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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学与中国传统文化(2)


    二、‍意义已死——传统解释学追求原意的失败
    ‍‍‍‍西方哲学解释学兴起以前,古典解释学奉行着这样的理论,认为解释学的任务是在语言分析和心理转换的统一之中,把解释对象(作品、历史、文化传统等)自身所具有的意义(meaning‍)再现出来,这就是原意说。原意说包含着以下假定:(一)意义存在于作品自身;(二)作品的意义先于理解作品而自在;(三)作品的重要性依时代的变动而变化,但作品自身的意义是固定的、不随时代而异的。原意说貌似合理的假定在很长时期内一直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直到哲学解释学兴起,它才遭到怀疑。
    ‍‍‍‍中国传统解经学,所遵循的一直是类似于原意说的解释任务,即力图揭示圣人蕴含于经典中的原意。在中国,经学是伴随着学派间的斗争和更替而发展起来的,今古文学派之争几乎占据了汉代以来整个中国学术史的发展进程。西汉时代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有优势地位的是今文经学派,今文的目标是经世致用,关心的是如何引经据典为现实政治服务,但是由于经原本是历史文献,史载的经验与现实政治需求不相一致,经师们只好穿凿附会讲“微言大义”,结果产生许多奇谈怪论,解经失去了客观标准,成了信口雌黄。古文经学代今文经学而起,目标是正本清源,让经学回到原典上来,真正奉经书为权威,通过章句训诂之学,追寻原文,恢复经典本来的面目。从汉代到清代历时近两千年,今古文之争此伏彼起,延绵不断,形成了中国学术史上的一个汉宋轮回的怪圈。
    ‍‍‍‍无论是今文经学还是古文经学,注释的目的都是为了把作者寄托在作品中的原意挖掘出来。在千百年来的经典注释活动中,经师们穷经皓首,诚惶诚恐地追求着圣人寄托在经典中的微言大义。他们相信,只有对作品精研深悟,反复品味,才能深入到作者的内心世界,充分体会作者的创作意图,从而揭示经典中蕴藏着的圣人平治天下、教化人民、垂范后世的遗训。
    ‍‍‍‍然而,解释真能究本穷源吗?事实证明,这只是一个永远达不到的美好愿望。今文经学因为过分注重发掘微言大义以求通经致用,以致不得不牵强附会、信口开河。而古文经学以训诂考据为主要内容,致力于古籍的重新阐释和古注的研究整理,在丰富中国语言文化、维护中国经典的严肃性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古文经学过分注重于字词章句的原意考究,最终只能走上咬文嚼字、断章取义的另一条空疏道路。
    ‍‍‍‍为什么追求原意的结果这样不尽人意呢?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理论解答了这个问题。哲学解释学针对古典解释学的三个假定同样可以提出三个假定:(一)作品的意义只出现在作品与解释者的对话中;(二)作品的意义不能离开解释者的理解而独立自在;(三)作品的重要性依时代而改变,作品的意义也因时代而异。可见,作品的意义并不是孤立自在的客观的经验对象,不是僵死的、等待我们去发掘的东西。同古典解释学不同,哲学解释学并不把理解仅仅当作是一种方法,而是认为“理解必须被看成是意义生成的过程的一部分”‍。‍‍因此,意义总是通过理解的“发生”而生成,意义决不是什么固定的东西。
    ‍‍‍‍    如何理解意义是通过理解的发生过程而发生的?首先,在每个解释者那里都存在着一个前理解状态。加达默尔指出,我们的世界“永远也不会是那个混沌初开的世界,而是一个流传给我们的世界”‍。‍‍这个流传给我们的世界就是我们的前理解状态。不可否认,每个人被“抛落”到这个世界上来,不管他愿意不愿意,总是传统先决定我们,是我们存在和理解的基本条件。在我们意识到任何传统存在之前,就已被置于传统之中。我们有不理解传统、与传统决裂的自由,但没有不生活在传统中、不在传统中开出新生活的自由。人生下来之后,就在接受语言、经历社会生活的同时不断地接受历史和传统文化,从而构成了他的前理解。
    ‍‍‍‍而且,我们承认文本的作者有他自己的基于他的历史和社会处境的历史结构,有他不容忽视的历史特殊性,从而肯定文本是特定处境下的产物。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相当注重考据作品的年代和作者的生平,目的就是要追索作者和作品的历史性。但是我们完全没有理由因为肯定作者和文本的历史性,就否定解释者的历史性。解释者所处的不同于文本的特定的历史环境、历史条件、历史地位,必然要影响和制约他对文本的理解,理解无法超脱出历史的处境而达到纯粹的客观性。因此,追求作品的愿意是完全不必要也不可能的,加达默尔嘲笑原意说是去作品和历史中重新发现“已死去的意义”。
    ‍‍‍‍再者,是关于语言的问题。我们现在的传统文化,主要是由语言传下来的传统,更具体地说,是写在书上的经典。因此就出现了作者与作品语言之间的关系问题。鉴于作者使用语言的个人性与语言共性之间的矛盾,作者的创作意图与文本的语言表达之间总是不相吻合的。黑格尔曾说:“语言实质上只表达普遍的东西,但人们所想的却是特殊、个别的东西。因此,不能用语言表达人们所想的东西。”‍‍‍这里提出的语义不足现象与中国历史上关于“言不尽意”的讨论类似。早在我国汉魏之际,言意之辨就为名学家所提出,后发展至王弼的“寄言出意”、“得意忘言”,可见中国古代很早就有关于作者意图与作品语言矛盾关系的讨论。除语义不足之外,还有一个语义过剩的问题。因为语言本身的性质和意义范围,会产生一些作者也不曾料到的言外之意。
    ‍‍‍‍此外,文本建立到后来被阅读,已经有了时间间距,作者和解释者没有相同的语境。文本一旦离开作者的语境,其语言所蕴含的意义就摆脱了语境的限制,重新活跃起来,并且不断从社会历史变化中汲取某些新生意义,扩大理解空间,向任一时代的任一个读者开放,具有无限开放的可能性。而解释者一与作品接触,理解活动一产生,前理解的作用就随即产生了。出于前理解的制约,我们不能要求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读者作出完全相同的理解,甚至同一读者在不同时期、不同心境下做出的理解也会出现差异。由此可见,追求原意的努力是注定要失败的。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学术史上,无论是对经典的注释还是对古籍的注释,又或是对诗词歌赋的注解,几乎每个注者都声称自己是最得作者意蕴的,是圣人的嫡传正统。但是世易时移,没有一部经书能最终保持永恒的权威地位,没有一种解释不是渐渐成为历史陈迹,被新的解释所代替。作者的原意是什么,始终难成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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