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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与古籍考辨


    钱穆是在时代大变局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著名学者,虽然他并不以考据为最终治学目的,但在30年代,他是以擅长考证见称于世的,在20世纪史学考据方面作出过成绩,因而在20世纪实证史学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钱穆一生苦读,既有良好的国学根底,又受过西方新学的熏陶。早年在无锡第三师范、苏州中学任教即开始著述。1930年起,因顾颉刚的举荐开始在燕京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任教,以后又辗转到云南、四川等地。在此期间,他著成不少考据文章,单收入《古史辨》的就有《论十翼非孔子作》(第3册),《孔子年表》及附考、《荀卿考》、《墨子的生卒年代》、《许行为墨子再传弟子考》、《关于老子成书年代之一种考察》、《魏牟考》、《接子考》、《慎到考》(第4册),《刘向歆父子年谱》、《评顾颉刚〈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周官著作时代考〉“论秦祠白帝有三畤”节》(第5册),《先秦诸子系年考辨自序》、《诸子生卒年世先后一览表》、《惠施传略》、《惠施年》、《公孙龙传略》、《公孙龙年表》附跋、《再论〈老子〉成书年代》(第6册),顾颉刚童书业《夏史三论》附录《钱宾四先生来函》、《唐虞禅让说释疑》(第7册),共计22篇。其中,有的选自《先秦诸子系年》,有的选自商务版国学小丛书《惠施公孙龙》。其他刊发于《禹贡》半月刊的《西周戎祸考》、《黄帝故事地望考》等文章也多属此类性质。其古史考辨涉及问题相当广泛,举凡历史、地理、经济、民族、政治等都有反映。总起来看,钱穆的考据主要集中于古史至周秦两汉一段,《刘向歆父子年谱》、《〈周官〉著作时代考》、《先秦诸子系年》是其集中代表。
    (1)《刘向歆父子年谱》对学术界的震动
    《刘向歆父子年谱》是钱穆成名之作,它是针对康有为《新学伪经考》而发的。自戊戌维新以来,今文经学大行于世。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把《新学伪经考》内容概括为以下几点:“一、西汉经学,并无所谓古文者,凡古文皆刘歆伪作。二、秦焚书,并未厄及六经,汉十四博士所传,皆孔门足本,并无残缺。三、孔子时所用字,即秦汉间篆书,即以‘文’论,亦绝无今古之目。四、刘歆欲弥逢其作伪之迹,故校中秘书时,于一切古书多所羼乱。五、刘歆所以作伪经之故,因欲佐莽篡汉,先谋湮乱孔子之微言大义。”[20]康氏所说,目的是想托孔子之教以求变法图强。但此言一出,却从根本上动摇了清学正统派的立脚点,也说明一切古书须重新检查估价,启迪人们从盲目信古中解放出来。直到民国初期,以康有为为代表的今文经学仍高居学界主流,不少高校经学讲坛仍主康说,可见其影响之大。钱穆早年读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就对康氏所主刘歆遍伪群经以助莽篡汉之说“深病其牴牾,欲为疏通证明”[21]。后来写成《刘向歆父子年谱》,发表于1930年6月《燕京学报》第7期上。意欲追根溯源,以匡正“新学伪经”之谬误。由于该文考证细密、证据确凿,所持论断与时贤所论截然相异,因而此文一出,立即引起了当时北方学界的震动。人们将它视作“学术界上大快事”,认为刘歆并未遍伪群经之事实得此文刊布而大白于世。钱穆即因此文发表而知名于学界。原先北平各大学都开设经学史及经学通论课,且都持康说。但此类课程“即在秋后停开,开大学教学史之先例”[22]。
