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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中的儒教问题:起源、现状与趋向(2)


    最早以西方宗教型态为参照对儒家学说之宗教身份进行评估考察的是意大利人利玛窦。这位耶稣会士的结论是:春秋以前的儒学是宗教,两汉以后的儒学不是宗教。[10]
    春秋以前儒学是宗教的理由:1)“从他们历史一开始,书面上就记载着他们所承认和崇拜的第一位最高的天神。……古代中国人把天地看成有生灵的东西,并把他们共同的灵魂当做一位最高的神来崇拜。”2)儒学也讲上天给坏人的惩罚和给好人的赏报。3)对灵魂不朽,似乎没有什么怀疑。汉以后儒学不是宗教的理由:1)由于人性的腐朽,可怜的中国人逐渐丧失了原始的明理之光,信奉古儒教的文人或者走向了无神论,或者陷入了偶像崇拜(指佞佛)。2)有些文人认为人在死后灵魂完全消失,不相信来世有天堂和地狱。3)没有神职人员,没有正式经文,祭祀上帝只是皇帝的特权。4)不论是公众还是个别人,都没有做祷告、唱赞美诗表示他们对最高之神的敬意。5)真正的哲学家不提创世说。
    对于祭祖和祭孔的传统,他有十分冷静的分析:祭祖是中国人用来维系孝道这一伦理原则的习俗;从基督教立场看,它不是所谓偶像崇拜,不属非排斥不可的异教教仪。祭孔是为感谢孔子为文化做出的贡献,使读书人能以此获取功名,“并不念什么祈祷文”,就像祭祖一样。论者发现,“利玛窦这个天主教神学家对中国礼仪的解释,竟与荀子这个无神论者具有很多相似之处。”[11] 
    后
    来,来自较为保守的多明我会方济各会的传教士反对利氏的理解。耶稣会为了证实自己对中国文化的见解,曾征询信教士大夫的看法,福建和浙江的士大夫如福清李良爵著《〈辩祭〉参评》,漳州严谟作《辩祭》、《考疑》,将乐邱晟著《致诸位神父》,建瓯夏相公著《回方老爷书》、《祭礼泡制》、《礼仪答问》,杭州张星曜作《祀典说》等参加了讨论。他们依据四书五经、《白虎通》、《周礼》等,对儒家祭孔作了全面研究和阐发,并与西方基督教神学进行比较。
    关于祭天地,攻击者说中国人在“祭天地”的时候,是想通过祭祀,请到天地自然间的神灵下凡,来帮助解决祭祀者的各种困难。张星曜认为中国被儒家承认的祭祀活动,是一种高尚的学说,有理论体系,是在民间信仰基础上加以升华、提炼而成的官方仪式,并不那么迷信,主要强调的是“报答”之情,而不是“恐惧”和“企求”,并引证了许多古代文献以说明这一问题。
    关于祭祖的问题争论最多,攻击者认为中国人祭祖行为是迷信,是求福。严谟辩护说:“礼祭祖宗止是思念死者之意,非有求福也。”他认为:中国人在先人的牌位前烧香磕头,敬献牲、酒、瓜果,都是为了纪念,并不是希望祖先的灵魂从牌位上下来保佑他们,这都是内心追思故人的情感宣泄。用现代哲学术语来说,如果祭祖是在“求福”,那就是祭祀者信仰超自然的神明,便是宗教;反之,那就是本人内心情感的流露,就是伦理。他从历代的经典和疏文中,摘录了有关章句加以辨析,然后证明中国人祭祖并没有什么“求福”之意。祭祀中不向祖宗“求福”,自然也就很难说祭祀本身是一种宗教行为。[12]
    夸张点或许可以把礼仪之争引申为政治权力或文化价值的冲突。究其实则不过是罗马教廷对其教义原则正常的维护和贯彻,因为论战的焦点集中在对儒家文化中敬天、法祖和祭孔诸活动是否具有宗教(异教)属性上。在对儒学抱持同情的理解的传教士和既皈依天主又坚持儒家理念的中国士大夫笔下,共同的结论是“儒教不是一个正式的宗教,只是一个学派,是为了齐家治国而设立的。”因此,传教士可以接受儒教与天主教并立,士大夫可以属于这种学派,又成为基督教徒。论者在对这一段所谓礼仪之争进行考察后评论道:“儒教非教说更深刻地把握了儒教的本质,而儒教是教说则是形式化的以偏概全。”[13]
    诚然,我们可以对这两个群体的身份提出质疑(不少论者因利氏“多取经于教义和儒学的沟通”的传道策略而否定其相关论述的客观性),[14]但他们的言说在当时获得了许多“他者”的认同和首肯。[15]今天,我们只要对自己的生活经验稍作反思亦不难做出自己的判断。因为在当代,这样的事情也仍然在持续发生,而对文化事件之意义属性的判断,原本就离不开人之体验的。[16] 
    如果说利玛窦等人并非特别适合进行意义分析的对象,那么下面考察的康有为及其孔教运动则实属难能可贵的经典个案。从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儒学之层次复杂面相多维,以及其与基督教的交叉与区别,尤其可以看到作为我们这个“被动卷入”世界史进程之民族的文化系统,儒学实现自我调整和更新,在新条件下承担社会文化功能的可能性、必要性与艰难程度。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