的时候就基于自然本能开始了群体协作的生活,在群体协作和与自然环境的磨合中,依靠群体知识和文化的继承和积累(持古之道,以御今之有[53]),人类社会得以产生和存续。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