    《刘向歆父子年谱》主要以《汉书·儒林传》的资料为中心,略参当时前后典籍及后代注文,用以史证史的本证方法,列述从汉昭帝元凤二年(前79)刘向生到新莽地皇四年(23年)刘歆、王莽死,计122年间学术发展史实,缕举刘向歆父子和王莽事迹,以及西汉末及新朝间儒林人物行事,错综排比、融会贯通,求得一可信之说,从而下断语一一指明康有为曲解中文、抹煞反正的事实,归结出康说不通处计28条[23],对康有为关于刘歆遍伪群经助莽篡汉的结论提出大胆的怀疑。纵观全书,参照此28条不通之文,不难看出,钱氏是从刘歆伪造经书是否可能和有无必要两个方面来考论问题的。
    从可能性上看,钱穆认为,一方面,刘歆没有作伪的时间。刘向死于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刘歆复领校五经在绥和二年(前7年),争立古文经博士在哀帝建平元年(前6年),此离刘向死不到两年,离刘歆领校五经才数月。若说在刘向死前刘歆已遍伪群经,但经钱氏爬梳从刘向生到死的言论及行事,知作为父亲的刘向并不知晓。钱穆按语说:“歆窥中秘,其父犹在,古人竹简繁重,岂有积年作伪而其父不知之理?”于是刘歆造伪只可能在刘向死后,但此时刘歆领校五经才几个月,刘歆“何得遍伪群经”?“在数月之间,欲伪撰《左氏传》、《毛诗》、《古文尚书》、《逸礼》诸经,固为不可能。”[24]另一方面,从刘歆个人的精力及同时代人的言论上判断,古代的书籍由繁重的竹简制成,以刘歆一人之力难以伪造出群经。若说是众人所为,那么与刘歆同时代的学者,有的还与刘歆共同参加整理五经的工作,为什么没有一人泄露其秘密说刘歆伪造诸经?钱穆于“哀帝建平元年”条下录“歆请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移书让太常博士”,引《刘歆传》、《儒林传》中有关刘歆同时代学林中人物的行事,针对康氏指刘歆伪经的所谓证据论证说:“歆承父典校书不逾一年,无从遍伪诸经……至歆为莽国师,其时扬雄校书天禄阁,必谓歆恣私妄窜,雄何得勿知?然今雄书多言古文,则知雄亦亲见中秘古籍矣。且当莽时,与歆同校书者,有苏竟,其人正士,亦通儒,至光武中兴,出仕于朝,何忌何嫌?歆苟有伪,竟何绝不知?何绝不言?且歆之作伪,为欲欺当时耶?为欲欺后世耶?谓欲欺当时,一手之伪岂能尽掩天下之目,尽惑天下之智?谓欲欺后世耶,莽歆皆未克尽其天年,事业及身而败。汉之中兴,学者生于西汉晚世及是尚存者不少,其仕于朝而显明后世者亦多矣。歆既不能欺其当世,则歆卒之后,骗局且暴露无遗矣。然伪古文诸经转日益见信于学者,则又何说解之?……诸儒之不对,正缘其不诵。师丹谓非毁先帝所立,与公孙禄所谓颠倒五经者,其意皆指朝廷政制,本不谓书乃刘歆所伪。若当时诸儒必谓歆所主古经皆系伪物,则何不一请校验,其事可立决。歆亦自言之,曰‘古文诸经皆今上所考视’,则明非不可验矣。恣意妄窜,伪迹易白。何以其后如杨子云及东汉诸儒,凡校书中秘者,率信古经不疑。”此段考论,层层深入,步步推理,先说刘歆没有造伪的时间,再说与刘歆同时代的学人如扬雄、苏竟等不见其作伪之迹,论证了刘歆不可能一手掩天以欺当时之人。接着,论说歆、莽都没能尽享天年,而生于西汉后期又在东汉朝廷为官的不在少数,若刘歆当时之人畏惧歆莽的权势而不敢揭露,那么在刘歆已经作古的东汉初期,人们当别无顾忌,却仍不见有人暴露其伪迹,此于理难通。然后,举曾参核刘歆“非毁先帝所立”、“颠倒五经”的师丹、公孙禄两人的奏议,从另一方面证说刘歆未曾伪造经书。