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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术数对中国古代哲学的影响(2)

二、 众所周知,中国哲学有别于西方哲学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天人合一思想。天人合一有两个意思,一是天与人本为一体,人是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人间的道德来源于天,来源于自然规律。中国封建社会道德的核心是三纲五常,如何能证明三纲五常本为天理,并为人性本身所具有的呢?这是长期以来中国哲学的主要任务,而且也是最难证明的。 
    对天人合一的证明可以分为“理性的证明”和“心性的证明”两种方法。前者走的是以对外界事物的认识来达到对“天理”的认识,由对天理的认识再达到对人心的认识,即《大学》所谓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心性的证明,是通过对人心(主要是自己的本心)的认识来达到对外界事物的认识,进而达到对天理的认识,即孟子所谓的“尽心知性知天”。两者相比,后者往往需要某种特定的修性行为(如静坐、绝虑),带有很强的个人主观、直觉的色彩,其体验也具有不确定性,往往堕入神秘主义。相比之下,理性的证明却有其一定的优势。以“格物”来达到对“天理”的认识,它的基础是经验的,过程是理性的。相比于心性的证明,它是一种 “公共语言”,既可以由自己进行,也可以由他人进行。
    术数就是这个证明方法的主要工具之一。如果说,西方的天人对立的分离工具是理性,那么,中国哲学的天人合一的主要沟通工具就是术数。
    那么,术数又是如何达到对天人关系的这种认识的呢?它是通过把自然界某些类似人类社会礼法、道德的现象加以集中、整理、放大,来达到“人事与天理合一”的。 
    我们知道,道德礼法是人类社会关系的产物,首先是生产关系的产物,与自然界并没有什么关系。但自然界(尤其是生物界)也确实存在阳刚阴柔、阳动阴静的现象。如阳类的事物往往具有活跃、好动、向上的性质,阴类的事物则往往具有安静、向下、保守的性质。科学研究也发现,自然界和人体的物质组成与变化,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情绪与性格,进而影响人的道德水平。例如人体酸碱度的变化等,都会影响人的行为与情绪。在现代心理治疗中,常常通过服用药物来改变人的精神状态(如抗抑郁)即是一例。中国古代科学在这方面已经有一定的认识,如《黄帝内经》就认识到自然物质会影响人的精神状态,说:“东方生风,风生木…… 在志为怒。南方生热,热生火……在志为喜。中央生湿,湿生土……在志为思。西方生燥,燥生金……在志为忧。北方生寒,寒生水……在志为恐。”又把五行与人的性格相联系,说:“木形之人,比于上角,似于苍帝,其为人……有才、劳心、少力、多忧、劳于事……火形之人,比于上徵,似于赤帝,其为人……有气、轻财、少信、多虑、见事明。”术数正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把自然界不同事物的性质等同于人类社会的高低贵贱等级,把自然界对人的精神的影响夸大、扩展开来,说成是道德本身。
    后来的儒家思想仍然是沿着术数开辟的这条路继续前进。例如宋代张载提出人性“二元论”,认为人性分为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天地之性本善,气质之性有善有恶。人生二元论被朱熹赞为“极有功于圣门,有补于后学”(《朱子语类》),从此确立了其在中国思想史上的地位。其实张载的这一思想与术数的基本思想是相通的。在术数看来,天地之间是阴阳五行之气俱全的,而木火土金水对应于仁义礼智信,所以天地之性为诚、为善。但每个人所禀的阴阳五行之气有全和不全之分,所以人性有善有恶。例如,《李虚中命书》说:“金得金多,则刚直尚勇,见义必为,过不自知,忘仁好义,思礼好胜”,“土得土多,则重厚藏密,守信容物,或招毁谤,恩害敢为”,“水得水多,则沉潜伏溺,小巧多权,苗而不秀,声誉汪洋”。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