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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性恶论”重析——从情的角度(3)


    其实,荀子思虑的焦点不在于“欲”,而在于“心”:“故欲过之而动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欲不及而动过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则欲虽寡,奚止于乱,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亡于心之所欲。”(《荀子·正名》)欲之多寡并无大碍,关键在于心之中理与否。 
    由“心” 树立人之主体性,这就意味着此心时时警惺,由此逆“情”而化。但节制、安顿性之欲,只是消极性地克恶积善,如若积极地逆“情”而化,还需知“道”,知“道”后在“道”的指示下才能主动地逆“情”而化。“道”是先秦诸子思想之核心,理想之征象,以“道”构宇宙之秩,安社会之序,规人之性,荀子也莫例外。“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共。”(《荀子·正名》)于一般民众,虽不可与之共谋国是,但却要以“道”统之,导之。所以逆“情”而化以趋善的问题就转化为知“道”问题。而在荀子知性化的思想体系中,“道”是判是非,别善恶的标准,“兼陈万物而中县衡……何谓衡?曰:道。”(《荀子·解蔽》)故只有知“道”才能判是非,别善恶,从而主动地逆“情”而化,优入圣域。《荀子·正名》这样阐述“心”与“道”的关系:“心也者,道之工宰也。”这就是说,“心”主宰着“道”,因此,知“道”必由“心”,只有“心”才能知“道”。《荀子·解蔽》更是明晰地这样表达:“人何以知道,曰心。”“心”知“道”乃每人所本具之能力:“涂之人可以为禹,曷谓也?曰: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仁义法正也。然则仁义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荀子·性恶篇》)仁义法正是可知可能之理,而每人又具“知仁义法正之质”,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故每人当能知“道”,优入圣域。但“心”知“道”不是无待的,其前提是“虚壹而静”。“心”本应知“道”,而在通常的状态下,“心”不能知“道”,其因在于“蔽”。“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荀子·解蔽》)只有解蔽,处于“大清明”的境地,“心”才能知“道”。知“道”不是目的本身,知“道”的意义在于可“道”——认可、认同于“道”。“夫人何以知?曰:心知道然后可道,可道然后能守道以禁非道。”(《荀子·解蔽》)知“道”才能可“道”,可“道”后,众生则自觉守约于“道”,而不会趋于邪道。也许此句对知“道”、可“道”功能作出了最好的回答:“心不知道,则不可道而可非道,人孰欲得恣而守其所不可以禁其所可?”(《荀子·解蔽》)在人心本然的状态下,众生皆愿固守自己所赞同的事情,而不愿意固守自己所不赞同的事情。于此,众生就不是被动地,而是主动地避恶趋善,优入圣域。 
    殊途同归,荀子与孟子一般,也欲趋善避恶,但趋善避恶的路径迥然有别。孟子诉诸善端、内省,走“求放心”的路子。而荀子走知性的道路,强调操存此“心”,自我砥砺,自我积习,由此改造人的本性,变化人的气质,从而逆“情”而化,趋于圣域。 (作者:马寄)
    注释: 
    ① 韦政通先生已留意从本能过渡到纵欲,影响这一过程不再是性,但其未能注目于情,于是主观地猜测为反理的文明。(见中国思想史上(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220)荀子倡“化性起伪”、“隆礼重法”,未见其将“伪”、“礼”再加以区分为合理、未合理。石洪波先生已留心于“情”及“情”与“性恶”之关系,惜其未能准确地把握“情”之内涵,故荀子“性恶”之真谛还是揭而未示,彰而未显。(见管子学刊,2006,2石洪波:论荀子的性情论) 
    ②“化性起伪”对治“性恶论”,逆“情”而化对治“情恶论”,此不可不别。笔者另文会阐述。 
    参考文献: 
    [1]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上(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2] 韦政通:中国思想史上(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 
    [3] 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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