最后论证当时的经书是可以作真伪检验的,但却没人作过,故只能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刘歆屡云古文旧籍,则古文即旧书也。汉武立五经博士,罢黜百家,正以五经皆前代王官旧书”。即所谓古文经乃当时确已存在的古籍,非刘歆所能伪造。康有为辈“妄以后世今文古文之见说之,故谓刘歆争立古文经欲以篡今文圣统”[25],这无异于以今人之心度古人之腹,显然难以成立。凡此种种,钱氏列举大量的实例进行贯通考证,说明了刘歆造伪是不可能的。从这里我们能清楚的看出钱穆考据古史善于贯通诸说层层推论的特点。
    再看刘歆有没有必要伪造群经以助莽篡汉。钱穆考证,刘歆为古文诸经争立博士时,“时莽已失职,汉廷亦绝无倾覆之象,岂莽之与歆已预定篡汉之谋,乃举歆校书,遍伪群经,以为莽将来谋篡之地耶?”[26]王莽刚刚退职,刘歆没有必要为一个失势的外戚大臣造假献媚。钱氏不厌其烦地举证当时流行着阴阳五行学说,人们喜言阴阳灾异,“汉运将终”的观念久已传播,刘歆凭何能耐逆转风气?如钱穆于“神爵二年九月”下,列“司隶校尉盖宽饶自刭北阙下”,引《汉书·宽饶传》事,下按语说:“元凤三年,眭弘以论禅议诛,宽饶之死,去弘不20年。当时学者敢于依古以违时政之风如此。又深信阴阳五德转移之说,本非效后世报万世帝王一姓之见。莽之篡汉,硕学通儒颂功劝进者多矣,虽亦觊宠竟媚,亦曾一时学风之趋向,不独刘歆一人为然。歆何为不惮劳,必遍伪群经,先篡今文圣统,乃得助莽为逆哉?”[27]又如“建始三年”下,录“十二月朔日食,夜地震,诏举直言极谏之士,谷永以待诏对策。”钱穆下按语,引谷永言,“白气起东方,贱人将兴之表也;黄浊冒京师,王道微绝之应也。”进而说:“盖永此言,亦隐寓汉家运数将终之意。当时据灾异言占应,多持此说,宜乎莽之乘机而起也。下至窦融兴河西,彼中智者犹谓‘自前世博物道术之士,谷子云、夏贺良等,建明汉有再受命之符,言之久矣。’可见当时汉运中衰之说入人之深。”[28]上述两条材料都清楚地说明,阴阳轮换、五行转移、汉运将终的观念早已流行于世间,此中风气绝非某一个人的言论所能改变。刘歆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为王莽篡汉制造“符命”。康氏所论是没有根据的。
    总的来讲,钱穆的《刘向歆父子年谱》针对康有为《新学伪经考》,以本证的考据方法,考证康说是否与史实相符、在逻辑上能否贯通,最后得出了比较令人信服的结论。钱穆“摧陷廓清道咸以降常州学派今文学家散布的某些学术迷雾”,“不但结束了清代经学上的今古文之争,平息了经学家的门户之见,同时也洗清了刘歆伪造《左传》、《毛诗》、《古文尚书》、《逸礼》诸经的不白之冤。自从此书问世以后,古文经学家如章太炎和今文经学家如康有为之间的鸿沟已不复存在,学术界已不再固执今古文谁是谁非的观念。”[29]可见,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在中国学术史上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
    (2)《周官》的作者及其时代
