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移动版

首页 > 传统文化 > 宗教哲学 >

《三坟易》略论(三)

由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三坟易》在思想上含有这样三条主线:一是正统的儒家思想,二是取法自然的道家精神,三是刑名思想。三条主线又是互相交织在一起的,而在取象原则上《三坟易》又都是以"取法自然"为主线。三《易》在体系上以《形坟·乾坤易》为终结,在思想上相应地以儒家理想的政治形式--圣君垂拱无为而治为终结。在《三坟易》的体系中,《山坟·连山易》取象涉及天、地、人,有包罗三才这意,《传》辞旨在说明万物的"名义"都合乎自然之道。《气坟·归藏易》取象则旨在阐明天地间万物变化的根源是天地五行之气,万象都是这种气的运动所产生的状态。《传》辞则旨在阐明人君治世的手段方式应以这种自然之气的运动方式为依据。《形坟·乾坤易》的取象只取自然物象,不涉入事一辞,反映的是取象者心中唯?quot;自然"的道家旨趣。这是一种向自然的回归,是道家的思想境界,也是最高境界。它似乎不涉及人君治世的方式问题,但《形坟·乾坤易》的名称说明它是一种无为而治的思想,把"黄帝"与"乾坤"连在一起作为名称,其实是表达着"垂拱而治"之意。与此一致,《传》辞中充分阐示了圣君"法自然"治世的精神。从思想上看,《三坟易》以"取法自然"为手段,以"圣君治世"为归宿,这仍是一?quot;经世"心态。尽管这种归宿带有"回归自然"的色彩,但本质上它所追求的仍只是"垂拱而治"而已,即世传的黄帝政治模式。这里既有儒家治世理想,又有道家的自然旨趣,还有法家的刑名之术,而儒法二术又都以自然之道为依据。因而,从《三坟易》的整体思想上看,它是接纳了黄老学派思想的儒家作品。在《三坟易》中,阴阳与五行结合得已相当密切和深入,其中又有明确的儒者政治思想。就这一点来推断,经大概是汉魏时代的人所作,它的产生可能已在汉代的独尊儒术运动之后。显然,这个结论与《三坟易》的出处"汉魏"丛书这一书名所展示的时间框架能相一致。
    三《三坟易》的取象、叙象特征
    就《三坟易》象的取象特征来看,三《易》都是取六爻重卦的卦象,是依据内外两卦的物象含义之间的联系取象。如《山坟·连山易》的"相"卦,内君外臣。《传》解释取象的义理说:"君臣相。相位至贵,君之臣也。"意即:"内君外臣"之所以取"相"意,是因为相是极其高贵的职位,同时又是君的臣。"龙"卦是"内君外物",《传》解释取象义理说:"君物龙。龙善变化,能致云雨,为君物也。"意即"内君外臣"这之所以取"龙"象是因为龙善于变化,可以兴云布雨,是物中之君。《三坟易》的这种取象方法无疑合于《易》理,《周易》中就有,?quot;鼎"卦上火下风,据义理而取为烹物之器的"鼎"象。"明夷"卦上地下火,据义理是日在地下,所以取名"明夷"(光明受伤,昏暗之意)。但《三坟易》取象只注意内外二卦的义理联系及形象联系,没有注意到六爻卦象作为一个整体的形象及内涵,而这在《周易》中则有。比如,《周易》中的"颐""大壮"取象取义都是从整体性出发。"颐" 卦上艮下震。上艮不动,下震动而不止,上下相合,象入口。正看倒看,都是这样。"大壮" 卦上雷下天。就整体看,是个大"兑" 象,兑有毁折之义,故而卦名取为"大壮"(马融、虞翻皆把"壮"解为"伤"意)。此外如"大过 "、"小过 ",取象都有这种特征。这种取象方法显然合于圣人观物取象的原理,而《三坟易》几乎不见这种取象方法。这说明《三坟易》的作者在取象时只考虑到依据内外卦义理联系取象的一条原则,而没考虑到把六爻卦看作一个完全的整体来取象的原则(《三坟易》的八经卦象虽然形式上是整体取象,但实质上仍只是就三爻单卦取象而已)。这个取象方法说明,《三坟易》取象远不及《周易》取象高明(《周易》还有互体取象的方法)。
    《三坟易》既然称名为三个不同时代的《易》,取象内容应该都是各成体系,各《易》都应包含天、地、人三才在内。但《形坟o乾坤易》取象全部都是天地、日月、山川、云气等自然景物,没有一象涉及"人"。作者这样做应是出自表达无为政治思想的需要,但这却不合《易》的基本精神。虽说把《三坟易》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时这种缺陷得到了《山坟》、《气坟》取象的弥补,但这无论如何也无法弥补《形坟》作为一个《易》学体系所存在的不足。
    由于《三坟易》中五行思想与《易》学思想结合得较深,以致出现了取象时把阳卦视为阴物,阴卦视为阳物的现象。如《山坟o连山易》中,经卦"潜山阴"(即相当《周易》坎 卦);经卦"连山阳"(即相当《周易》离 卦)。坎(水) 本是阳卦,离(火) 本是阴卦,这里反而以阳为阴,以阴为阳。其实?quot;以水为阴,以火为阳"原是五行与阴阳在结合的早期阶段形成的思想。《管子o四时》篇有说明:"南京曰日,其时日夏,其气曰阴。阳生火与气------";"北方曰月,其时曰冬,其气曰寒。寒生水与血------"。因为"阳生火与气","火"也被认为是阳性;"寒生水与血","水"也被认为是寒性(寒与阴本同,俗称"阴寒")。这里,"南方、日、夏、阳、火、气""北方、月、冬、寒、水、血"这种规律性对应内容已经形成。这个对应中无疑综合了《易》与五行二者的内容。在《形坟o乾坤易》中,取象有"阳形日,阴形月"。"阳、日","阴、月"当然也是上述对应中的内容?quot;阴阳"原是表达性质的概念,因而它可以被用来描述各类物象的整体性质和局部性质,乃至任何组成部分及任何层次的性质。如离 ,象日,象火,象中女;整体性质是阴性,属阴卦;外呈阳形。坎 ,象月、象水、象中男;整体性质是阳性,属阳卦;外呈阴形。阴阳与五行结合这始,五行只是粗略地分为阴阳二性,如木火为阳,水金为阴。至汉代五行才各自又细分出阴阳。在《三坟易》中,作者只是运用着上述的粗略划分结果,不论"性",只论"形"。这样就变成了"去性留形",水就成为阴卦,火就成为阳卦了!这种"以阳为阴,以阴为阳"的做法必然带来《易》理上的混乱,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三坟易》不会具有以阴阳变化原理为原则建立起来的《易》学预测功能。这种混乱展示出《易》学体系与五行体系这间存在着难以混同的内容,预示着二者相结合不可能取得圆满的结果。
    《三坟易》的《传》在叙象上还有一个不同常规的做法,这就是叙象形式的"先内后外"。如伏羲《山坟·连山易》"后"卦,叙象是"君阴后",是"君内阴外";"侯"卦叙象是"臣君侯",是"臣内君外"。伏羲圣祖是创立八卦的人,《系辞》叙圣人现象作卦时说:"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是先上后下。八卦两两相重,上卦为天,下卦为地。因而《周易》六十四卦的象辞在述象时大体上是?quot;先上后下"的形式。《三坟易》的作者如此一反常规,先内后外,先地后天,整齐划一,形式上虽然好看,但义理上稍欠圆通。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