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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求儒学的现代转换(三)


    梁漱溟开始接触柏格森的生命哲学是在1915年前后。当时,梁漱溟因对人生的“厌倦和憎恶”,已辞去自民国初年起担任的《民国报》记者一职,回到家中,潜心于佛法,过起了隐居生活。在此期间,他在他的中学同学、哲学家张申府(崧年)的推荐下,曾阅读过一些介绍柏格森和其他西方思想家思想的文章和著作,其中有一本英文书,叫做The Philosophy of change(《变的哲学》),主要介绍的是柏格森的生命哲学。据梁漱溟后来说,这是他“看西洋哲学的起缘”。
    梁漱溟是一个能“活学活用”的人物。所以他在阅读《变的哲学》不久,即在《究元决疑论》中依据《变的哲学》所介绍的柏格森的创造进化论对印度佛教作过解释。在本文的第二部分“决疑第二”的开头,梁漱溟就指出,佛教所谓的忽然念起,因果相续,迁流不住,以至于今,即柏格森的所谓生活,所谓生成进化。然后他引用了《变的哲学》四段介绍柏氏创化论的文字,认为柏氏把宇宙万物归结为永无休止之“生命之流”的观点,“不异为佛学解脱其依他性所由立也。”所谓“依他性所由立”,即佛学依据其“缘起”说,认为世间一切现象都是依各种因缘而起,“刹那生灭,恒转如流”,似有非有。在梁氏看来,在西方各家学说中,唯柏氏的生命哲学将佛教的这个道理说得特别明了透彻。所以他不无慨叹道:“善说世间者莫如柏格森也。”33
    梁漱溟虽然对柏氏学说大加赞赏,但实际上他这时并没有对柏氏哲学真正弄懂。如他把柏氏哲学的“理智”(他译为“慧性”)比之于佛教的“八识”,认为柏氏哲学表明“一切生物之慧性,即人心之八种识心,但是隐默推行之不息转变所谓进化者之所生成”,而没有理解“理智”在柏氏哲学中的重要意义。在柏氏哲学中,理智与物质的关系是生命创化的一个阶段,物质出现是“生命冲动”,即生命创化停滞或削弱的结果,理智则是生命贯彻与利用物质的一种方法。而梁漱溟则把理智与物质的关系视为柏格森生命创化学说的基础,认为“柏氏举一切归纳之于不息转变,以为唯此是真,而求其原动力则不得,此无他,彼未尝证得圆成实性(即真如涅盘),故不了其为他故。不了其为清静本然之真心(即鲁滂之以太)之忽然念起也。依他必待证得圆成始了,以其所以难”。故此,他得出结论。“说世间愈明,世间之妄愈确”。34
    1920年1月,梁漱溟的《唯识述义》第一册由财政部印刷局印行,北京大学出版部发售。《唯识述义》第一册的主要内容讲的是唯识学的来历,唯识学与佛教、西方哲学的关系,以及唯识学的方法论。在讲唯识学与西方哲学的关系时,梁漱溟重点对柏格森的生命哲学作了介绍。从其引文的注释中可以看出,这时的梁漱溟已阅读过柏格森的代表作《形而上学导论》的原著,因此对柏氏哲学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并第一次使用了生命哲学的术语“理智”与“直觉”。
    《唯识述义》出版后的第二年(1921),《民铎》杂志出版了一期《柏格森专号》,共刊出18篇中国学者介绍和论述柏格森生命哲学的文章,其中也有梁漱溟写的《唯识家与柏格森》一文。根据文中的介绍,梁漱溟写此文时已阅读过柏格森的另一部代表作《创化论》(有张东荪的译本),因此他对柏格森生命哲学的理解比写《唯识述义》时又更进了一步。比如,《唯识述义》中只有“理智”与“直觉”,而没有“创造”、“绵延”、“流动”等生命哲学的术语。梁漱溟对这些术语的使用最早是在《柏格森与唯识家》一文之中。