    还需要论及的是,康氏所说刘歆造伪献媚主要是指《周官》一书,因而《周官》一书的时代考订对于纠正康有为谬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年谱》中,钱氏就认为《周官》属晚出之书,刘歆争立诸经时,《周官》并不包括在内。后来是王莽依据《周官》立政,不是刘歆据王莽的意图来伪造《周官》。再者,《周官》的内容如井田、分州、爵位等早见前朝典籍记载,其他如郊祀、天地、改易钱布之类莽朝新政,西汉元、成、哀、平帝以下多已有人言之,刘歆没有必要另造一书使天下人怀疑自己。不仅如此,在《年谱》刊出两年后,钱穆又专著《〈周官〉著作时代考》长文[30],论定《周官》一书既非周公所作,也非刘氏所能伪造,还随处说明个中缘由。该文从祀典、刑法、田制以及《周官》里的封建、军制、外族、丧葬、音乐几方面进行了精细的考证,得出《周官》成于战国晚期,且当在汉代以前的结论。其结论由于建立在严密的逻辑与确凿的材料的基础上,因而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同。如他论证五帝祀的来历,针对《周官》书中有关祭祀“五色之帝”问题,他说:“《诗》《书》只言‘天’‘帝’,而无五帝。五帝乃战国晚起之说,祀五帝其事兴于秦。”然后引《史记·封禅书》证五帝祀乃秦人特创,且秦人亦只祀白青黄赤四帝,还没有黑帝。直至汉高祖入关,始足成五帝。此前本无所谓五帝祀。又考《国语·晋语》虢公所梦、《墨子· 明鬼》秦穆公当昼见神、《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晋太史蔡墨之言“五行之官”,认为诸书所言,已有五行神,而无五方帝。《墨子·贵义》也说“帝以甲乙杀青龙于东方,以丙丁杀赤龙于南方,以庚辛杀白龙于西方,以壬癸杀黑龙于北方。”据此仍见那时先有五行神,而还无五方帝。故只说帝杀青龙赤龙,而不称青帝赤帝。所以钱氏说“既无五帝,决不能有五帝祀,其理甚显”。钱氏再进一步论说:春秋时鲁国曾僭行郊天之礼,然而鲁国当时似乎只是郊祀上帝,并不曾祀五帝,也并非在五帝里祀了任何一帝。鲁国如此,秦国亦然。所以《史记》说“太史公读《秦记》,以为秦杂戌翟之俗,作西畤,用事上帝,僭端见矣。”明白说他是用事上帝,可见秦襄公西畤所祀,也只是当时唯一的上帝。最后,钱氏得出结论:大抵五方色帝之说,起于战国晚世,及秦帝而燕齐之方士奏其说,始皇采用之,遂祀五帝。五帝祀直到秦始皇统一后遂正式采用,“何尝是春秋前所有?又何尝是周公所定?”其他如“五帝分祀”、“帝昊天上帝和五帝的分异”、“郊祀丘祀之异同”、“朝日夕月”、“救日食月食”以及“阴阳男女”等方面,文章都以坚强的历史事实为根据,说明《周官》出战国晚世,在道家思想转成阴阳学派以后,或者尚在吕不韦著书以前。所以《周官》书中并未采及五帝四时分祀之说。及秦帝而齐人奏邹子之徒所为五德终始,《周官》的著者大概亦不及见,故受命帝等等书中亦未有。从全篇文章来看,钱穆站在经今古文壁垒之外,以一个史家的眼光,循治史的基本原则,作客观的考证。特别是他遵人类思维由简而繁、由粗而密的规律,抓住《周官》书中内容所反映的时代特征,旁证以其他相关文献,从而使其立论有理有据。当时疑古派代表人物钱玄同本来坚信康说,但在读了本文后其信心发生动摇。顾颉刚也说《〈周官〉著作时代考》“论秦祠白帝有三畤,首证古无五方帝”[31],说明了钱穆首揭之功。后来在《周公制礼的传说和〈周官〉一书的出现》中,顾颉刚也改变了态度,断定《周礼》出于齐国和别的法家之手,与钱穆所定年世相一致。总之,虽然关于《周官》成书年代的论证仍有反复,但学界普遍接受了成于战国晚期的论断。1991年,金春峰写成《〈周官〉之成书及其反映的文化与时代新考》一书,把钱穆的论断又向前推进一步,认为该书成于秦统一前秦地学者的作品[32]。进一步证明了钱论的学术价值。
    (3)《先秦诸子系年》对古代学术的考证纠谬
