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移动版

首页 > 传统文化 > 宗教哲学 >

和老子学处世:老子处世六法


    老子是我国春秋时期的著名思想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人生哲学有着丰富的内容,他的处世原则与方法,大约有六种学说。
    一曰见素抱朴。照老子的意见,素即素净单纯、不杂于物,见素就是认识到世界的本来面貌是素净单纯自自然然的,从而视缤纷的颜色、鲜美的味道、悦耳的声音、珍奇的货物如过眼烟云。朴,未成器也,比喻人和物的原始性、天然性,抱朴就是保持人类实而不华、厚而不薄的原始真品性。合而言之,素朴就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就是返璞归真,回归自然。老子认为,一个人若能素净而单纯,淳厚而朴实,则“虽有荣观,燕处超然”。
    二曰少私寡欲。老子从人性的神圣性出发,认为人之私情己欲的兴起必然损伤人类纯净淳朴的自然品性,给人类带来莫大的祸害,“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潜于欲得”。因此,他提倡少私寡欲,并以之作为制约私欲胡乱兴作的根本手段。私寡欲并非去私禁欲,并非绝对排斥人的物质追求和精神追求,而是要求人们克除贪婪之心,摆脱名利观念的系缚,以保障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井然有序。
    三曰清净无为。司马迁曾概括老子人学的独特风格,所谓“清净自正”,是说清净是躁动的主帅,静则费神少,躁则费神多;静则气日充以壮,躁则气日耗以老,惟有不起贪欲而归于安静,方能克服轻浮的躁动,而使人们的社会生活自然走上正确的轨道。所谓“无为自化”,说的是通过无为的途径以达到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目的。无谓不是绝对的不为,不是放弃一切满足人类生存发展需要所必须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它乃是针对人的主观妄为而言的,是指任人的本性自然暴露,任人的能力自然发挥,而不加任何外在的人为的干预和阻隔。
    四曰为而不争。在老子看来,人类社会的一切罪恶、一切祸乱均起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争斗。故而老子主张“为而你争”。这里所谓“不争”并非制纯粹消极地坐以待毙,并非要离开人伦社会以躲避矛盾和斗争,“不争”的真意是即立足于人伦社会又超越于人伦社会,既承认客观的矛盾和斗争的存在,又不为矛盾和斗争所限制和左右。老子说“利万物而不争”“为而不争”。可见,“不争”的前提是利万物和为人。这种利物而不与物争功、为人而不与人争名的行为,还是值得提倡了效仿的。
    五曰守柔处弱。人们往往将刚胜柔、强胜弱为事物发展的一般法则,老子的见解正相反,认为刚强反倒是事物迅速走向死亡的根源,柔弱方为事物无穷生命力的象征。老子进而把守柔处弱看成包括人类在内的诸事物生存发展的普遍规律,反对恃强斗争,主张以柔弱见刚强。他还特别举水的例子说明,说天下事物没有比水跟个柔弱的了,然而冲击起坚强的东西来,任何东西也抵挡不住,此论述看似常情,实不失为一种真知灼见。立足于守柔处弱的处世信念,老子还进一步引申出居上而谦下,贵以贱为本的人际交往原则,反对居上不尊以贵傲贱。
    六曰虚怀若谷。虚怀若谷亦是老子认为人设身处世的一条重要原则。庄子曾谓老子的处世态度乃“人皆取实,己独取虚”。老子“取虚”,在于他看到”天地之间,虚而不屈,动而愈出。”意识到唯虚方能容纳万物,唯虚方始万物自由运行于其中。照老子的逻辑思路,此为自然之理,人事之理亦不例外。只有虚怀若谷,才能够不计利害得失,容人之过,不责于人,宽宏大量。
    老子处世六法与我们的生活不可能完全吻合,但它能给我们提供某种有益的启示与借鉴确实毋庸质疑的。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