    《柏格森与唯识家》一文写于1921年3月。不久梁漱溟讲演并出版了他的第一部代表作《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如果说在此前梁漱溟还仅限于对柏格森的生命哲学的介绍、评价以及用来与唯识学的方法论进行比较的话,那么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梁漱溟则已扩大为对柏格森的生命哲学的吸收、改造与利用,并使之成了他建构自己新儒家学说的一个重要理论来源。犹如论者所推出,《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是“王阳明的心学与柏格森的哲学,再加上经过他改造的唯识学”的“混合物”,“但其主干是儒家思想或王学”。35梁漱溟自己也说过,“西洋生命化哲学”是他思想所从来的一个“根柢”。36具体来说,梁漱溟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援柏格森哲学入儒,用柏格森生命哲学重新解释和发挥儒家哲学,从而建立起了中西合璧式的“新孔学”。
    首先,他根据柏格森的生命哲学重新解释和发挥儒家哲学的变易思想,使它具有了宇宙本体论的意义。他说:“我心目中代表儒家道理是‘生’”,“这种形而上学本来就是讲‘宇宙之生’的”,所以说“生生之谓易”。在引述了孔子关于“天地之大德曰生”;“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等论述后,梁漱溟断言:“这一个‘生’字是最重要的观念,知道这个就可以知道所有孔家的话……。他以为宇宙总是向前生发的,万物欲生,即任其生,不加造作,必能与宇宙契合。”37儒家哲学虽然讲“生”,承认宇宙万事万物都处于永无休止的变易之中。但他指的是事物的运动变化状态,而梁漱溟却把它与柏格森哲学之“生命”“绵延”的概念相提并论,使他和后者一样成了宇宙万物的本体。他指出:“宇宙是一生命,从生物的进化史,一直到人类社会的进化史,一脉下来,都是这个大生命无尽已的创造。一切生物,自然都是这个大生物的表现。”38又说“宇宙本体不是固定的静体,是‘生命’、是‘绵延’”。39
    其次,用柏格森的直觉主义重新解释和发挥儒家哲学的认识论思想,使它更具有了非理性主义的特征。传统的儒家哲学的认识论虽有当下即是的直觉因素在内,但并不排斥理性。梁漱溟却根据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对它作了非理性主义的解释。他说:“儒家尽用直觉,很少来讲理智。”又说:“孔家很排斥理智。”“一般人是讲理的,孔子是不讲理的,一般人是求其通的,孔子则简直不通。”并以王阳明哲学为例,“及明代而阳明先生兴,始祛穷理于外之弊,而归本直觉——他叫良知。”401922年他写的《评谢著阳明学派》一文中,梁漱溟又根据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对王的“良知”说作了三重含义的界定:(一)“一切后天知识具不在内”;(二)“后天知识之作用,即所谓感觉作用和概念作用(即理智者)都非良知”;(三)良知是“有情味的知,或有意味的知,在今日则所谓直觉”;它“和知识知解的知不同,知识知解的知是静的知,亦即客观性的知,而良知则为主观性的知。”41
    第三,他用唯意志主义的观点解释和发挥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按照传统儒学的观点,天理是带有强制性的道德规范,并且这种规范是心性自觉的结果。但梁漱溟从柏格森“生命冲动”论的唯意志主义倾向中获得启迪,对“天理”作了与传统儒学不同的解释。他认为“天理”“不是认定一个客观道理,如臣当忠、子当孝之类”,而是“自己生命自然变化流行之理”,是主观的“情理”。“见师当敬,出言必信之理则非客观的情理,而为主观的情理。此理出于良知直觉,与知识见解由后天得来者根本不同。”42这就是说,道德规范的树立不是对外在必然性的认识,而是内在的自由意志的选择。“经过这样的解释,他就把中国儒家注重‘自觉’的特点与西方伦理思想注重‘自愿’的特点结合起来了。”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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