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移动版

首页 > 传统文化 > 宗教哲学 >

试论新时期科学道德问题(2)

3世界各国对科学道德的关注 
    科学道德问题首先在科技发达国家中受到重视。1997年德国科研理事会(DFG)专门建立了一个由12个人组成的国际委员会、并授权该委员会从德国科学体制上研究发生不诚实行为的原因、提出防止的措施,调查现行的科学职业道德自我约束规约所起的作用:美国的两个主管科研项目和经费的机构NSF和NIH分别于1987和1989年公布了定义科学中恶劣行为以及举报和处理的规则,并由各研究机构和大学自行负责;丹麦是第一个建立全国性机构的处理科研中恶劣行为的欧洲国家、1992年建立了“反科学欺诈行为委员会(DGSD )",并发表了“科学欺诈与良好学风”的调研报瓷英国由医学研究理事会(MRG)首先发布关于科研作风的守则,以及处理举报科研中恶劣行为的规则和程序‘各研究机构和大学联合会也有相应的规全尔挪威的有关政府机构在1990年以后,先后建立了三个科研道德委员会,分布在医学、科学与技术和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其职责是引导公众关心和参与广义科学道德问题的讨论。 
    在我国,国家科协常设的、‘科学中的道德,’工作委员会长期以来作了大量有价值、有意义的工作,进行过多次精心设计的各种社会调查、写出了不少有影响的调研报告:许多学会也在不同程度上作了有关的工作、有的学会也讨论制定了类似本领域职业道德规范的条例,如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制定的、‘院士行为规范”等: 
    4科学家需要作出的承诺和遵守的道德 
    4,1科学家要作出承诺,通过自身行动,体现高标准的道德。科学家是人群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其特殊性表现在:一是作为一个高层次人员的群体、其思想道德基础、受教育的程度、探索和接纳新事物的能力、比起社会上其他群体来具有独特的优越条件;二是科学家的工作以科学研究和为社会提供科技服务为主.其工作实践对他们正确的思想道德的形成能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同时社会上不良风气对其也能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针对这些特点、必须对他们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和团结精神的培养‘在不否定科学家自我价值的同时‘要着重强调作为科学家的社会价值,强调对他人、集体、社会的贡献。
    4.2国际科技界要制定科学职业道德规约、特别要促进制定与环境有关的科学道德准则。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要有组织地进行本学科领域道德标准的研究和制定.要尊重科学家科学道德上表述意见的自由,支持他们谴责那种利用科学成就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4,3科学家在承担对社会应尽的责任,保证高标准的科学公正性及科学产物的质量‘与社会分享知识,与公众交流,并教育年轻的一代: 
    4,4科学的责任和道德就是所有科技工作者所接受的整体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科学课程中应包含科学道德的内容、以及历史、哲学和对科学文化产生的影响。要鼓励年轻的科技工作者尊重并坚持科学的基本道德准则。 
    4.5科学家们应积极参与国际生物道德委员会。政府要鼓励、支持建立必要的机构处理科学知识应用中有关道德的问题。非政府组织和学术团体要开展道德问题的讨论并建立自己学科领域中的道德间题委员会。 
    5结语 
    与我们的外国同行相比我国科技界对于科学道德问题的普遍重视程度,讨论有关问题的开放程度(“家丑”的观念还相当起作用),特别是负责实施研究计划、发放课题经费的政府部门对科研中恶劣行为、‘设防’的力度等‘都还存在着差距,更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科技界已明确提出。科学道德必须作为教育的基本内容加入到高等学校的课程中去、这对于提高未来年轻科技工作者的基本道德修养将具有重要意义。诚然,在具有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社会结构和观念的当今世界上‘要想形成全球统一的科学道德准则是件不容易的事情,但是对于社会主义的中国而言,我们应该共同努力.去创造更高标准的科学学风和道德风范,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现代科学知识一起传播到社会公众中去‘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作者:张君飞 吴红列)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