    《先秦诸子系年》是钱穆在考据方面的另一代表性成果。作者不少收入《古史辨》的文章就源于此书。是书的撰写,始于1923年,后又加以整理修改,于1935年冬出版。“一篇之成,或历旬月,或经寒暑。少者三四易,多者十余易”[33],可见其用力之勤。自清代以来,考论先秦诸子年世的学者不少。清末章炳麟、梁启超提倡先秦诸子之学,一时成风靡之势。风气所及,影响到胡适在美国写成《先秦名学史》。由于资料的缺乏以及现有材料未得很好利用,使得很多问题无法得到解决,诸如先秦诸子的先后渊源与系统,以及战国史的发展环节等,都仍处于不清楚状态之中。据钱穆看来,前人所作存在三种弊端:“各治一家,未能贯通,一也。详其著显,略其晦沉,二也。依据史籍,不加细勘,三也。”[35]正基于此等缺略,钱穆才专著一书以详加考订,从而大大提高了先秦诸子在年代学上的史料价值。
    《先秦诸子系年》全书包括考辨专文四卷,计160余篇,通表四篇,附表三张。考辨与通表及先秦学术发展阶段一一对应,第一卷考订孔子行谊及孔门相关人物,所谓“相宰之禄,悬为士志,故史之记,流为儒业,则先秦学术之萌茁期也”。第二卷考墨子、子思、子夏、吴起以及老子等,此期“儒墨已分,九流未判,养士之风初开,游谈之习日起,魏文一朝主其枢纽,此先秦学术之酝酿期也”。第三卷考晋、楚、魏、齐列国诸子,此时诸子“风发云涌,得时而驾,乃先秦学术之磅礴期也”。第四卷考春申、平原二君和荀子、韩非、吕不韦,是“先秦学术的归宿期”。简而言之,该书在以下三方面有重要价值,从中我们可见作者考据成绩之一斑。
    其一,运用所能见到的材料,对先秦诸子年世作纵横贯通的考论。钱穆认为,前人治诸子“各治一家,未能贯通”,正因为如此,“治墨者不能通于孟,治孟者不能通于荀,自为起迄,差若可据,比而观之,乖戾自见”。而钱氏则上自孔子下至吕不韦,排比联络各家,一以贯之,“以诸子之年证成一子”,对先秦诸子的生平事迹、学术渊源、各家思想流变轨迹详细加以考订,资料翔实,持论有据。先秦古籍流传下来的不多,以《史记》最为详备。然而《史记》记载多有缺略,其中尤以缺略诸子为甚。在如此条件下,何以考订诸子年世?钱穆举树木之年轮和地层之化石作比喻,认为就现有的材料中“有可以得其生卒之年寿者,有可以推其交游出处之情节者”,因而“片言只字,冥心眇虑,曲证旁推,即地层之化石也,即树木之年轮也”。只要达到“四达而无牾,一贯而可通”,就可以达到目的。这种曲证旁推、纵横通贯的逻辑考据方法贯穿于《先秦诸子系年》一书始终。钱穆认为,要考定诸子的年世,必须得助于辑佚与辨伪二法,三者“相待以成”,不可偏废。辑佚之法在考定诸子年世行谊中大有用武之地,从《史记》来看,只有孔子有世家,孔门弟子及老、庄、申、韩、孙、武、孟、荀诸子有列传,其余诸子则阙。有的如许行、陈仲、惠施、魏牟等连名字都没有。“然而其旁见于他书者,虽片鳞一爪,可以推寻而得其大体者至多也。”诸子之书多托古以言事,且多寓言,因而前代史家大多不信。但是诸子“述当世之事,记近古之变,目所睹,身所历,无意于托古,无取于寓言。率口而出,随心而道,片言只语,转多可珍”。正是运用这种参五错综“以诸子之书还考诸子之事”的方法,钱穆钩稽出战国时期向来比较隐晦的史实,如魏文诸贤,稷下学士的名姓生平、师友渊源、学术流变等情况。诸子所载,多有误伪,伪迹不辨则不足以考年代。钱穆认为:有关诸子材料出伪的情况涉及人、世、年、事、地、书、说等,而且这几种因素是相互关联的,所谓“凡伪其人者,必伪其事焉,伪其时焉,伪其书焉,伪其说焉”,如此方能掩盖其人作伪之迹。这是钱穆关于辨伪方面的贯通认识。同时,诸子辑佚、辨伪之功得以成立还必须靠年代考据之准确,三者相辅相成。例如:钱穆认为,“夫必《易系》决非孔子作,而后孔子无系《易》之年之辨可定。夫必孔子无系《易》之年,而后无商瞿传《易》之人之辨可定。夫必无商瞿传《易》之人,而后孔门无六经传统之说之辨可定。”一旦确证了孔子无系《易》之年,则商瞿梁鳣年长无子之逸记可以灭,《系辞》《十传》之为伪书可以定。因此三者相互配合,最为考辨之良法。钱穆在全书中运用贯通之法打破了过去学者治学中局限于某一流派的门户之见,使他能够取得超过前人的成绩。
