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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韩非子的“法治”制度思想(2)


    细而申之,“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难三》)又言:“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此士人之所执也。”(《定法》)“贤人而面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二不足慕也。夫弩弱而矢高者,激于风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于众也。尧教于隶属,而民不听;至于南面而王天下,令则行,禁则止。由此观之,贤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诎贤者也。”(《势难》)“凡明主之治国也,任其势。”(《难三》)“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威势者,人主之筋力也。”(《人主》)“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权势者不可以借人,上失其一,臣以为百。”(《内储说下》)“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八经》)“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奸劫弑臣》)韩非以为“法”、“术”、“势”三者“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三者并用,则国无不治矣。他还强调治国安民必须“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公然反对孔孟所云:“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冯友兰先生在其《中国哲学史》中云:“或谓儒家在政治上主张尊君抑臣,故为专制皇帝所喜;然于专制皇帝最方便之说,为法家非儒家。”此言不谬也。韩非系统地整合了法、术、势,“抱法处势任术”,提倡“君尊臣卑”,“权者,君主所独裁也”;以绝对君权潜御臣民,“独断独揽”。“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人主无过举”等等;如此这般的政治专制乃是导致古代中国社会的超稳定结构运行的原因之一。绝对服从专制,盲目服从权威;造就了中华民族中的奴性一面,韩非岂非功德无量?
    二.经济统制:
    若问吾国“统制经济”(command economy)有否成功案例?有之,则自秦始。战国后期,七国争雄,战火弥漫,此消彼长。如何得以在此群雄逐鹿中胜出而“问鼎中原”,各家学派提出了各自的政治经济主张。儒家主张“德治”、“仁政”,以富民为先;墨家主张“兼相爱,交互利”,尚贤节用;道家主张小国寡民,无为寡欲;而纵横家则主张以外交和军事手段“合纵”或“连横”。于此等等,韩非均不以为然。他称纵横之说是一派“虚言,非所以成事也。”(《忠孝》)而儒者则是“五蠹”之首。“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得焉?”是“不务本作而好末事。”(《八说》)韩非认为,国家的盛衰兴亡取决于自己独立的综合国力,而绝非依赖与别国的结盟,更不能空谈仁义道德。“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知谋,当今争于气力。”“仁义用于古不用于今。”(《五蠹》)“力多则人朝,力寡则朝于人,故明君务力。”(《显学》) 
    韩非主张启动国家所独具的“暴力潜能”,以法治为制度刚性;实施富国弱民,兴公灭私策略。“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善也,境内不计数;用人不得而非也,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显学》)而富国之要务在于国家要有效地控制物力(粮食)和人力(兵员),“利之所在,民归之。”(《外储说左上》)“致其所欲”,“莫不出其死力”。(《制分》)就“富国弱民”而言,韩非提出:“虽民足,何可以为治也?”(《六反》)他在主张“使民以力得富”的同时,却论证了国富必须先于并重于民富,因为人民“财用足则隳于用力”(《六反》)“磐石千里,不可谓富;象人百万,不可谓强。石非不大,数非不众也。而不可谓富强者,磐不生粟,象人不可使距敌也。”(《显学》)他还称:“审公私之分,审利害之地,奸无所乘。”“匹夫有私便,人主有公利。不劳而养足,不仕而名显,此私便也。息文学而明法度,塞私便而一功劳,此公利也。”(《八经》)进而言之,“人主悦贤能之行,而忘兵弱地荒之祸,则私行立而公利灭矣。”“故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五蠹》)由此可见,此“公利”之获取即是提升综合国力的前提条件,而国家对经济的强制性干预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韩非具有强烈的农本思想色彩,“仓廩之所以实者,耕农之本务也。”(《诡使》)由于立足于“富国以农”,实施以农为本的单一经济模式,他因而提出了“农本工商末”,“重本抑末”的观点。在一个农耕社会里,强调农业作为支柱产业,强化君权专制,力求国家的财富收益最大化,并能较为有效地降低制度的执行成本;因此,这也适合于“经济统制”的管理模式,有其相对的历史合理性。他推崇国家干预经济,国家可以充分利用其暴力职能使民“利出一孔”,(《饬令》)驱民于耕战,臣民之富贵只能从农战中获得;不然的话,“耕战之士困,末作之民利。”(《亡徵》)国家绝对不能容忍“利出二孔”和“利出十孔”。(《饬令》)他甚至将政治凌驾于经济之上,从而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统制经济”理论。自韩非后,“统制经济”思想成了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主流思想,而“经济统制”呈刚性态势,几乎成了固定模式和基本国策。
    若欲追溯吾国“统制经济”之渊源及其演变轨迹,则吾人当可断言:商鞅之“霸道”发轫在前,以“与诸侯争权”;韩非之“帝道”集成于后,“畜王资,……超五帝,侔三王。”(《五蠹》)正是由此及彼之“霸道”与“帝道”使得秦国由弱转强,进而完成了中华帝国之伟业;其中,“经济统制”功不可没。这种经济模式也为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史提供了一个成功案例:一国崛起,如何崛起?
    然而,诚如“诺斯悖论”所言,国家存在既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同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参见《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革》)后来泱泱大国之江河日下,一蹶不振;乃至落后挨打,国门轰开;似乎无不与此“统制经济”相关。或谓“统制经济”相对于“领主经济”而言,确有其后发优势,而其缺乏弹性,模式单一;较之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却是劣势显然了。经济之竞争乃是制度之竞争,经济之落后乃是制度之落后;“制度是第一生产力”。此非秦之谓乎?(作者:叶行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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