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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恕之道和世界和平及环境保护 (五)


    也许有人认为以上见解算不上深刻,但它的确指明了人类面临的一个基本的、严峻的事实;也许在西方有以上见解的人并不是少数,但可能愿意依此见解而行动的人还不是多数。依此见解而行动,就是要创建“一体化的全球经济,结合双方的最佳资源”,使南北双方“平等互利”地发展,逐步消除贫困,减少不同国家、民族和文化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这是战胜恐怖主义、“防止世界大战最有把握的举措”。
    “全球化”已经把“小小环球”变成了一个“地球村”,把人类的命运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不管发达国家的多数人是否愿意依以上见解而行动,无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新兴国家就业岗位的创造与发达国家的安全是相关的”。如果依此相关性而逐步减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世界就有望走向和平;如果进一步加剧贫富悬殊(目前的趋势就是如此),世界安全的形势就必然进一步恶化。
    看来,世界和平离不开忠恕之道。发达国家需要“以己之情量之也”:己所不欲饥寒、劳苦、衰乏,就应在“全球化”过程中负起更多的责任,使发展中国家的人民亦能得衣食、安逸、富足。诚如是,则实现世界和平“可运之掌上”。
    孔子希望人类社会能够“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能够“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看来,“均无贫”应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维度——尽管“自由竞争”是经济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维度。若能“均而不贫”,就须有一定的“自由竞争”;若使“自由竞争”不致贫富悬殊,就须引入“均无贫”的政策调控维度。只有这两个维度“趋近于平衡的中点”,世界才能“安无倾”。
    总之,若要走向世界和平,除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之外,还须在经济上“平等互利”,在政治和文化上“和平共处”。也就是说,要在不同的国家、民族和文化之间实行忠恕之道。
    四、保护生态环境
    本文最后简略谈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问题,尽管在环保主义者看来这是人类面临的最重大和紧要的问题。我认为,若要真正解决生态环境的问题,也须实行忠恕之道。
    如前所述,忠恕之道是人类社会人与人相处的基本道德准则,它是以人际交往为中心的,“爱人”是其最基本、最核心的宗旨。但“爱人”也可延及“爱物”,因为在中国哲学中,人与万物都是天地“氤氲”(合气)而生,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所谓“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孔子强调“爱人”,但他也“爱物”,故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孟子则说:“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应该承认,儒家的“博爱”是以“爱人”为中心,施由亲始,爱有差等,这是儒家之“仁爱”与墨家之“兼爱”的不同。唐代的韩愈说:“博爱之谓仁”(《原道》);又说:“圣人一视同仁,笃近而举远”(《原人》)。“一视同仁”即是“博爱”,“笃近而举远”即是爱有差等。
    《吕氏春秋·贵公》篇载:
    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 故老聃则至公矣。
    观此可知儒家与道家之不同。儒家的“贵公”仍是以“爱人”为中心,故超越国界,“去其‘荆’而可矣”;道家则“至公”,可不必以“爱人”为中心,故“去其‘人’而可矣”。
    西方的环保主义者力倡“环境伦理”,大反“人类中心主义”,这有西方的基督教文化背景。在《圣经》的“创世记”中,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同时也创造了“各从其类”的万物。上帝赐福于人,对人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至于走兽、飞鸟等“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它们作食物”。这就是说,按照上帝“指派的位置”,自然界的万物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为人而存在,人是这个世界的中心,只有人是目的、具有内在价值,其余都是服务于人、只具有工具价值。这样一种思想在西方进入“理性的时代”以后,便成为人对自然界的认识、改造和征服,自然界便成为被人所认识、改造和征服的“经济体系”。这种世界观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但也引发了生态环境的危机。当西方的环保主义者追究环境危机的根源时就认识到,在世界上的主要宗教中,“与基督教相比,没有一种宗教更以人类为中心”,“它(基督教)是最倾向于反对自然的”[19]。若要改变“反对自然”的态度,就须讲“环境伦理”,反对“人类中心主义”。
    中西文化对待自然的不同态度,在利玛窦来华传教时就已显露出来。例如,儒家既“敬天”也“尊地”(所谓“皇天后土”,“乾称父,坤称母”),而利玛窦在《天主实义》中一方面强调人所应尊崇的“天”只能是“上帝”,而不能是“苍苍有形之天”,另一方面强调“下地乃众足所践踏,污秽所归寓”,根本就没有“可尊之势”。他又说,上帝创造天地万物,为的是“存养人民”,“宇宙之间,无一物非所以育吾人者”,所以人只能奉敬创造了天地万物的“恩主”,而不能奉敬“其役事吾者”[20]。
    中西文化有以上之不同,所以在西方,反对“人类中心主义”有环境保护的积极意义;但在中国,不能把儒家的以“爱人”为核心的思想一并加以反对。最近,白奚教授撰文指出:
    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其本质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但它不是以利益为中心的,而是以道义为中心的,这构成了其与西方传统的人类中心论的重要区别。……这种道义型的人类中心观念……对于当今人类走出生态危机的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21]
    我同意以上见解。儒家的“道义”,其“一以贯之”的就是忠恕之道。此忠恕之道是以“爱人”为核心,但也可延及“爱物”。白居易有《爱鸟》诗云:“谁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此非“恕”乎!
    儒家的忠恕之道以“爱人”为核心,这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有纵横两方面的意义。从横的方面说,只有先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最终处理好人与物的关系。“仁于他物,不仁于人,不得为仁。不仁于他物,独仁于人,犹若为仁。”当然,“犹若为仁”还不是全“仁”,如果充“仁”之全,就是既“仁于人”,又“仁于他物”,此即程颢所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程氏遗书》卷二上)。但如果只(或先)“仁于他物”,而不(或后)“仁于人”,则必“不得为仁”。这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实具有重要的伦理学和实际操作的意义。如果人类的一大部分还处于饥寒、劳苦、衰乏之中,那么保护生态环境(或曰“天人合一”)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就是“大而无当”的空话,或另一部分人的“奢侈品”。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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