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移动版

首页 > 传统文化 > 宗教哲学 >

"子见南子"疑案再考(2)


    臧琳《经义杂记》:“凡古人誓多云‘所不’,《左传·僖二十四年》:重耳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可证。……此记者约略之辞,‘所不’下当更有誓辞。”可知,把“所”解释为“若”的思路是:“予所否者,天厌之”是誓词,誓词中“所”训为“若”。但是“予所否者,天厌之”和“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到底是不是同一句式,两个“所”字是否同义,则需要斟酌、论证。请比较以下三个句子:
    A.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左传·僖二十四年》,对未来可能情况的假设)
    B.予所否者,天厌之。(《论语·雍也》,对既成事件的解释、说明)
    C.女所营者,水皆至,灭表。(《战国策·齐韩魏共攻燕》,对既成事件的解释、说明)
    B.与C的结构类同性超过B与A,所以B与C为同构,B与A只是近似。很明显,“予所否者,天厌之”之“所”应该与“女所营者,水皆至,灭表”之“所”同义,不应和“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之“所”同义。那么,此“所”何义?
    “女所营者”是典型的“所”字结构,意思是“你们所营造的(军营)”,“所”是辅助性代词,指“营”的对象,正如“你所说的”“所”,指“说”的内容。“所”字结构中“所”后必须是动词,问题是,“予所否者”中,“否”和“不”都不是动词,因而臧琳怀疑“‘所不’下当更有誓辞”。把“否”解释成“做错事”等动词,显然是强为之解。
    原来,此处“否”当为“鄙”之借字,《论衡·问孔篇》两次引“予所否者”都作“予所鄙者”,可知王充所见《论语》“否”必作“鄙”。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所否:郑缪方有反,不也。王弼李充备鄙反。”认为读“否”(方有反)为郑玄的“缪(谬)”,正确读音“备鄙反(即:bǐ)”。据郭锡良《汉字古音手册》,古代“否”和“鄙”音近,都是“帮母之部”。古籍中常通用:《尚书·尧典》“否德忝帝位。”《史记·五帝本纪》引作“鄙德忝帝位。”由于“所……者”之间只能是动词,“不”“否”都不具备处在这一位置的条件,只有“鄙”才能使句子文通字顺。则“予所否者”实为“予所鄙者”,即“我(们)所鄙弃的”。
    各家把“天厌之”的“天”理解为“上天”、“老天”,“厌”理解为“厌弃”,这没有争议。关键是“之”指代谁?是否孔子?这种宾语位置上的“之”指代说话者的情况极其罕见,目前古汉语虚词和语法著作中都没有列出这一用法,即是说,认为“之=我”属于孤例。
    我们认为,此处“之”代指前文的“予所否(鄙)者”,具体指“见南子”一事。那么,“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即:“我(们)所鄙弃的(东西),天(也)厌弃它,天(也)厌弃它!”
    从事理看,使“子路不说”的是“见南子”。那么子路是对“见南子”“不说”呢,还是怀疑孔子在“见南子”时做错了什么才“不说”呢?作为“君子坦荡荡”的孔子,如果不心虚,他见“子路不说”,首先会认为是因为“见南子”,不会肯定地认为子路怀疑他做错了什么才不高兴的,孔子要回答和解释的,也应该针对“见南子”一事。南子作风不好,又插手卫国政事,正是“予所鄙者”,那么去“见南子”,当然也是“予所鄙者”,孔子要解释和说明的是“见南子”一事,表示“天厌之”,自然也是表示自己的不乐意和无可奈何。言外之意是:不仅你子路不高兴,我们谁都不高兴。
    (作者张诒三工作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