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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哲学中主体修养学说的认识论意义(4)

一、关于“虚” 
    荀子说:“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志也者,藏也。然而有所谓虚,不以所已藏害所将受,谓之虚。”(同上)“志”是记忆的意思。这是说,人生下来就会有认识,有认识就会有记忆,记忆就是藏。然而有所谓的虚,即不以已有的认识去妨碍将要接受的认识,这就叫做“虚”。这是从《管子·心术》中所讲的“虚者,无藏也”的意思发展而来的。但是,两者有着很大的不同。《管子·心术》中所讲的“虚”、“无藏”,带有否定或取消记忆的意思,即所谓“物至则应,物过则舍(舍)矣。”而荀子则是在肯定或保持记忆的前题下来讲“虚”的,所以只要求“不以所已藏害所将受”。显而易见,荀子所讲的“虚”,克服了《管子·心术》中对待已有认识的消极态度,更切合人们认识过程中处理已有认识和将接受的认识之间的实际。事实上,正如荀子所讲的,有认识就一定有记忆,也就是说,人在一个新的认识之前,总已有各种各样的先入之见存于“心”中,这些先入之见往往又会集合为一种主观成见,对此如果没有自觉的话,就会妨碍或干扰将要接受的认识。完全“无藏”的“虚”不仅是消极的,而且也是不现实的。但是,“不以所已藏害所将受”的“虚”,不仅是必要的,而且通过自觉的主体修养是可以达到的。 
    荀子反对“纵欲”,但也反对“去欲”、“寡欲”,而是主张“节欲”、“导欲”和“养欲”,因此对于《管子·心术》中提到的“虚”的另一层意思,即“虚其欲”方面,他一点也没有提起。 
    不过,如何认为和对待“欲”的问题,确实也是主体修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孟子就强调说:“养心莫善于寡欲。”(《孟子·尽心下》)道家学派也主张寡欲,甚至于无欲,他们认为,欲对于认识主体的影响极大。如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十二章》)庄子也说过这样的话:“其嗜欲深者,其天机浅。”(《庄子·大宗师))这里“天机”指生来就具有的认识能力,“浅”是肤浅、低下的意思。这也就是说,嗜欲过多的人,他的天赋认识能力必然低下。所以道家竭力鼓吹“见素抱仆,少私寡欲”(《老子·十九章》),“致虚极,守静笃”(《老子·十六章》),以至于“同乎无欲”(《庄子·马蹄》)。 
    北宋理学创始者之一的周敦颐则明确认为,无欲是主体修养的最重要的准则。如他说:“于谓养心不止于寡焉而存耳,盖其焉以至于无。”(《养心亭说》)又说:“‘圣可学乎?曰:可。曰:有要乎?曰:有。请闻焉。曰:一为要。一者无欲也。无欲则静虚动直。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明通公溥,庶矣乎!”(《通书》)宋明理学家严于“天理”、“人欲”之辨,一般都认为欲有蔽知的危害。如程颢说:“人心莫不有知,惟蔽於人欲。”(《程氏遗书》卷十一)朱熹也认为,人的天赋灵明之所以昏昧,完全是被“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大学章句》)因此,程颐说:“养心莫善於寡欲,不欲则不惑。”(《程氏遗书》卷十五)朱熹更说:“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朱子语类)卷十三)心学的集大成者王守仁同样认为:“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传习录)下),并要求人们“静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动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传习录)上)道家老庄的“无欲”说,是与他们否定人类认识活动的“弃智”、‘无知”等理论联系在一起的,其消极性和偏面性是一目了然的。宋明理学家们则是过分夸大了人欲的负面作用,过分强调遏制人欲对去蔽的作用,以至要“革尽人欲”,表现为一种禁欲主义的倾向。而其后,戴震在批判宋明理学的禁欲主义时,则连同欲有蔽知的一面也给否定了。他认为,欲的毛病只是带来私,而与蔽无关⑧。 