    其二,破除陈说,融会以求,钩稽发覆,清理出有关魏文诸贤、稷下学士的史实。正如钱穆所说:“若魏文之诸贤,稷下之学士,一时风会之所聚与夫隐沦假托,其名姓在若存若亡之间者,无不为之辑逸证坠,辨伪发覆。参伍错综,曲畅旁达,而后其生平出处师友渊源学术流辨之迹,无不粲然条贯,秩然就绪。”[36]《先秦诸子系年》全书以卷二卷三两卷的篇幅考论魏文和稷下时期的学术。作为先秦学术发展之枢纽的魏文王时期,全书考订了从墨子到老子共41个问题。这些问题,在《史记》中最为疏略,而且有很多错误。钱穆对此41个问题一一作了精细的考订,补上了不少《史记》中阙略的内容,也纠正了《史记》记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虽然由于资料所限,不可能详备所有,但借此工作,人们对自周敬王四十二年到周烈王五年计一百零八年中诸子学术的发展初步有了一个系统的认识。对作为先秦学术繁荣期的稷下诸子等,全书在第三卷以五十四考的篇幅进行反映。书中详人所略,略人所详,其对稷下学宫兴衰的考订尤有贡献。在这篇文字中,钱氏首先录《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集解引刘向《别录》“齐有稷门,城门也。谈说之士,期会于稷下也”一语,下引《太平寰宇记·益都下》另引《别录》证说齐稷下之学的存在,及稷门之具体地点——城西门。而《史记索引》解释稷下得名或因城门“侧系水”,或因立馆于“稷山”下而得名。《系年》据鲁也有稷门作旁证,又引《左传定公八年》记定公与阳氏“战于棘下”,证明“棘下”即是“稷下”。其真正得名源于“社祭”西门,“谈说之士,期会于此门附近,故称稷下”,从而纠正了《史记》索引的失误。然后《系年》引徐干《中论·亡国篇》证“稷下始于田午”,引《新序》证“威王时已有稷下先生之称”,引《史记·田齐世家》证“至宣王时而稷下大兴”,引《盐铁论》证“稷下先生散于湣王之末世”,引《史记·孟荀列传》证“至襄王时而稷下复兴”以至王建之世“其制尤存”。接着,《系年》又引《新序》、《史记·田齐世家》、《史记·孟荀列传》、刘向《荀子目录》论证了稷下的学风、行谊、组织、生活以及事业。如此,人们对原来隐晦不显的稷下学宫,从学派得名,到学术的兴衰发展,再到稷下诸子的学术生活都有了一个清晰的了解,显示出钱氏该书不可忽视的重要价值。
    其三,以《竹书纪年》、诸子之书补证《史记》的矛盾疏脱。钱氏著《先秦诸子系年》首先必须参考司马迁《史记·六国年表》,而《六国年表》的主要依据是秦焚书以后留下的《秦记》。《秦记》本来极简略,加上秦孝公以前极少与东方各诸侯国交往,中原诸侯大多以夷狄视之,因而其时《秦记》记载诸侯史实尤其疏忽。《六国年表》所反映的自秦孝公以前诸侯史实最疏漏不具,其原因就在于此。所幸晋太康年间从魏冢中发现了记载战国时期魏国历史的《竹书纪年》,唐司马贞撰《史记索隐》,即对《纪年》有所引用。但由于《纪年》原书早已逸于两宋之际,今本为后人嵬辑,且多经改篡,因而面目全非;再者其书言三代事,如益为启诛、太甲杀伊尹之类,多与相传儒家旧说违异,被儒者斥为荒诞;第三因为其书记春秋时事多仿往例而为之,与身为国史承告据实而书的体例不同。所以《纪年》的史料价值历来受到怀疑。自清以来学者治其书者不下十数家,最后到海宁王国维出,以嘉定朱右曾书为底本,著成《古本竹书纪年辑校》,又为《今本竹书纪年疏证》,最终使《竹书纪年》的价值得以确认。
