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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世智慧:学艺需凝神专注谋利要有心防备(3)

确定一件事能否做先看利与害的比例
    做一件事,要两面看,看到有利的一面,也要看到有害的一面。利害相比,利大于害,就是可以做的事,如果害大于利,那就不能做。有的地方建一个有污染的工厂,目前赚到一些钱,污染了环境,许多群众得了病,是得不偿失。有的地方很贫困,要花大钱修高速路,当时付出很大,后来经济发展了,高速路起了重要作用。把人民的长远的根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什么事情就有正确的出发点。
    对于个人养生来说,也经常要注意利害的问题。有的人曾经患某种病,常服某种药。“是药三分毒”,中药如此,西药就更加严重了。其结果,多年后却因为服药过长而患了别的病。钱学森的老师冯·卡门每天都吃很多维生素,当时医学界都认为这是不好的,不科学。但是,他坚持吃,活到93岁。钱学森也是坚持吃维生素,活到98岁。而那些反对吃维生素的人多数不到90岁就离开人世。这能证明什么?多数人的看法未必正确!即使是科学界!现在科学界仍然有很多“定论”、“共识”,未必是真理!有些书写着一天要喝多少水,吃多少热量的食品,如此这般,经不起推敲。随便可以举出许多例子反驳它。“钱学森之问”是在2004年,召集服务人员说的,然后放在保险柜里保存着,死以后才公开。为什么?社会保守思潮就是不包容这样的不同意见!
    股骨头坏死,在西医那里只有一种办法,换骨头,换一根六万元,保质20年。国内有一小医院,用中药治疗股骨头坏死,不用动手术,已经治好很多人,花钱自然少得多。足见西医讲的“科学”道理,未必都是正确的。中医有一套自己的理论,不符合西医的道理,未必就不对。西医治不了的病,可能在中医那里治好了。这些都足见,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是在客观实践中有着正确指导意义的。
    【编辑注评】
    我们之前讲儒家的义利之辩的时候,就讲过儒家主张“见利思义”。合义的可以取,不合义的,就不要接受。这便是我们权衡利害的标准。孟子主张不随便拿人家的任何东西,也不随便给别人任何东西。在一切经济来往中,都坚持义的原则。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如果见利忘义,经不起利的考验,就会陷于不义,被动,失节,悔之不及。为了一点小利,污了一身清白,是不值得的。
    孔子的孙子子思住在卫国,穿的是破袍子,二十天才吃九顿饭。贵族田子方听说后,就派人把珍贵的白狐皮裘送给他,怕他不肯接受,特别交待说:“我借给别人的东西就忘了,我送给别人的东西就算扔掉了。”子思不收,田子方又说:“我有你没有,我送给你,你为什么不收呢?”子思说:“我听说,随便给人东西,不如把东西抛弃在沟里。我虽然贫困,但不忍心把自己当作臭水沟,所以不敢收。”给人东西也要讲义,不能随便给。随便送礼,特别是送大礼、贵礼,也是不义的表现。贫穷的子思不肯把自己当作臭水沟。现在有一些人当着高官,拿着厚禄,却不自爱,还把自己当作臭水沟,前“腐”后继,这是为什么呢?值得深思。 (责任编辑:admin)