    其实,人的各种感情欲望是会对人的认识活动产生影响的,但这种影响绝不是单方面的,更不是只有负面的影响。在某种情况下,情欲会杷人的认识引向偏面的歧途;而在另一种情况下,情欲却可能正是求知解蔽动力。“纵欲”对认识活动定然无益,“无欲”对认识活动也未必有益。人们当善解“虚其欲”句,会得其意可矣。 
    二、关于“壹” 
    荀子说:“心生而有知,知而有异,异也者,同时兼知之。同时兼知之,两也。然而有所谓一,不以夫一害此一,谓之壹。”(《荀子·解蔽》)这句话的大意是说,人的认识活动不可能是单一的,必定会同时遇到多种事物,进行多方面的认识活动(“异”、“兼知”),而这就会造成认识活动中注意力的分散(“两”)。然而有所谓的一,即不要让那个认识去妨碍这个认识,这就叫做“壹”。可见,荀子讲的“壹”,是指认识活动中集中注意力,专心一志的问题,荀子关于“壹”的论述,比之于《管子·心术》中所讲的“一”要丰富、深刻得多了。一则,他是在肯定“知而有异”和知可能“同时兼知之”的前题下来谈如何做到专一的。再则,他把“壹”与“虚”的界限划得十分清楚。“虚”是处理已有的认识与将要接受的认识之间关系的方法,而“壹”则是处理同一时中不同认识活动之间关系的方法。又,在荀子那里,“壹”一方面是讲“专心”,如说:“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再一方面则是讲“恒心”,如说:“锲而舍之,朽木不折;吃而不舍,金石可镂。”(《劝学》)他列举了一批传说中有特别成就的人物,指出他们的成功都是在于能“壹”,即既能“专心”又有“恒心”⑨。所以,他的结论十分明确:“自古及今,未尝有两而能精老也。”(《解蔽》)专心一志对于认识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要获得认识,要深化认识,要扩大认识,都是离不开专心一志的。但是,要做到专心一志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除了荀子特别提出“壹”来讲以外,历代思想家也不厌其烦地反覆强调专心一志的必要和重要。孟子关于奕秋诲徒的故事,是人们十分熟悉的比较专心一志与否,以及其不同结果的有名典故⑩。现存《刘子新论》一书中有《专学》一篇,更以围棋国手奕秋和算学专家隶首为例说明,即使像这样的名家高手,如果在下棋或计算时心神分散,而人们若在此时去问他们应当如何下子,如何算数,那他们就会连最起码的棋道和算法都回答不上来。所以,作者强调说,学者只有“精勤专心”,才有可能“入於神”(11)。 
    宋明理学家们也十分重视专心一志在认识活动中的意义,并把专一的养成,当作一项重要的道德修养内容来对待。朱熹说:“为学须是专一。吾儒惟专一于道理,则自有得。”“既知道自家息在不专一,何不便专一去。”(《朱子语类》卷八)程朱理学在讲主体修养时特别强调“敬”这个项目,而“敬”的主要内容,则正是“专一”的意思。朱熹晚年的高足陈淳,在他所著的《四书性理字义》(通称《北溪字义》一书中,对于程朱理学所讲“敬”的内涵,有一全面综合的叙述,简明扼要,深得主旨。今摘录其中主要段落,以见一斑。如说:“程子谓,‘主一之谓敬,无适之谓一。’文公(朱熹)合而言之,曰‘主一无适之谓敬’,尤分晓。”“主一只是心主这个事,更不别把个事来参插。若做一件事,又插第二件事,又参第三件事,便不是主一,便是不敬。”“无事时,心常在这里,不走作,固是主一。有事时,心应这事,更不将第二第三事来插,也是主一。”“无适者,心常在这里,不走东,不走西,不之南,不之北。”总之,“程子就人心做工夫处,特注意此字。盖以此道理贯动静,彻表里,一终始,本无界限。”“格物致知也须敬,诚意正心修身也须敬,齐家治国平天下也须敬。敬者,一心之主宰,万事之根本。”这里对“敬”的作用和地位的无限夸大,是十分幼稚和荒谬的。但是,他们指出在求知行事中必须保持精神思想的“主一无适”,则还是有其合理性的,也是值得我们在认识主体的修养中加以提倡的。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