    钱穆对《竹书纪年》作进一步的考证、阐发,证明《纪年》所载秦孝公以前东方各国史事有远胜于《史记》的价值。《史记》记载的阙误,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钱穆把《竹书纪年》《史记》本文及诸家索引注文融为一体作贯通的考证,从不同层面进行了反映。
    首先,是《史记》本文的疏误。钱穆以类相从,以例说之,总结了十个方面的类例,即:误以一王改元之年为后王之元年;有一王两谥而误分为两人;有一君之年误移至他君之上;有一君之事移至他君之上;有误一君之年而未误其并世之时者;有其事本不误,以误于彼而遂若其误于此者;有似又据而实无据者;有史自有据而轻率致误之例;有史本无据而勉强为说以致误者;有史公博采,所据异本,未能论定以归一是从而自造矛盾者。此外还有史本非误,由后人误读妄说及率改妄窜致误的。
    其次,是《史记索引》诸家所引《纪年》正文多误。由于读史之人爱其文,往往疏忽其事,致使史虽多误而莫辨,甚至有传抄失真而致误者的。在这里,钱穆列举了不下九条材料来作论证,内容涉及:因文字形近致误,如“魏文侯初立在晋敬公六年,而《晋世家索隐》引《纪年》误为十八年,十八实六字之伪”;文字脱落致误,如“齐宣公四十五年田庄子卒,而《田齐世家索隐》引《纪年》误为十五年,脱一四字;文字增衍致误,如《秦本纪集解》引徐广“汲冢《纪年》云:魏哀王二十四年,改宜阳曰河雍,改向曰高平。”钱穆考《纪年》有“今王二十年”,今王即哀王,“乌得有哀王之二十四年?按之《赵世家》徐广所引,知系四年之误”。此“四”字即衍文;文字颠倒而误,如《周本纪集解》语“裴骃按汲冢《纪年》,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钱穆通过考证,知“五十七”当是“七十五”之误。其他窜易妄改之处不少,还有因不明《史记索隐》引《纪年》的成例而之误的,形成《史记》疏误的第二类别。
    第三,是《史记》诸家注文的疏误。《系年》说《史记》注文计秦自立国到二世灭亡的年世多有歧异,梁玉绳《史记志疑》认为之所以各注本所计年世不同,原因在于“篆隶递变,简素屡更,传写乖伪”。钱穆则认为原因不仅如此,其中所用以计年的方式不一也会形成差异,如是否以“逾年改元”作为计年的原则就是其中之一。在关于“逾年改元”这个原则问题的认识上,钱穆以秦献公夺得政权为例作了进一步的分析说明。他说:“不逾年而改元,古人自有其事。然大率前君被杀,后君以篡逆得国,不自居于承前君之统绪,则往往即以前君见杀之年,改称篡立者之元年,不复逾年而改元。”这种情况在春秋时尚不多见,在战国则屡屡有之。如秦献公就是靠杀前君出子及其母而夺得政权,所以他“未逾年而改元”。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后来注家往往未能发明其本质,加上几多传抄之误,致使古籍纷乱不可清理。钱穆带有规律性的结论,无疑对后世诸生近一步开展研究具有莫大的启发,其价值不容低估。
    上述内容,不过仅就钱穆主要代表作而言,远不是对钱穆全部考据成果的总结。但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已可看出钱氏考据成就及其方法的大端。虽然钱氏的许多考据带有过分的理证倾向,使得所考订者并不一定都能作为定论,有的甚至经地下发掘材料所纠正,如关于《老子》成书及孙武孙膑为一人等等论断之类。但钱穆的考据学仞当在20世纪的新考据学领域中占据一席之地,其中诸多经验值得后人多多借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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